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相关职责、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一)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使用单位应明确以下岗位职责:1.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应制定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目标,为实现安全目标提供必需的资源保障,并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南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纳入企业年度经费计划,并有效实施。2.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负责人受主要负责人委托,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单位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知识,了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组织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特种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负责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或事故的报告和协助事故调查。—•—组织开展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建设。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标准,持证上岗。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或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收集、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编制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提出应急救援演习计划,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习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核。—•—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作业人员实施救援;—•—实施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拒绝违章指挥;—•—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特种设备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做好工作记录;—•—按时参加作业人员证件复审。5.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借阅及保管工作,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档案齐全完好。(二)安全管理制度1.特种设备安全会议制度安全会议制度是落实安全工作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建立责任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度中规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定期召开,主要研究、检查安全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督促进一步改进薄弱环节的工作,每次会议所决定的措施,都要落实到具体人,做好会议记录。2.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对在用特种设备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自行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操作人员应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操作人员应做好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上各项日常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和报告。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4.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制定特种设备(含需定期校验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报检制度。5.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使用单位无力解决的严重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严重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停用;—•—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应明确负责培训的机构或人员,并规定培训的机构或人员的职责。7.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档案齐全完好,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至少包括特种设备台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还应明确各类档案记录的保存期。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1)特种设备台账使用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内容至少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种类、制造单位、购置时间、安装单位、检验情况、使用状态、重大维修情况及其他变更情况。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也应建立台账。(2)作业人员台帐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账,内容至少包括姓名、作业类别、作业证号、取证时间、换证情况。(3)安全技术档案使用单位应针对每一台特种设备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及隐患整改记录;—•—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特种设备重大修理改造竣工档案;—•—应急救援演习记录。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情况,正确合理地发放、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三)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种设备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般包括运行参数、操作步骤、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异常处理、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操作规程应悬挂于操作场所。(四)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为确保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明确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五)安全、节能信息的收集、传达与沟通1.信息收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获取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政府有关文件及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等信息的渠道,应主动定期获取和更新特种设备安全、节能信息,并确认其适用性。2.信息传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将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政府有关文件及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信息在内部各层次之间以及内外部之间及时有效地传达,并将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给相关责任人员。3.信息沟通特种设备有关内部信息沟通的形式,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点可以是会议、文件、公告、宣传报道等。与外部进行信息沟通应通过一定的渠道进行,应了解外部有关特种设备安全信息,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测机构、评价机构等部门建立有效的联络、交流机制。(六)特种设备使用及管理1.采购(1)使用单位应采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特种设备。(2)不购买国家明令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使用单位应选择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或维修,督促和协助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省或市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实行监督检验的,督促施工单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施工结束后,使用单位应组织竣工验收并妥善保存施工资料。3.场所环境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场所,应具备一定的环境条件,符合相关设计标准要求,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其安全运行。4.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市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高耗能特种设备还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交能效测试报告。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5.使用登记变更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平面示意图和特种设备相关台账,并及时更新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的状态标志(在用、停用、维修或送检等)。(1)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发生下列变化的,使用单位应在变化后30日内持有关文件向市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特种设备经过改造、重大维修;—•—压力容器改变用途、介质的。(2)停用及重新启用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应当封存设备,在封存后30日内向市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报停,并张贴停用标志,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市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保存。重新启用已办理停用特种设备的,应经定期检验合格后,到市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重新启用手续。使用单位在设备停用期间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3)移装特种设备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市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特种设备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移装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移装地市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使用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4)过户或变更特种设备产权发生变更时,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将设备全部文件资料移交新使用单位。新使用单位应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向市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5)报废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市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