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设备-闫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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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CCD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生产厂房与设施、设备闫兆光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厂房与设施(第四章)空气净化系统(HVAC)设备(第五章)制药用水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三十八条------第七十条第四章厂房与设施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的主要内容厂区的选择、设计、建造和维护各功能区的布局、分区要求及必要的设施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辅助区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一节原则厂区选址含尘量、有害物含量、含菌量厂区的环境景观、绿地人、物流厂区下风向设置?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一节原则厂房设计确保产品质量,避免污染、交叉污染•不同产品是否需要独立建筑或独立生产线保证可靠、经济运行应考虑厂房设施的维护保养可考虑关键区域的可参观性和展示效果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一节原则厂房设计应充分考虑各环节操作、维修、清洁、设备或部件更换的方便性包装区的特殊要求•明显缺陷:仓储区的设置、技术夹层–技术夹层:应有措施防止维修维护人员因维修设备设施而造成损害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2010-048生产包装仓库扩产方向扩产方向扩产方向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2010-049生产包装原辅料仓库扩产方向扩产方向成品库扩产方向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技术夹层辅机、管道的安装足够的空间便于人员进入药品认证管理中心2010-0412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一节生产区布局的基本要求按洁净等级合理分区按工艺流向布局人流、物流避免交叉,路线尽量短捷减少物料在参观走廊的运输物料的存放、中转间尽量靠近相关操作岗位消防安全规定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应充分考虑粉尘的控制前室的设置捕、吸尘装置生产设备的密闭性物料的转运与衔接的密闭性捕尘间的设置燃烧性灰尘明显聚集的操作应做好爆燃防护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洁净区内表面:平整光滑尽可能采用嵌入式2010-0415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洁净区内表面:接口严密2010-0416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一节生产区布局的基本要求B+A的区域设置附录1无菌药品•第二十七条洁净厂房的设计,应当尽可能避免管理或监控人员不必要的进入。B级洁净区的设计应当能够使管理或监控人员从外部观察到内部的操作。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一节原则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二条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98版:18~26℃,45%~65%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一节原则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四条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批准人员的进入。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当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注意:穿越操作岗位?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一节原则第四十五条应当保存厂房、公用设施、固定管道建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新增条款确保竣工图的信息与现场一致,以保证设施维护、设备验证、变更控制等工作有效实施。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二节生产区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四十六条•专用和独立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高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类)或生物制品(如卡介苗或其他用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二节生产区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四十六条•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特殊情况下,如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二节生产区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当不低于10帕斯卡。必要时,相同洁净度级别的不同功能区域(操作间)之间也应当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98版:不同洁净级别之间的压差为5Pa,参照WHO/欧盟GMP相关要求。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附录1无菌药品第九条悬浮粒子最大允许数/立方米洁净度级别动态静态5.0≥μm0.5≥μm5.0≥μm0.5≥μm203520203520A级2900352000293520B级2900035200002900352000C级不作规定不作规定290003520000D级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附录1无菌药品第九条A级: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和与无菌制剂直接接触的敞口包装容器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的区域,应当用单向流操作台(罩)维持该区的环境状态。单向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指导值)。应当有数据证明单向流的状态并经过验证。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附录1无菌药品第三十三条应当能够证明所用气流方式不会导致污染风险并有记录(如烟雾试验的录像)。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附录1无菌药品第九条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洁净区所处的背景区域。C级和D级:指无菌药品生产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操作步骤的洁净区。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附录1无菌药品第九条历史上,单向流一直是区分百级和低于百级洁净室的主要分水岭。A级:操作者整体进入?B级:10版,单向流、乱流均可•维持静态百级的方法?•传统计算,B级乱流换气次数需300次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附录1无菌药品第九条注(2)在确认级别时,应当使用采样管较短的便携式尘埃粒子计数器,避免≥5.0μm悬浮粒子在远程采样系统的长采样管中沉降。在单向流系统中,应当采用等动力学的取样头。•最大限度使计数器测量和实际粒子分布一致。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固定在线监测-等动力取样头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附录1无菌药品第十条(二)……应当对A级洁净区进行悬浮粒子监测。……灌装或分装时,由于产品本身产生粒子或液滴,允许灌装点≥5.0μm的悬浮粒子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六)在A级洁净区和B级洁净区,连续或有规律地出现少量≥5.0µm的悬浮粒子时,应当进行调查。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附录1无菌药品第十条(七)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出生产现场并经15~20分钟(指导值)自净后,洁净区的悬浮粒子应当达到表中的“静态”标准。•自净,代表系统对洁净室洁净状态的恢复能力•自净时间越短,空气净化能力越强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附录1无菌药品第十三条B级背景下的A级:处于未完全密封(轧盖前产品视为处于未完全密封状态)状态下产品的操作和转运,如产品灌装(或灌封)、分装、压塞、轧盖(2)等;B级:处于未完全密封(1)状态下的产品置于完全密封容器内的转运;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二节生产区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口服液体和固体制剂……等非无菌制剂生产……,应当参照“无菌药品”附录中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企业可根据产品的标准和特性对该区域采取适当的微生物监控措施。•D级,30万级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二节生产区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二条制剂的原辅料称量通常应当在专门设计的称量室内进行。•鉴于称量操作的特殊性,处于物料的暴露状态,故在设计时需考虑以下因素:污染与交叉污染、清场与清洁等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二节生产区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称量单元的设计要求:•合理的送风,防止粉尘飞扬,控制粉尘流向•物料、产品、操作者的保护•气流的速度不应对称重的衡器造成影响•物料、衡器、人员的位置应确定并经验证-不遮挡气流、不造成风险•不存在灰尘聚集的地方,易于清洁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称量单元Annex5,7.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二节生产区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三条产尘操作间(如干燥物料或产品的取样、称量、混合、包装等操作间)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或采取专门的措施,防止粉尘扩散、避免交叉污染并便于清洁。•是否需要前室?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附录5中药制剂第十一条中药提取、浓缩、收膏工序……采用密闭系统生产的,其操作环境可在非洁净区;采用敞口方式生产的,其操作环境应当与其制剂配制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相适应。•收膏工序快接口?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附录5中药制剂第十三条浸膏的配料、粉碎、过筛、混合等操作,其洁净度级别应当与其制剂配制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一致。98版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当参照洁净区管理。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附录5中药制剂第十三条中药饮片经粉碎、过筛、混合后直接入药的,上述操作的厂房应当能够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当参照洁净区管理。•中药饮片检查项目1604条款:直接口服的中药饮片的粉碎、过筛、内包装等生产厂房应符合洁净区要求。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附录5中药制剂第十四条中药注射剂浓配前的精制工序应当至少在D级洁净区内完成。•中药制剂的精制工序?•例:鱼腥草注射液配液前蒸馏液贮罐的洁净级别?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附录5中药制剂第十五条非创伤面外用中药制剂及其它特殊的中药制剂可在非洁净厂房内生产,但必须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口服胶剂—阿胶?第十六条中药标本室应当与生产区分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三节仓储区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五十八条……仓储区应当能够安全贮存……第五十九条高活性的物料或产品以及印刷包装材料应当贮存于安全的区域第六十一条如采用单独的隔离区域贮存待验物料,待验区应当有醒目的标识……。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物料或产品应当隔离存放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三节仓储区粘鼠板外窗密封外门密封条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安全储存区域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三节仓储区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二条温湿度控制温湿度测温点的选择中药饮片检查项目4301条款:阴凉库温度是否不高于25℃。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仓库取样室第六十二条通常应当有单独的物料取样区。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与生产要求一致。如在其他区域或采用其他方式取样,应当能够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三节仓储区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二条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原料药及产品中药材、中药饮片•药材与饮片•原药材与净药材•毒性药材的炮制品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四节质量控制区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三条……与生产区分开。生物检定、微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实验室还应当彼此分开。•《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八条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与抗生素微生物检定的实验室,应严格分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四节质量控制区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五条必要时,应当设置专门的仪器室,使灵敏度高的仪器免受静电、震动、潮湿或其他外界因素的干扰。实验动物房应当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其设计、建造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有独立的空气处理设施以及动物的专用通道。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五节辅助区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六十八条休息室的设置不应当对生产区、仓储区和质量控制区造成不良影响。第六十九条更衣室和盥洗室应当方便人员进出,并与使用人数相适应。盥洗室不得与生产区和仓储区直接相通。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更衣室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更衣室、盥洗室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洗手池2010-0456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五节辅助区第七十条维修间应当尽可能远离生产区。存放在洁净区内的维修用备件和工具,应当放置在专门的房间或工具柜中。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第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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