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山东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管理,确保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内有关规定,制定《山东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山东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申请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山东省纤维检验局开展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工作必须遵守本细则。第三条本细则所称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是指:棉被、棉褥、化纤被、夏凉被、床单、被套、枕套、枕芯、床垫、毛巾、枕巾、毛巾被、蚊帐类产品的统称。本细则所称质量保证能力检查是指为保证生产加工企业向高校学生提供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公寓床上用品,由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指派的检查组对生产加工企业的组织管理、生产工艺、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及服务等方面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检查和确认活动。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山东省纤维检验局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工作。其职责包括:(一)制定检查计划、检查要求,并组织实施;(二)受理申请;(三)指派检查组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四)组织确认由检查组检查合格、样品检验合格的企业为本年度“合格质量保证能力企业”;(五)定期向社会公布质量保证能力合格企业名单,必要时及时向集团购买者提供;(六)负责对取得“合格质量保证能力企业”的企业进行日常监督、复查检验等工作;(七)负责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第五条检查组受山东省纤维检验局的委托,负责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工作。检查组长对检查工作负责。第三章申请、评定工作程序第六条申请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保证能力检查的生产加工企业,应提报以下材料:(一)山东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申请表(见附件l);(二)法律地位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三)主要生产加工设备、质量检验仪器和设施的明细表;(四)生产技术人员及合格质量检验人员名单(附检验人员合格证复印件);(五)质量手册(去年获得“山东省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合格证书”的企业无须提供,今年新申请的企业必须提供);(六)企业生产的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近半年的检验报告(每类产品至少一份);(七)己履行的政府采购或集团采购的有效合同(复印件两份);第七条山东省纤维检验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正确性进行初审,于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企业。对不符合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以《山东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不受理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企业。第八条申请受理后,山东省纤维检验局指派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组应在接到委托通知后15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工作。第九条现场检查应依据《山东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要求》(见附件2)、《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进行,检查工作应依据充分、证据确凿、结论明确、客观公正、标准统一。现场检查、认定内容包括:(一)企业的现有条件是否和申请一致;(二)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三)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是否掌握相关的标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第十条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长应认真、清晰、准确地完成现场检查记录,并作出结论,现场检查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确定企业具备生产产品种类。第十一条检查组长应在检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向山东省纤维检验局报送以下材料:(一)申请材料;(二)现场检查材料;(三)整改报告。第十二条山东省纤维检验局根据现场检查及企业送检样品检验情况,评定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是否合格。对质量保证能力合格企业,并在网上公示。第十三条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包括改建、扩项、迁移生产地点等),应当在变化后1个月内向省级纤维检验局提出重新检查申请。第十四条生产、加工企业出现下列情况时,应重新向省纤维检验局申请“合格质量保证能力企业”:(一)企业更名;(二)企业转产,不再生产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集中采购。第四章企业的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合格质量保证能力企业”是从事高校公寓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参加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集中采购的证明,取得“合格质量保证能力企业”的企业不得将该证明转让他人。第十六条山东省纤维检验局对取得“合格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企业”的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一次。第十七条山东省纤维检验局定期组织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第十八条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的;(二)不按明示的产品标准进行生产、加工的;(三)扩大其加工产品使用范围的;(四)转让或涂改“合格质量保证能力企业”证明的;(六)伪造、冒用“合格质量保证能力企业”证明的,(七)监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第十九条山东省纤维检验局对检查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以下处理:(一)通报批评;(二)行政处分;(三)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依法迫究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细则》由山东省纤维检验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二00九年三月一日施行。附件:1、山东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申请表2、山东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要求附件1:山东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申请表企业名称:(盖章)申请类别:申请日期:企业名称企业代码通迅地址邮政编码法人代表办公电话手机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检验室面积(m2)注册资金(万元)流动资金(万元)固定资产(万元)生产设备(台件)检测设备(台件)生产规模(万件/年)申请制品名称主要原料来源:产品的主要销售方式和销售单位:执行标准名称及代号:提供的文件材料名称:生产技术和质量检验人员情况:主要生产、加工设备名称及数量:检验仪器设施名称及数量初查意见:(公章)年月日检查单位意见:(公章)年月日附件2:山东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要求共3页第1页序号检查内容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存在缺陷的内容及程度1组织和管理职责。1.1*取得企业法人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取得税务登记证。取得组织机构代码工业化。1.2设置生产技术、质检、保管等部门(或岗位),其能力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建立各岗位责任制,其职责权限应与开展的工作相适应。1.3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应与企业的生产与服务相适应。制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传达到全体员工,并能贯彻执行。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体现企业的特点,并确保其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至少应建立以下质量管理俐度和工作程序:原料出入库臂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程序;原料、产品检验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记录档案管理程序。1.4*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和固定的仓库,生产区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1.5*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30万元以上。2资源管理2.1*至少配备两名以上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应经培训并持证上岗。有熟练的生产工人,熟悉业务、掌握相关知识的技术人员,配备数量应与企业生产规模相适应。共3页第2页序号检查内容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存在缺陷的内容及程度2.2*应配备以下主要生产设备:清花机、梳棉机、研磨机(工具)、铺棉机(台)、缝纫机各两台件以上(适用于棉被褥、棉垫制品);绗缝机、电动缝纫机(适用于绗缝制品);硬质无纺布生产设备(适用于纤维硬质床垫制品)。2.3应配备以下主要检测设备:水份电测器(适用于棉被褥、棉垫制品)、台称、钢卷尺、(米尺)等。2.4生产设备应得到良好的维护和保养,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校准。2.5环境条件应能够满足开展工作的需要,有防火、防潮、防霉等措施。有固定的检验场所,环境能满足检验要求。3产品实现过程。3.1应对原料供方及采购过程进行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符合规定要求。3.2应在接受定单、合同或投标前对能否满足顾客的要求进行检查。3.3应确定生产所需的过程,制定必要的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并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3.4产品标识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应包括厂名、厂址、品名、批号、质量、生产日期、成分含量等。3.5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产品在搬运、包装、贮存、防护、交付全过程的质量。建立原料、成品出入库台帐,内容包括:时间、品名、数量、质量状态、经手人等。共3页第3页序号检查内容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存在缺陷的内容及程度4测量、分析和改进4.1*对每批原料及成品进行检验或验证,检验或验证记录应清晰,并按有关规定归案保存。检验合格的产品经授权人批准才能出厂。4.2明确不合格品评审的权限、处置方法,并保存相关记录。4.3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记录,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4.4定期走访用户,了解顾客满意程度,改进产品质量。5*最近一年内没有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质量投诉、因生产劣质产品或不合格品而受到查处。6确定产品种类注:现场评定准则:(1)带“*”条款为否决项,一项不符合则判为“不符合”。(2)非否决项存在大量缺陷,影响企业生产正常有效的进行,则判为“不符合”。(3)非否决项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改后,不影响企业生产正常有效的进行,则判为“基本符合”。(4)无缺陷或非否决项存在少量缺陷,不影响企业生产正常有效的进行,则判为“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