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9页QJ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3.70108中国十七冶施工生产常见重大危险源控制准则版本号:第1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2013-07-30发布2013-07-30实施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第2页共39页中国十七冶施工生产常见重大危险源控制准则目录0、前言1、总则2、术语3、编制依据4、控制目标与指标5、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认定6、重大危险源可导致的伤害7、重大危险源控制职责8、重大危险源控制基本规定9、常见的重大危险源控制要点10、重大危险源控制细则编制要求11、重大危险源临界预警12、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13、重大危险源失控处置14、失控事件的责任处理15、附件第3页共39页发布令《中国十七冶施工生产常见重大危险源控制准则》是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安徽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建安〔2008〕21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准则是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控制各类重大危险源的指导性文件,适用公司范围内涉及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本准则属公司技术知识产权,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翻印,不得向外部泄露,违者必究。本准则由公司安全监管部解释、管理。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3年07月30日第4页共39页前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持公司安全生产状况的平稳,特制定此准则。控制重大危险源是公司安全管理的重点,控制重大危险源的目的,不仅是要预防重大危险源的超临界量,还需保证重大危险源在公司确定的可接受风险控制准则下运行,使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一旦出现不可接受的风险时,如何预警,如何抑制,如何将事故限制在最低程度。本准则是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QG4-2012)支持性文件,是解决危险源辨识之后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如何进行运行控制的问题,作为重大危险源控制依据。本准则由时华钢、仝茂祥、魏宁、李梦龙、李霞、战洪波编制,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评审,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实施。本准则为第1次制定,为了提高本准则运行可行性和适宜性,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公司安全监管部联系,以便持续改进。第5页共39页1、总则1.1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防止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1.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经营范围内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1.3公司建设工程参建各单位均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相关职责,遵循本准则要求。1.4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准则外,还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1.5本准则是公司安全监管指导性文件,公司各级部门应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2、术语2.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2.2危险源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问题、管理缺陷。2.3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场所客观存在的一个或多个安全风险或危险源,其临界量接近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2.4预警是在事故(件)发生之前需要加强提防而发出的警惕信号,主要根据施工重大危险源监管检测情况,以往总结的规律或观测得到的可能性前兆,在重大危险源达到临界量时,适时发出的警惕信息,以减低危害损失的预告行为。2.5重大危险源临界量是指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场所客观存在的危险源接近临界数值或单元中的物第6页共39页质数量等于或超过技术标准规定的数量,其风险达到或接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上术语解释仅限于本准则。3、编制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3.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3.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3.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6号)3.7《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资委令[2011]第24号)3.8《安徽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建安〔2008〕211号)3.9《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3.10《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确定控制措施工作程序》(QG4.6)3.11《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工作程序》(QG4.16)3.12《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4、控制目标与指标4.1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4.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率和交底率100%。4.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100%。4.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项目部领导带班检查与整改率100%。4.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和旁站监控率100%。4.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符合专项方案要求措施落实率100%。5、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认定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认定按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确定控制措施工作程序》(QG4.6)确定。6、重大危险源可导致的伤害第7页共39页6.1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害事故。6.2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造成人身伤亡事故。6.3起重伤害: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6.4触电:指电流流经人身,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包括雷击伤亡事故。6.5坍塌: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6.6车辆伤害:指在施工场地内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6.7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6.8火灾:指施工人员在施工或生活场所因火灾事故造成的伤害。6.9灼烫: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的伤害事故。6.10淹溺:指施工人员在工作或生活区域内因水患造成的淹溺伤害。6.11冒顶片帮:指隧道、涵洞开挖、衬砌过程中垮塌造成伤害的事故。6.12放炮: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6.13火药爆炸:指炸药对外界进行稳定的爆轰式作功。6.14容器爆炸:指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6.15中毒和窒息:指人体接触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伤害事故。6.16中暑:指在高温作业环境内长时间作业导致中暑病状。6.17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上述事故伤害解释仅限于本准则。7、重大危险源控制职责7.1公司监管职责7.1.1安全监管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督促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岗位人员按照本控制准则要求的控制和管理程序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监督过程中发现接近临界量的重大危险源应给项目部下发《重大隐患整改指令书》(见《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表格)或直接向所在公司下达《安全管理工作联系函》(见附表2),整改未达标对项目部或所在公司实施相应处罚。7.1.2技术质量部负责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备案、交底的管理。7.1.3项目监管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第8页共39页督促安全专项方案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实施。7.1.4计财部负责保障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落实所需资金。7.2各公司控制职责7.2.1按规定组织实施危险源辨识,建立重大危险源清单,清单的建立应符合编制、审核、批准、备案、管理的要求。7.2.2安全监管部门应掌握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分布及现状,监管安全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实施情况,并形成《重大危险源动态控制信息记录表》(附表1)。7.2.3发布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监督项目部强化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7.2.4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检查中对重大危险源检查和控制情况。7.2.5检查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控制、信息输入的符合性。7.2.6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接近临界量的重大危险源必须下发《重大隐患整改指令书》。各公司职能部门参照以上职责。7.3项目经理部控制职责7.3.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落实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并形成领导带班记录。7.3.2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重大危险源技术措施控制,督促专项方案的编制、交底,落实技术措施,纠偏脱离方案的施工。7.3.3施工副经理负责督促按专项方案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施工过程重大危险源控制。7.3.4项目安全经理负责重大危险源动态控制,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控制重大危险源,组织重大危险源失控处置工作。负责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上部署相应的管理与控制任务,组织对重大危险源检查并督促整改。7.3.5质量安全部门职责(1)进行危险源动态辨识,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清单》(见十七冶体系管理表格),编制《XXX项目部安全管理策划书》,并报所在公司审核、批准后实施。(2)负责落实施工现场动态危险源告知牌(见附件一),现场安全警示标示、第9页共39页安全操作规程牌的设置。(3)按专项方案规定和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日常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督促按方案施工,监管作业行为,并形成监管记录。(4)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检查、核实、备案工作。7.3.6工程技术部门职责(1)负责专项方案的编制,组织对批准后的专项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2)负责按专项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监督班组按方案施工,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实时监管,形成监管记录。(3)组织相关部门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进行工序验收,下发工序施工许可令,如开吊令、砼浇筑令、动火令、拆模令、脚手架验收手续、塔架验收手续等。7.3.7物供部门职责负责安全物资、劳动保护用品进场的验收工作。7.3.8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参加专项方案交底,按专项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技术数值和要求实施监控,对于违背方案和细则施工的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见《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表格),并督促整改,对于违章作业行为者实施教育、警告、处罚。(2)按《危险源辨识评价表》提出的可接受风险控制准则、控制要求、技术规范、应急处置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进行监管,每天不少于一次巡检,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控制信息记录表》。(3)督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安全状况,并予以纠偏,发现有超过可接受风险的临界状态的应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汇报,并及时疏散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4)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实施和验收。(5)负责在施工现场人员入口处或经常出入区域设置《危险源警示告知牌》。8、重大危险源控制基本规定第10页共39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主要从技术控制(风险消除或降低)、人行为控制(风险控制)和管理控制(风险控制或风险转移)三方面进行。控制流程见图:技术控制风险消除,降低工程实施风险消除,降低风险转移风险控制安全监管持续改进重大危险源控制流程图8.1技术控制(1)推广信息技术、远程控制技术。(2)采取危险物体隔离、危险源分散、危险状态消除、危险部位防护、危险区域监控、危害物体转移、危险源控制。(3)淘汰落后的设备和工艺,积极推广建设部十项新技术。8.2人的行为控制(1)重点控制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2)控制人为失误、操作失误、判断失误、心理障碍、生理缺陷、年老疾病、防护不当等。(3)加强教育培训,落实人的行为安全化、操作规范化、技术娴熟化等。8.3管理控制项目实施前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是否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控制清单)可接受风险控制准则进行控制编制项目实施阶段(安全管理)策划书制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