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中建四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及公司机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频率,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全公司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顺利实现。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1、事故死亡人数目标0人;2、重伤事故率目标控制小于0.6‰,一般事故率目标控制在小于3‰;3、杜绝火灾、爆炸事故,消防器材配备率100%;4、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合格率100%;5、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持证率100%;6、对从业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三级教育,教育率100%;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项目部高危作业人员参保率100%;8、项目周安全例会、安全检查率100%;9、项目和班组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承包书,签定率100%;10、确保公司管理体系在项目部的有效运行。二、责任要求:1、负责本项目所管辖区内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定、标准和总公司、局、公司的相关文件;3、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与各班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承包书,签定率100%;4、负责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生产评价工作。5、组织周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6、按公司规定组织编制安全措施费用预算,建立安全资金专用帐户,保证本项目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7、组织规定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安排进行演练。8、贯彻落实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安全工会检查标准》,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月(年)报表填报准确、及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如实报告,不得不报和隐瞒不报;10、对项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结案率100%。11、认真贯彻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使公司管理体系有效运行。12、负责布置、检查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三、考核与奖罚:以上指标由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带头进行考评,并以每月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作为评价依据,并按以下条款进行奖罚:1、完成责任目标不奖不罚;2、发生工伤死亡事故:死亡1人,对项目经理部罚款1万元,罚项目经理事故损失金额的5%~20%,并免去本项目经理职务;3、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次,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罚款10元/次;酒后上班的罚款50元/次;凡有三次者清退出场。4、项目每月未开展例会和安全检查的,对项目经理罚款50元/次;5、所有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凡是未经过培训合格或无证上岗的,发现一人对项目经理罚款50元/次;6、凡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被当地政府评为不合格工程项目的,罚项目经理500元;7、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情况不制止,发现一次对违章指挥人员罚款50元/次,对违章作业人员罚款30元/次;8、凡有私招乱雇、违反用工制度的,取消该项目经理的职务;9、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对项目部经理罚事故损失金额的5%~10%,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按有关规定处理;10、工程项目未认真贯彻管理体系标准的,罚项目经理1000元;并免去项目经理职务。11、每月未按时上报《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年)报》表,罚项目经理50元;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罚项目经理200元;并免去项目经理职务。12、对分公司安全检查提供的不合格项或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时现场上报的,每项对项目经理罚50元;13、没有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罚项目经理100元;没有适时安排进行演练的。罚项目经理50元。14、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证。15、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考核和被考核单位各执一份,双方负责人签字即行生效。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签章签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