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全过程管理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全过程管理的管理职能、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设备全过程的管理。2.引用标准原水电部“电力设备全过程管理规定”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发电设备检修管理质量手册》(试行)。3.管理职能3.1职能分工3.1.1生产技术部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全公司设备全过程管理工作,是设备全过程管理的归口部门。3.1.2生产技术部、设备管辖部室、计财部、物资供应部、综合办公室是设备全过程管理的专业管理部室,按专业职能分工负责设备全过程管理的工作,在设备全过程管理方面接受生技部的指导。3.2责任与权限3.2.1生技部的职责3.2.1.1负责组织实施设备全过程管理计划。3.2.1.2负责编制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传递信息,执行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的决策、决定。3.2.1.3负责新增设备的设计和组织施工。3.2.1.4负责协调牵扯到两个及以上部室的设备管理工作。3.2.1.5负责设备的分类、定级、报表工作。3.2.1.6负责编制设备备品备件定额。3.2.1.7负责设备折旧费用的管理和使用工作。3.2.1.8负责设备图纸、资料、文件的存档和管理工作。3.2.2设备管辖部门的责任。3.2.2.1负责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工作。3.2.2.2负责设备检修、运行规程的编制。3.2.2.3负责本部室设备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的编制。3.2.2.4负责设备报废的申报。3.2.2.5负责本部室设备台帐的管理。3.2.3计财部的责任3.2.3.1负责全公司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3.2.3.2负责按规定计提设备折旧工作。3.2.3.3负责设备报废的审核和财务处理工作。3.2.3.4负责新增设备固定资产的增资工作。3.2.4物资部的责任3.2.4.1负责新增设备的订购、运输及验收工作。3.2.4.2负责设备报废的审核和报废设备的处理工作。3.2.5综合办公室的责任3.2.5.1负责按标准定员、配备设备操作、检修、维护人员。3.2.5.2负责设备岗位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3.2.6生技部的权限3.2.6.1有权向设备全过程管理的各个环节,即工程设计、设备选型、试制鉴定、购置合同、监造检验、运输保管、安装调试、交接验收、运行维护、更新改造、报废的管理部门索取有关管理资料。3.2.6.2有权代表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布置工作任务。3.2.6.3有权拒绝违反国家基建规定的设计和组织施工。3.2.6.4有权拒绝选用不符合标准的设备。3.2.6.5有权审核设备报废的决定。3.2.6.6有权审核设备折旧费用的使用。3.2.6.7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图纸的描晒工作。3.2.6.8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标准设备资料的存档工作。3.2.7设备管辖单位的权限3.2.7.1有权参与设备选型、设计验收、交接和评定级工作。3.2.7.2有权拒绝不符合标准设备的接收和管理工作。3.2.7.3有权对报废设备提出报废申请。3.2.8计财部的权限3.2.8.1有权审核设备折旧费用的使用。3.2.8.2有权审核设备报废的鉴定3.2.9物资部的权限3.2.9.1有权拒绝淘汰机电产品的购置。3.2.9.2有权审核报废设备的处理。3.2.9.3有权对全公司报废设备的处理。3.2.10综合办公室的权限3.2.10.1有权核定设备操作、检修、维护人员的定员。3.2.10.2有权对设备操作、检修、维护人员进行培训。4.管理内容与要求4.1设计和设备选用4.1.1属于省集团公司在我公司立项的大型工程建设,公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负责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立项的可行性研究、安排好设计任务等。4.1.2生技部应根据省集团公司电力发展规划制定出我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实际执行中不断充实调整,执行“滚动计划”。4.1.3基建、改进工程的设计和设备选型,需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可靠。4.1.4工程设计和设备选型,应充分听取工程技术人员,检修人员、运行人员的意见。4.1.5生技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准备情况,及时提出项目的开工报告,按照批准的初设概算,工程实际进度,对建设工期设备交货进度、施工能力,编报年度基建计划。4.1.6计财部室根据年度基建项目计划安排工程预算审定数额,负责落实工程资金。4.1.7基建工程开工后,生技部、计财部应经常了解工程进度,促使资金周转,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程造价,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4.2设备的订购和监造检验4.2.1物资部从设备的订购、监造、运输、验收等全过程实行全面管理。4.2.2新建、拆建、更改、大修等设备的订购,应按照国家分配或择优制造厂家采用招标方式择优选择设备。设备招标选优应有生技部负责,物资部、各有关部室进行研究后,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签定设备技术协议,由物资部负责签定订货合同,生技部、计财部负责监督。4.2.3设备择优定货必须从审计起,直到设备使用部门全过程中的意见,反馈到设备制造加工部门落实。4.2.4选用设备必须依据技术先进、中等适用、经济合理、运行可靠的原则。凡是不合格产品、国家已公布淘汰的产品,无质量标准和未经质量检测机构认证的产品,不能订购,对新产品必须经过技术推广,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订购,并报省集团公司备案。4.2.5选购设备按合同法规定签定正式合同,包括如下内容:a.供需双方的合法名称,详细通讯地址、收货人、收货地址、银行帐号等。b.提出详细供货规范、型号参数、技术标准、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c.双方明确供货范围、确定价格、交货日期、保修及图纸资料份数、交货方法及付款条文。d.在价格中必须预备设备总价的10%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明确扣罚及发货条款。4.2.6合同签定后,物资供销公司应随时了解制造厂的生产进度、质量保证情况、基建施工或安装单位应派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去制造厂监造检验参加重大阶段的必要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向厂家提出,并要求厂家进行现场服务和安装监督。4.2.7设备出厂验收合格后必须对设备的设计、选材强度提出要求、提出安装运输的意见,包括达到防雨、防潮、防霉、防锈、防腐等的要求。4.2.8设备出厂,必须按合同和设备出厂的规定,配全技术资料和图纸。随设备交货时,一次运到现场。重要大型设备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随车押运,设备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必须向物资部汇报处理。4.2.9设备开箱验收按有关规定处理。4.3设备的安装与移交生产4.3.1设备的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对施工、安装、调试、试运等过程实行全面的全过程管理。4.3.2设备安装必须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部和省局的有关技术标准。在计划工期内,合理组织施工工序,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努力缩短工期,提高效益。4.3.3公司职能部室要深入施工现场,对项目质量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当发现质量不合格时应提出处理意见。4.3.4在施工过程中,设备使用单位应了解设备安装情况、质量情况,在熟悉设备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室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4.3.5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网络计划以及启动试验措施,编制各部试验试运措施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参与试运的操作和熟悉设备、系统。4.3.6移交试运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a.全部或部分工程竣工,作了交待,有试验、试运的措施计划。b.为保证安全,必要的仪表测量装置、自动装置、联锁装置全部投运。c.参加试验、试运的人员应熟悉设备、会操作、能处理异常。d.设备试验、试运前,公司组织有关部室进行验收,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进行了消除。e.对于重大项目的施工,应成立试验试运领导小组或委员会,负责试验试运的统一指挥协调。4.3.7试运。整组启动时间由领导小组决定。4.3.8试运行结束后,施工、基建单位应将安装记录、调试报告、设计修改图、竣工图,有关技术资料,测量仪器等一并移交使用单位。各种资料、竣工图由档案室归档。4.3.9本公司自制设备,应有分管副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产品进行鉴定,附有完整的技术资料,方可交付使用4.4生产准备工作(基建、扩建、改造工程)4.4.1公司对新设备的生产准备、试运行、试生产和整个生产阶段消缺、小修、大修、更新改造、运行维护、经济运行、指标管理考核等过程实行全过程管理。4.4.2新建工程基建任务书下达后,人事部门应根据省集团公司核定定员标准基本建设规模、技术装备情况编制定员配备计划。a.主要岗位的技术工人应在机组投产前配齐。b.负责新录用人员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可分配到工作岗位。c.教培部门协同设备使用单位按有关规程的规定组织好岗位培训工作。4.4.3设备使用单位在生产准备期间根据设备特点,汇集绘制有关设备生产厂家说明书,编制各专业的培训教材,绘制系统图,编印操作及事故处理规程,健全各种记录和台帐。4.4.4新设备在投产前三个月编制运行技术资料和安全措施,熟悉设备模拟操作。4.4.5生技部应组织指导各有关部室建立主、辅设备台帐、编制设备规范清册,绘制设备常用图纸、地下设施、沟道等管理图及说明,校核竣工图及工作图纸,建立各设备的安全及保护图册,以及各种维护材料、记录。4.4.6制定投产后一个大修周期所需备品、备件定额。4.4.7生技部在设备投运半年内组织编写检修工艺规程。4.5设备的试生产4.5.1设备试生产前,应将试生产计划报调度,考虑的设备调试、考核和消缺的需要。4.5.2设备试生产阶段应对设备的强迫停运进行可靠性统计。新投产的设备事故统计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4.5.3试生产期及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各有关部室职责如下:a.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b.设备制造质量由制造厂负责解决。c.施工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对安装缺陷负责并承担检修费用。d.因设计问题造成事故,应有设计单位提出改进设计方案和图纸。4.5.4试运阶段结束后,生技部和设备使用单位应提出正式报告和评价。包括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质量综合评价意见,设备正式投产后的各项生产考核指标等。4.6生产管理4.6.1设备的运行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和运行规程,认真执行“两票”,不断改善设备的技术状况,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安全、经济、稳发、文明生产。4.6.2按设备管理范围规定,健全设备明细帐卡和设备台帐,制订岗位责任制。4.6.3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采用设备诊断技术,全面分析设备运行状况下的基础资料,制定检修、运行的目标管理。4.6.4各专业归口部室、班组都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搞好保护、通讯、远动、仪表等装置的检修、维护、运行方式及统计分析工作,并进行考核。4.6.5生技、物资等部门根据部、局备品、备件储备办法编制事故备品定额,报省局审批。4.6.6设备移交生产后,财务应负责落实流动资金的指标,确保生产需要。结合本厂实际,参加设备寿命周期总费用及经济效益的考核与分析。对设备维护、更新改造、大修、总费用与经济效益进行考核分析。4.7设备管理与基础考核4.7.1设备管理基础工作主要内容:a.对每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健全设备台帐、档案。b.对每台设备进行建帐、建卡保管。c.帐、卡、物相符率达100%。4.7.2主要设备档案一般包括:a.设备出厂质量验收单及使用说明书。b.每台设备的全部附件清单。c.安装工程记录、安装后的检验记录、调试记录、试运记录。d.移交使用部门的交接单。e.检修专用记录(卡片),设备的定期检验和预防性试验记录。f.设备改造记录。g.设备调拨、迁移、变动记录台帐。h.设备事故记录4.7.3为争取获得设备寿命周期总费用最低目的,应对每台设备统计计算建设投资、充备原值、净值、提取折旧费、大修及维护费、更改费、人工费、成本费、电量、产值、单台设备经济效益,以获得最佳效益。4.8设备的更新和报废4.8.1设备的更新改造按“更改工程管理标准”执行。4.8.2设备报废的条件:a.物质寿命:由于物质磨损、腐蚀、浸蚀等所决定的寿命。b.经济寿命:由于设备老化,检修费用增加,由设备检修费用所决定的寿命。c.技术寿命: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出现技术上更先进、经济上更合理的先进设备,使原有设备在物质寿命未结束就被淘汰的寿命。4.8.3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