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冠鞋业有限公司设备控制程序文件编号:HG-EPD-15版本:A/0QEMS页码:2/11目的对用于证实本公司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进行控制,确保生产和监测活动的结果正常有效,特制定本程序。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和检测设备。3定义(无)4职责4.1市场部负责设备的采购。4.2总务部负责对所有设备进行管理。5工作程序5.1设备的采购及验收设备的采购按《采购控制程序》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单位负责设备验收。5.2设备的统筹与总管总务部对全厂设备进行统一编号与分类,并编制《设备一览表》检测设备类(A类):检验与过程控制中的一切监视和测量设备。生产设备类(B类):其它所有设备。5.3生产设备的管理对生产设备设备管理人员与设备使用人员应定期维护与保养,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维护保养情况应记录于《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中。5.4检测设备的管理5.4.1检测设备的校准总务部于每年一月份编制本年度的《测量设备校准计划》,根据计划对公司需要校准的检测进行统一校准。对于内部校准,应规定校准的方法、验收准则等内容,并做好相应的校准记录。设备需外校时,由总务部负责将检测设备相关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进行校准,并出具相应的校准报告。校准报告由总务部至少保存三年以上。5.4.2校准合格的检测设备,由校准人员贴上“合格标签”,并签名标注有效期;校准不合格的,由校准人员贴上“不合格标签”,该设备停止使用。5.5检测设备的使用5.5.1使用者在使用检测设备时,应确保测量设备在有效期内,使用后要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5.5.2使用者在使用设备前进行调整归零时,应严格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范的有关要求,确保其准确度和适用性保持完好。5.5.3对于具有检测用的样品、样板等。需经质检部认可,对其编号并贴上相应合格标识后方可使用。质检部应依据设备档案,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5.6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处理5.6.1在使用检测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偏离校准状态,使用者应立即停止检测工作,及时报告质检部。华冠鞋业有限公司设备控制程序文件编号:HG-EPD-15版本:A/0QEMS页码:2/25.6.2质检部和设备使用者共同追溯使用该设备检验和试验的产品去向,评定并记录检验和试验的有效性,确定需要重新检测的范围并进行检测,对已交付的产品应进行追踪并记录。5.7设备的报废所有设备的报废必须经总经理或管理代表批准。6相关文件6.1《采购控制程序》7相关记录7.1《设备一览表》7.2《测量设备校准计划》7.3《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