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工区安全生产及运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考核考评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工区成立安全生产考评领导小组,组长为工区主任,副组长为工区党支部书记、工区副主任,成员为工区技术员、运行班长、核算员。第三条考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工区安全生产考核、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负责,对工区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负责。第四条考评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掌握工区所辖各站所生产运行中的优秀事迹和不良行为,并将信息提交考评领导小组讨论,及时对相关人员予以表彰或处罚。第五条工区管理人员奖罚条款如下:(一)、“工区管理人员”系指工区管理班工区主任、党支部书记、副厂长、技术员、运行班组长、核算员。(二)、各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对现场发现的“三违”现象和“三违”人员应及时加以制止和批评教育,如有讲人情等情况者视情节一次罚款20—100元。(三)、按时上下班,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其中,技术员有事半天以下者需向工区副厂长请假,半天以上三天以下者需向工区厂长请假,三天以上者需向公司履行请假手续,工区核算员有事应向工区厂长请假,如有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0元,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在岗半天者罚款50元,半天以上者按旷工论处。工区领导有事应相互通气,并向公司厂长请假,如有违反罚款一次50元。(四)、按时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安全和政治学习及技术比武活动。无故不参加或缺勤者,一次罚款30元。(五)、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司、工区交代的各项工作。如有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对交办的事项推三阻四的,一次罚款50元;因工作失误,而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扣发当月奖金。(六)、工区技术员1、定期搞好每季度的反事故演练,并且培训要有效果,如没有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活动或活动流于形式,一次罚款20元。2、按时完成工区年度培训计划,没按时完成培训计划,罚款50元;根据学员反映教师未尽职责,教学效果差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30元。3、结合公司技改项目及时对管辖机房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如更新不及时,一次罚款20元。如由此造成后果者,一次罚款50元。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有关内业资料,没有或不健全而影响工区或上级部门的检查,一次罚款30元。5、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现场运行规程、操作规程、反事故措施,如规程与现场实际不相符,造成运行工误操作,造成后果者,罚款100元;工作票填写错误,未造成后果者,罚款20元,造成后果者,罚款50元。第六条工区各站组长奖罚条款如下:(一)、做好本组运行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搞好运行人员的团结,带领全组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制。对班内出现的不团结现象不知情或未及时上报的罚款20元。(二)、负责审查两票,即操作票和工作票,检查各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没有认真审查两票的罚款10元。(三)、发现本所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及时制止的一次罚款30元。(四)、每月定期地对本所的各种运行记录、所内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备品备件的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并进行上报,对记录存在问题未查出或没有进行检查的一次罚款20元。(五)、定期对运行人员上报的设备缺陷进行认真地复查、整理后及时上报,所报设备缺陷与实际不符或上报不及时的一次罚款20元。(六)、按时上报相关报表,不按时上报一次罚款5元。(七)、积极参加每周政治学习,组织本站所人员开展好安全活动、运行分析活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组织不好或记录不规范,一次罚款10-30元。(八)、认真组织本所人员进行每月一次的全站卫生清扫工作及个人承包设备、卫生区的检查工作。此活动不组织的罚款10元。活动开展没有向工区领导汇报,造成事故一次罚款100元,没造成事故者,一次罚款20元。(九)、在工区领导下,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环境方针。根据公司、工区环境管理的目标和指标,负责组织落实所在班组环境管理职责,落实不好视情况一次罚款10元。(十)、班中人员单人巡视,没有制止,一次罚款50元。(十一)、班中人员分工不合理,影响安全生产者,一次罚款30元。(十二)、工区交代的工作没有按时完成,一次罚款30元。(十三)、例行工作没有完成,一次罚款20元。(十四)、班子成员现场玩手机、听音乐,吃零食,一次罚款20元。第七条工区各机房运行人员奖罚条款如下:(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按时交接班者主班罚款20元,副班10元;未经同意,私自换班者,罚主班30元,副班20元。(二)、无故不参加工区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政治学习,一次罚款30元。(三)、上岗期间如睡觉、迟到、早退、干私活、窜岗聊天、高声喧哗等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罚款30元。(四)、酒后当班,按“三违”论处,上报公司予以处理。(五)、调度命令未经调度同意者,擅自或强行作业者,一次罚款50元。(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因违章操作未造成后果者,一次罚款10-20元,造成事故者罚扣除当月月奖。(七)当班巡回检查不到位,罚款20元,因巡回检查不到位,导致设备事故者,扣除当月月奖。(八)、当值期间,要保证设备无积尘,环境无杂物;个人承包设备要经常保持干净,严格按达标标准执行;环境卫生不干净的罚款20元,个人承包设备不干净的罚款20元。(九)、当值期间,运行人员应认真填写各种记录。记录没有及时填写的,主班罚款30元,副班罚款20元;记录填写错误的,主班罚款20元,副班罚款10元;运行组长指定值班员填写的记录,无故拒绝填写者罚款10元;随便乱撕、乱画记录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记录造假者,一次罚款50元。(十)、当值期间不穿工作服、不佩带上岗证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当值人员班中不佩带上岗证者,罚款10元;(十二)不按时上报各种报表者,罚款10-30元。(十三)单人巡视,发现一次罚30元。(十四)、通过电话询问或现场提问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设备完好情况不熟练掌握者,罚当事人10元。(十五)、不服从班组长的管理,一次罚款30元。(十六)、现场玩手机、听音乐、吃零食,一次罚款20元(十七)、没有经工区领导同意,私自换班,一次罚款30元.(十八)、现场提问不会,一次罚款20元。第八条工区岗前培训人员或实习人员奖罚条款如下:(一)新上岗人员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10元;无故缺勤一天,罚款30元,三天以上,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二)新上岗人员培训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和工区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不执行一次罚款10-20元。(三)实习人员或岗前培训人员,到现场必须听从带队负责人的安排,不服从者,出现一次罚款10-30元。第九条化验员奖罚条款如下:(一)上岗必须佩带上岗证,无证上岗一次罚款20元。(二)水质化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水质检测,违反一项使水质化验不符合实际,罚款30元。(三)水质化验必须按照公司水质化验管理办法规定的周期进行取样化验,如超过一个周期或取样点少一点,罚款50元。(四)水质化验结束后,必须在一周内出具化验报告,超期一次罚款30元。(五)水质化验室必须保持环境卫生干净、药品、器皿摆放整齐,一处不合格罚款20元。(六)进入化验室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没登记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七)化验员必须穿戴工作服,一次未穿罚款20元。(八)化验室仪器仪表应定期进行校验,超期未汇报工区,罚款50元。(九)化验员必须详细及时登记化验室各种记录,记录不详细、不真实、不及时,一处罚款10元。(十)水质监测不合格时,应立即汇报工区主管领导,不汇报或造假,一次罚款50元。第九条奖励(一)在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先进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的合理化建议者,奖励50-100元。(二)认真巡视检查,即使发现设备重大安全隐患并能及时上报者,奖励30-50元,及时采取措施者奖励50-100元。(三)对“三违”现象人员能及时制止、举报者奖励20-50元。(四)对于培训教师,职工反映培训果效好的人员,奖励50-100元。(五)季度内能按时出色的完成本班组的各项任务的班组,奖励班组100-200元。(六)对发现重大缺陷的人员和工作责任心强的人,每月的“文明之星”“安全之星”评选和年度各类先进评选,优先考虑。第九条附则(一)、本办法为工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的主要依据,有不足或遗漏之处,在执行过程中完善补充。(二)、本办法若与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有抵触之处,自觉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三)、本办法解释权属矿井水处理厂《矿井水处理厂关于成立水质化验管理小组》的通知为了保证灵武矿区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严把水质化验监测程序,确保水质化验结果准确,工区决定成立水质化验管理小组,具体机构如下:组长:雷宇铤副组长:陈淑秀成员:张言冯宝吉陈燕秋程丽琴管理小组成员职责如下:组长职责:负责对目前的供水水质进行总体评价,对不合格水质、危害及其分布进行详细分析,提出评估结论,并对不合格水质提出整改措施;定期联系有资质单位对所辖水质进行全分析化验;定期将水质化验结果向公司领导小组汇报;负责对化验室规章制度的审核工作;负责化验室危险化学品领用的审批工作。副组长职责:对水质取样程序、化验程序、取样地点、取样周期进行监督;负责审核水质化验结果;负责水质突发预案及化验室有关规章制度的编制工作。成员职责:技术员张言职责:根据化验结果,及时出具化验报告,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审批以及化验报告的整理归档工作。化验员职责:按照水质化验管理办法,定期定点取样化验,出具化验结果,对化验不合格水质立即上报工区组长。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工区职工培训工作,强化员工培训管理,提高工区职工教育培训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工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规程学习和定期培训制度,是矿井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保证安全运行的基础工作。工区要结合实际,坚持不懈地做好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第三条运行人员必须经过上岗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正式值班员。应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履行考试和审批手续,方可上岗正式担任值班工作。第四条结合公司和工区相关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的要求,按期完成本工区的培训计划,由培训主管领导或技术人员责人负责监督培训计划的落实。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培训组织机构组长:马文彬副组长:雷宇铤陈淑秀成员:张言张莹代志风李亚丽邹晓梅第六条职责(一)组长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职工培训方面的规章制度,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搞好公司的职工培训工作。2、组长是职工培训的第一责任者,对工区的职工培训工作负全面责任。3、及时督促检查培训效果,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4、对培训计划和培训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审核。(二)副组长责任1、协助组长搞好工区的职工培训工作。2、根据公司规划和工区业务内容,拟订工区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3、结合机房的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素质,负责对机房人员的班组的搭配进行调整。4、及时了解培训效果并对培训效果进行定期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三)成员的责任1、技术员协助副组长开展好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及季度事故演练及安全活动培训;同时,负责“每日一题”相关工作,并对“每日一题”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2、班(组)长针对现场存在问题和标准化作业,制定各班组年度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三章培训标准第七条熟练掌握设备运行情况1、掌握设备结构、原理、性能、技术参数,以及设备的运行、维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2、能审核设备检修、试验记录,并能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巡视结果,分析设备健康状况,掌握设备缺陷和运行薄弱环节。。第八条能正确执行规章制度。1、掌握调度、运行、安全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检修、试验方面的有关内容,正确执行各种规章制度。2、熟练掌握本站现场运行规程。遇有扩建工程或设备变更时,能及时修改和补充矿井水处理站现场运行规程,保证正确操作及事故处理正确性。3、熟练掌握所有设备的操作技术及注意事项。第九条能熟练正确地进行事故处理。发生事故和异常时能根据仪表、信号指示、继电保护和设备异常状况,正确判断故障范围,并能做到迅速、正确地处理事故。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