特种设备安全培训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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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目录一、特种设备概述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三、特种设备/作业安全四、公司关于特种设备标准五、特种设备事故案例六、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一、特种设备概述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1.1特种设备的定义特种设备量大面广电力、热能、石油、化工、化肥、冶金、农药、食品、运输、建筑、医药等行业的80多万个企事业单位数以亿计的城乡居民家庭1.2特种设备的特点1.3特种设备安全所面临的形势制造质量“先天不足”,运行维护“后天失调”,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制造质量“先天不足”1.标准不健全、要求不到位2.建厂引进,制造工艺落后运行维护“后天失调”1.管理水平与设备高参数的苛刻运行条件不相适应2.管理、操作人员技术有待提高,对运行中产生的问题处置尚欠科学3.设备更新迟缓,部分设备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有形或无形缺陷1.4我公司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电梯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第二章特种设备的生产第十五条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第二十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高耗能特种设备还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交能效测试报告。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第三章特种设备的使用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件。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第二十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第二十九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第三十一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三、特种设备/作业安全3.1锅炉(一)定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二)锅炉日常安全管理①贯彻执行法规,登记建档②专责管理,人员持证上岗③定期检查,监督检查锅炉运行和维修④锅炉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申请⑤参加锅炉事故调查分析和报告3.1锅炉(三)锅炉操作人员培训与资质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签发的操作证才能独立上岗操作,且不得操作高于核准类别的锅炉。锅炉水处理人员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当地锅炉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水处理工作。(四)锅炉的定期检查外部检验一年一次内部检验二年一次水压试验六年一次压力表:半年验一次,并有合格和日期标志安全阀:每年验一次,调定压力合格水位计:用红线标出最高最低水位,加强维护3.2压力容器(一)定义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二)压力容器定期检查检验运行检查:岗位两小时,班组每天,车间每周外部检查:每年(检验员,专管人员,车间技术员)内外部检查:三年(安全等级3;六年(安全等级1,2)耐压试验:固定式的,两个检验周期;移动式的,六年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后首次内外部检验:三年3.2压力容器(三)气瓶的使用与管理气瓶的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颜色标记气瓶编号。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焊割作业,乙炔瓶与氧气瓶距离≥10m,明火距瓶距离≥10m;瓶内气体不得用尽,乙炔气瓶剩余压力≥0.05MPa;液化气瓶≥0.5%~1%的气体。(四)气瓶的检验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2年检查一次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3年检查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5年检验一次(五)各类气瓶报废年限盛装腐蚀性气体(氯气、氨气等)的钢制焊接气瓶为12年盛装其他气体(乙炔气等)的钢制焊接气瓶为20年钢质无缝气瓶(氧气瓶等)为30年3.3压力管道(一)定义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二)运行中的检查和监测1、运行初期检查:应着重从管道的位移情况、振动情况、支承情况、阀门及法兰的严密性等方面进行检查。2、巡线检查及在线检测,除全面进行检查外,还可着重从管道的位移、振动、支撑情况、阀门及法兰的严密性等方面检查。3、末期检查及寿命评估:加强在役压力管道寿命评估,变被动安全管理为主动安全管理。3.4电梯(一)定义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二)电梯使用运行安全要求1、设置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2、确定合理的运行时间,加强日常保养;3、安装、维护保养人员和电梯司机持操作证上岗,定期参加复审;4、在便于接到报警信号的位置设立电梯管理人员的岗位,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40分钟内排出设备内故障;5、电梯机械部分发生严重腐蚀、变形、裂纹等缺陷,电气控制系统紊乱,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已无法修复或修复价值时,应予以报废。3.5起重机械(一)定义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二)起重事故的原因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2、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未装或失效3、检查、检验工作未按要求进行4、检修作业时无安全监护人员或无警示牌5、作业人员未穿戴防护劳保用品3.6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一)定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二)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原因a.无证驾车b.人货混装c.违章超车d.酒后驾车e.不按规定装载f.厂内车辆高速行驶g.车辆技术状态不良h.驾驶技术不熟练i.厂内道路状况不好四、公司关于特种设备标准五、特种设备事故案例案例一:锅炉事故案例案例一:锅炉事故案例案例一:锅炉事故案例案例一:锅炉事故案例案例一:锅炉事故案例案例二:锅炉事故案例案例二:锅炉事故案例案例二:锅炉事故案例案例一:1979年12月18日14时7分,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气站102号400m3液化石油气球罐发生破裂,大量液化石油气喷出,顺风向北扩散,遇明火发生燃烧,引起球罐爆炸。由于该球罐爆炸燃烧,大火烧了19个小时,致使5个400m3的球罐,4个450m3卧罐和8000多只液化石油气钢瓶(其中空瓶3000多只)爆炸或烧毁,罐区相邻的厂房、建筑物、机动车及设备等被烧毁或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400米远相邻的苗圃、住宅建筑及拖拉机、车辆也受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627万元,死亡36人,重伤50人。压力容器事故案例案例一:直接原因:安装、焊接质量差,焊缝存在焊接缺陷(如咬边),长期使用造成焊缝开裂、爆炸。间接原因:使用管理混乱,领导干部不重视安全生产,不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不懂业务,不注意技术管理以及对长期不检验等问题。压力容器事故案例压力容器事故案例案例二:2007年4月27日凌晨3时,宁波市大自然新型墙材有限公司1#蒸压釜发生爆炸事故。爆炸时蒸压釜的一个端盖飞出30余米,将电动葫芦的一个支架撞断后落地。筒体部分由于气体轴向力的作用,整体向后移动约40米,撞塌两堵墙,致使1名工人被倒塌的墙砸死。压力容器事故案例案例二:直接原因:快开门的安全连锁装置失效,法兰啮合齿未到位即开始升压,造成在升压过程中法兰齿被压溃滑脱,啮合失效,导致釜盖飞出;筒体则由于气体反推力的作用,拉脱固定支座,向后移动,致墙倒人亡。主要原因:1、操作工在操作时对齿面是否完全啮合的情况,未经有效确认即开始升压,导致啮合齿局部受力过大,被压溃滑脱,引起事故,属于典型的操作不当。2、操作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属无证上岗,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电梯事故案例案例二:2005年11月16日上午10时多,南京西路806号一座在建大厦:一名男子特地来看房,当时他在一楼准备乘电梯上楼,在光线及其阴暗的情况下,他竟直走进了电梯口,一脚踩空从一楼跌入地下三层的电梯井。事故发生地能见度极低,电梯口没有任何警示标志,而仅有的“危险”标志也已被撕毁。事故原因:层门处无防护,光线不足,引起坠落。电梯事故案例电梯事故案例案例三:2007年4月24日上午,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金达五金塑胶厂大楼,7#电梯上升至4、5层之间时突然卡住不动,4名乘客被困;电梯内盐酸挥发出大量烟雾,被困在电梯内的4人熏得难受,求救无援,4人从电梯顶部的逃生窗口爬出去,其中3人最终脱险,其中1人从电梯与墙面之间的空隙处掉到一楼当场死亡。事故原因:被困轿厢,逃生不当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案例案例:未挂牢脱钩,砸人死亡1981年8月29日17时15分,某市烟厂发酵室使用桥式起重机吊叶包进行发酵,未挂牢,在吊高至2米时脱钩,将技术员路××砸伤后死亡。直接原因:未挂牢脱钩。主要原因:司索工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工作态度不够端正。其次受害者自我保护意识差。六、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一、特种设备事故预防措施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参与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不得指使或同意特种设备人员违章操作,并有权对违章行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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