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江苏省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指南的通知各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国防科工办)、各市船舶办,各有关船舶企业:为加快贯彻国家造船企业新标准,促进船舶工业健康、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全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工作顺利开展,我省按照国家已经正式颁布实施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07),对全省造船企业开展认可评价工作,制订了《江苏省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六日主题词:船舶评价指南通知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江苏省国防科工办2009年11月16日印发共印200份江苏省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指南一、申请评价的基本条件1、申请评价企业具备相应级别的船舶建造基本条件,并列入地方规划;2、申请评价企业应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岸线、土地等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3、申请评价企业主动贯彻《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4、经过所在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初审。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船舶生产企业,可以提出评价申请。二、评价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CB/T3000-2007)《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评价标准》)。三、评价程序(一)企业申请。符合评价基本条件的船舶企业,由企业向所在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提出申请,经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初审后,向省经信委提出申请,申请报告应重点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基本情况;2、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已经生效的手持订单情况);3、财务报表;4、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同时填写《江苏省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申请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提交相关证明和材料。省经信委根据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相关条件,确定是否受理评价申请。(二)文件审查。对于受理评价申请的企业,应先确定申报类别(对照附件2及《评价标准》),按照不同类别要求准备材料,具体编制要求按照本指南附件3相关要求编写评价材料。所在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收到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基本申请评价条件的,将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上报省经信委。省经信委收到上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复审。对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将审查意见反馈给申请企业,企业收到审查意见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修改、补充,可重新申请。(三)现场审查。企业申请材料复审合格后,省经信委组织成立审查评价专家组,按照《评价标准》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查评价。经现场评价,总分达到合格以上,并且各类单项现场评价要素也均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时,判定企业评价合格。对于满足CB/T3000-2007《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的通用要求及评价方法、管理要求及评价方法、人员要求及评价方法、计量检测要求及评价方法、生产设备要求及评价方法的企业,出具《江苏省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专家评价意见》(以下简称《专家评价意见》)。对现场审查评价不合格的企业,企业整改完毕后可提出复审申请。(四)颁发证书。申请企业经评价专家组现场审查评价合格后,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放《江苏省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五)申请扩大生产范围并需重新确定级(类)别的,其审查评价与初次申请评价程序相同。附件:1、《江苏省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申请书》;2、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分级分类表;3、评价报告编写要求。附件1:江苏省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申请书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一、申请书填写说明1、申请书可以打印(或用黑、蓝墨水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2、申请单位须在申请书封面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3、单位名称,应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中的名称。4、单位申请级(类)别,应根据目前企业的软硬件条件能达到的级(类)别填写。二、申请书附件材料要求1、工商营业执照。2、岸线批复文件。3、生产用地权属(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4、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申请评价二级Ⅰ类以上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和一级铝质、一级Ⅰ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提供)。5、生产设施、设备台帐和档案。6、企业技术、质量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资质证明和人员数量统计。以上附件材料提供复印件。三、其他要求1、申请书填写要客观真实、规范完整,附件材料要齐全有效。2、申请书和附件材料用A4纸填写、装订。3、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提交一式三份。4、申请书各栏目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单位性质法人代表营业执照编号负责部门电话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经营范围单位申请级(类)别:企业基本情况此栏应说明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成立时间、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产品;实施船舶设计情况,技术能力;年生产能力、工业总产值及主营业务收入,手持订单情况;今后的发展目标;其他相关情况等。(填写时删去上述内容)质量管理体系状况此栏应说明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等。(填写时删去上述内容)各项制度建立落实状况此栏应说明企业的质量方针、目标;质量管理文件;采购质量控制;过程质量控制;库房及原材料管理;质量信息管理;技术管理;质量检验管理;外包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和卫生等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填写时删去上述内容)基础设施状况此栏应说明企业现有的船台(坞)、码头、起重设备的技术数据和数量,其它相关配套设施情况。(填写时删去上述内容)市船舶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年月日(盖章)申请材料复审意见省船舶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年月日(盖章)审查专家组现场审查评价意见组长:(签字)成员:(签字)年月日附件2: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分级分类表一级类别Ⅰ类Ⅱ类Ⅲ类Ⅳ类生产能力船长大于220m或空船重量大于12000t或主机总功率大于12000kW的钢质一般船舶。船长大于150m至220m或空船重量大于5000t至12000t或主机总功率大于6000kW至12000kW的钢质一般船舶。船长大于90m至150m或空船重量大于1500t至5000t或主机总功率大于1000kW至6000kW的钢质一般船舶。船长不大于90m或空船重量不大于1500t或主机总功率不大于1000kW的钢质一般船舶。二级类别Ⅰ类Ⅱ类Ⅲ类Ⅳ类生产能力1)船长大于150m至180m或空船重量大于5000t至8000t或主机总功率大于6000kW至9000kW的钢质普通船舶;2)船长大于120m至150m或空船重量大于3000t至5000t或主机总功率大于4000kW至6000kW的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钢质特种船舶。1)船长大于90m至150m或空船重量大于1500t至5000t或主机总功率大于1000kW至6000kW的钢质普通船舶;2)船长大于90m至120m或空船重量大于1500t至3000t或主机总功率大于1000kW至4000kW的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钢质特种船舶。1)船长大于60m至90m或空船重量大于500t至1500t或主机总功率大于500kW至1000kW的钢质机动船舶和第一类钢质特种船舶;2)船长大于30m至60m或空船重量大于100t至500t或主机总功率大于100kW至500kW的第二类和第三类钢质特种船舶;3)船长大于90m至120m的钢质非机动船舶。1)船长不大于60m或空船重量不大于500t或主机总功率不大于500kW的钢质机动船舶和第一类钢质特种船舶;2)船长不大于30m或空船重量不大于100t或主机总功率不大于100kW的第二类和第三类钢质特种船舶;3)船长不大于90m的钢质非机动船舶。三类别Ⅰ类Ⅱ类Ⅲ类Ⅳ类级生产能力1)船长大于90m至120m或空船重量大于1500t至3000t或主机总功率大于1000kW至4000kW的内河钢质机动船舶和内河钢质非机动船舶;2)船长不大于60m或空船重量不大于500t或主机总功率不大于500kW的第一类钢质特种船舶。1)船长大于60m至90m或空船重量大于500t至1500t或主机总功率大于500kW至1000kW的内河钢质机动船舶;2)船长大于90m至120m的内河钢质非机动船舶。1)船长大于30m至60m或空船重量大于100t至500t或主机总功率大于100kW至500kW的内河钢质机动船舶;2)船长大于60m至90m的内河钢质非机动船舶。1)船长不大于30m或空船重量不大于100t或主机总功率不大于100kW的内河钢质机动船舶;2)船长不大于60m的内河钢质非机动船舶。注:具体标准请参阅CB/T3000-2007标准相关内容。附件3:评价报告编写要求申请评价企业需要将评价材料分类整理成6章,并装订成册。从材料性质分为企业根据《评价标准》整理的材料和相关现场原始记录。第一章通用要求通用要求包括政策要求(否决项)、营业执照(25分)、注册资(本)金(25分)和生产用地(50分)等四个细目。1.1政策要求。1.1.1申请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1.1.2企业项目全套批准文件及相关报告1.1.3生产产品情况各级各类船舶生产企业生产产品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符合要求,通用要求评价为不合格。1.2营业执照。1.2.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各级各类船舶生产企业应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2.2公司章程1.3注册资(本)金。各级各类船舶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应符合下表要求: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最低要求单位:万元类别一级二级三级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Ⅰ类Ⅱ类Ⅲ类Ⅳ类注册资(本)金2000010000500020003000100050020030020010030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最低要求单位:万元类别一级二级三级Ⅰ类Ⅱ类Ⅰ类Ⅱ类Ⅰ类注册资(本)金100050020010030钢质渔业船舶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最低要求单位:万元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注册资(本)金20005002001001.4生产用地。1.4.1生产用地权属(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1.4.2各级各类船舶生产企业生产用地的占地面积应符合下表要求: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占地面积最低要求单位:万平方米类别一级二级三级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占地面积15.012.08.04.08.04.02.01.52.01.00.50.25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占地面积最低要求单位:万平方米类别一级二级三级Ⅰ类Ⅱ类Ⅰ类Ⅱ类Ⅰ类占地面积2.01.01.00.50.25钢质渔业船舶生产企业占地面积最低要求单位:万平方米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占地面积4.02.01.00.5第二章管理要求管理要求包括质量保证机构(40分)、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10分)、质量管理文件(30分)、采购质量控制(20分)、过程质量控制(20分)、库房及原材料管理(15分)、质量信息管理(10分)、技术管理(25分)、质量检验管理(15分)、外包管理(15分)、设施设备管理(20分)、文明生产(20分)、安全生产(40分)及环境保护和卫生(20分)等14个细目。具体需要提供的分细目材料如下(具体相关对应关系参阅《评价标准》):2.1质量保证机构(适用于一级各类和二级各类)2.1.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一级各类、二级Ι类)质量体系(二级Ⅱ类、Ⅲ类、Ⅳ类)2.1.2质量管理体系结构图及职责2.1.3质量体系正常运转情况证明材料2.1.3.1质量管理体系内审报告2.1.3.2管理评审计划和报告2.1.3.3内审案卷(抽样)2.1.3.4不合格统计表和不合格技术报告(抽样)2.1.3.4内审员证书2.2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2.2.1质量方针2.2.2质量目标与质量方针一致性的证明材料2.2.3考核与分解情况2.3质量管理文件(适用于一级各类和二级各类)2.3.1质量手册2.3.2质量体系文件目录2.3.3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2.3.4作业指导书目录及受控文件清单2.3.5质量记录控制程序及质量记录卷内目录2.3.6质量记录表格及其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