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贵定项字〔2015〕53号签发人:杜树伟关于清退出场的通知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G210线四方井至港边公路改扩建工程锚杆、索施工队):你公司施工的G210线四方井至港边公路改扩建工程K1+880-K2+000左侧边坡锚索防护工程,施工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按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的违规操作。施工质量不合格,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对我项目造成恶劣影响。鉴于你施工队管理人员无质量意识,且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及技术能力严重不足,经我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研究决定:解除与你公司的施工协议。解除协议后(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不予计量,且已计量并支付的扣回已支付工程款),已完工程的维修、保养、缺陷修复仍由你队负责。同时我项目部保留追究你施工队及公司相应法律责任。此页无正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G210线四方井至港边公路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2015年6月11日主题词:关于△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退出场的通知抄送: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G210线四方井至港边公路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共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