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平度市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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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平度市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评价单位: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02月24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平度市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法人代表赵建波联系人张鑫通讯地址青岛平度市人民路52号联系电话15589895082传真邮政编码266700建设地点平度市白沙河街道的西徐家、大闫家、曲家营、杨家营、陈家营、宋家营、南李家楼、王戈庄、高戈庄、毛家庄、南塔丘及南村镇的石家南埠、李家南埠、杨家南埠、邵家南埠共15个行政村立项审批部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水利厅批准文号鲁发改农经〔2016〕744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灌溉服务A0512占地面积(万亩)3.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4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67评价经费(万元)1.1投产日期2018.06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2017年储备工作的通知》(鲁发改农经〔2016〕744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鲁发改农经〔2015〕1271号)要求,确定平度市实施2017年度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承诺书》文件,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拟投资4500万元建设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平度市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3容包括: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3.0万亩。通过新打机井、维修机井、建设泵站等措施开辟新的灌溉水源,通过整修生产路、清淤排水沟等措施的实施,使项目区成为田成方、路相通、沟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高产稳产粮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保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特委托我单位(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其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平度市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建设必要性1、项目建设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通过实施本项目,进行维修田间道路、疏挖沟渠、铺设管道,增打机井,建设泵站,将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量,有效增加灌溉能力,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缓解水资源紧缺,同时可及时排除渗水,大幅度提高农作物产量。该工程建设将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奠定良好基础。同时也将有利于秸秆还田、平衡施肥、病虫综合防治、农产品安全生产等一系列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有利于农业生产走上良性循环轨道,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2、项目建设是改善农业基础条件,保证粮食生产安全的需要田间工程项目的建设,通过沟、路、桥、涵、管道、机电井的配套建设,可有效改善项目区的基础设施,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通过项目区工程的配套建设,将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基础。使粮食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符合国家发展粮食生产政策和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3、项目建设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通过整修村边道路、疏挖沟渠能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环境和面貌。通过健全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科学种田水平,新品种、新成果、新技术将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农业种植结构更加优化,逐步形成多种类、多功能的高效立体生态农业体系,促进农业内部的良性循环。4、项目的建设是提高农民科技水平的需要4项目建设实施,通过农民科技培训,推广示范农业先进技术,使项目区群众转变种植观念,提高对新品种、新技术的认知度,提高科学种田水平,从而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综上所述,实施平度市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非常必要。三、项目产业政策、规划及环保政策符合性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的“鼓励类”第一大项“农林业”中的第60小项“农田主要机耕道(桥)建设”及第二大项“水利”中的第16小项“灌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2017年储备工作的通知》(鲁发改农经〔2016〕744号)。2、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青岛平度市白沙河街道和南村镇,项目所在土地为农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的规划。3、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表1:建设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符合性一、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本原则符合性分析(一)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符合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二)是否具备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1.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是√否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是√否3.建设项目所在地是否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是否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是否有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是√否4.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是√否5(三)是否符合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已建成但未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各类园区,其产业结构不明确、功能区划不清晰、环保设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入园建设项目本项目为灌溉服务项目,不在上述范围之内2.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化工石化、纺织印染、铅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鞣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排放的新上项目应按规定进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否则不予审批(五)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本项目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符合总量控制要求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一级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一级重要生态功能区(六)是否符合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本项目不属于“区域限批”、“流域限批”、“企业限批”项目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七)是否符合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项目所在地位于青岛市平度市,不涉及南水北调流域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中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四、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98]253号令,1998.11.29);6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2015.06.01);5、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7、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2017年储备工作的通知》(鲁发改农经〔2016〕744号);8、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承诺书》。五、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平度市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建设性质本项目为新建项目。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位于平度市白沙河街道和南村镇,主要涉及白沙河街道的西徐家、大闫家、曲家营、杨家营、陈家营、宋家营、南李家楼、王戈庄、高戈庄、毛家庄、南塔丘及南村镇的石家南埠、李家南埠、杨家南埠、邵家南埠共15个行政村。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具体建设地点见附图2-1、附图2-2。4、建设期限本项目施工期为:2017年7月~2018年6月,施工期共计12个月。六、工程内容项目区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3.0万亩。其中白沙河街道项目区灌溉面积2.0万亩,水源主要为机井地下水源;南村镇项目区设计灌溉面积1.0万亩,水源主要为西新河地表水。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水源工程(1)新打修复机井工程白沙河项目区新打机井192眼,修复机井167眼,单井(井深25m时)的抽水流量为20m3/h;配套隐蔽井泵房及水泵359套;配套IC卡系统359套。7(2)蓄水平塘工程规划清淤、护砌蓄水平塘共10座,其中白沙河项目区6座,南村项目区4座,新增蓄水量5.1万m3。(3)提水泵站工程南村项目区在西新河新建提水泵站6座,配套泵房6座、水泵12台、IC卡系统6套。新建拦河堰1座。2、灌溉工程铺设低压管道长度186.0km,其中白沙河项目区125.0km,南村项目区61.0km;配套给水栓及保护墩3720个,其中白沙河项目区2500个,南村项目区1220个。3、桥涵工程项目区新建桥涵53座,其中砌石板桥1座,管桥52座。白沙河项目区新建桥涵29座,南村项目区24座。4、田间道路工程项目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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