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铜鼓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等三个包询价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XYCTGCG-2016-016采购单位:铜鼓县人民医院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七月-0-目录一、询价公告二、投标人须知三、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四、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五、投标文件格式--1--第一章询价公告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铜鼓县人民医院委托,现就其“医疗设备等三个包”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第一包:项目编号:JXYCTGCG-2016-016-1序号彩购项目数量预算价(万元)技术参数1心电图机1台4.5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亚低温治疗仪1台4.5体外除颤器1台3.9合计12.9第二包:项目编号:JXYCTGCG-2016-016-2序号彩购项目数量预算价(万元)技术参数2手持式喉镜1台6.8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床单位臭氧消毒器1台1.2输液泵2台1.4双通道注射泵5台3.0合计12.4第三包:项目编号:JXYCTGCG-2016-016-3序号彩购项目数量预算价(万元)技术参数3不锈钢两摇三折床20个4.8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不锈钢床头柜20个2.04电动升降医疗床4个8.0钢塑仪器车1台0.18不锈钢治疗车1台0.18钢塑抢救车1台0.29立式高压灭菌器2台3.8两摇三折护理床4个1.92合计21.213、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2--(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7)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特别提醒:①工商营业执照原件(非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第②项证书);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④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⑤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⑥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上述证件请于开标前送达,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将上述资质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5、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售价:拟投标人可在宜春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13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拟投标人可通过现场或网上报名,并于报名截止日前缴纳报名费200元/每个包号,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报名费的投标人投标。7、投标保证金:第一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00元整;第二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00元整;第三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100元整;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当天16:4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开户名称: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宜春市工行宜阳分理处帐号:1508202719000019389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森林公安局五楼)9、采购单位:铜鼓县人民医院采购单位联系人:易宝来电话:1397051054310、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联系人:何女士传真/电话:0795-357981815307958847联系地址:宜春市宜春奉新路66号枣苑小区3栋邮编:336000jxcg3579818@163.com11、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宜春市政府采购网(进入此网页下载招标文件)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单位采购单位:铜鼓县人民医院采购单位联系人:易宝来电话:1397051054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何女士电话/传真:0795-357981815307958847邮箱:jxcg3579818@163.com地址:宜春市宜春奉新路66号枣苑小区3栋3投标保证金第一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00元整;第二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00元整;第三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100元整。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当天16:4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开户名称: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宜春市工行宜阳分理处帐号:15082027190000193894投标有效期六十天(日历日)5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一正三副(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一并装入一个密封袋投标文件需采用胶装的方式装订,否则作无效标论处。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7开标地点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森林公安局五楼)8注意事项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同时保证正、副本标书中也附有)、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9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10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收费标准按中标价的百分之一点五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11备注所投产品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需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5--二、投标人须知1、质量要求: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良好信誉及售后服务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保修卡、中文说明书以及产品特约维修处(特殊情况除外)。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铜鼓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3、投标文件必须提供的内容:1)投标函;2)项目方案及说明、企业实力情况介绍、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3)投标项目数量价目表;报价应包括外购、保险、利税、关税、管理、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培训等一切费用;4)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承诺或赠送;5)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四份(一正三副)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地点,直接参加投标;6)投标文件编制说明: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6.2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同时保证正、副本标书中也附有)、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6.3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6.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6.5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4、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未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投标项目授权书原件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投标文件不使用胶装的。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废标:--6--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不能完全满足技术参数的投标。6、开标:1)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方面代表参加。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3)开标时,由采购单位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对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公开唱标并作好开标记录。未宣读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另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存档备查。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5)投标人可以对自己的投标文件作最长不超过10分钟的概括陈述,该陈述不能与投标文件有实质性改变,也可不作陈述。7、评标、定标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并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当天16:4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2)投标人在规定的招标时间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第一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50元整;第二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50元整;第三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80元整。--7--4)中标方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无违约行为,待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签署《货物验收单》并铜鼓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后10天内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无息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依据未中标人提供的加盖财务章的收款收据(详见附件)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的;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9、投标有效期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60日历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2)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0、合同授予标准:1)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11、合同的签订:1)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