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StandardfortestandevaluationofconcretecompressionstrengthGB50107-20102010-05-31发布2010-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二~二OO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符号;3基本规定;4混凝土的取样与试验;5混凝土强度的合格评定。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符号;2补充了试件取样频率的规定;3增加了C60及以上高强混凝土非标准尺寸试件确定折算系数的方法;4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已知方案中的标准差计算公式;5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未知方案的评定条文;6修改了评定方法中非统计方法的评定条文。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子信箱:standards@cabr.com.cn)。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大学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云南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舟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东方建宇混凝土技术研究院贵州中建建筑科学研究院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3-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仁瑜韩素芳史志华艾永祥黄政宇张元勃陈尧亮尚建丽田冠飞李昕成周岳年路来军林力勋孙亚兰盛国赛王宇杰王淑丽王景贤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夏靖华陈肇元陈改新谢永江陈基发白生翔邸小坛牛开民赵顺增石云兴龚景齐杨晓梅郝挺宇杨思忠高杰1总则1.0.1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保证混凝土强度符合混凝土工程质量的要求,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1.0.3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符号2.1术语2.1.1混凝土concrete由水泥、骨料和水等按一定配合比,经搅拌、成型、养护等工艺硬化而成的工程材料。2.1.2龄期ageofconcrete自加水搅拌开始,混凝土所经历的时间,按天或小时计。2.1.3混凝土强度strengthofconcrete混凝土的力学性能,表征其抵抗外力作用的能力。本标准中的混凝土强度是指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2.1.4合格性评定evaluationofconformity根据一定规则对混凝土强度的合格与否所作的判定。2.1.5检验批inspectionbatch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混凝土组成,用于合格性判定的混凝土总体。2.1.6检验期inspectionperiod-4-为确定检验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而规定的统计时段。2.1.7样本容量samplesize代表检验批的用于合格评定的混凝土试件组数。2.2符号cufm—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cu,kf—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cu,minf—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cufS—方差未知评定方法中,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0—方差已知评定方法中,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1,2,3,4—合格性判定系数;cu,if—第i组混凝土试件的立方体抗压强度代表值;n—样本容量。3基本规定3.0.1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混凝土强度等级应采用符号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N/mm2计)表示。3.0.2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应为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用标准试验方法在28d龄期测得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概率应为5%。3.0.3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一个检验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试验龄期相同、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3.0.4对大批量、连续生产的混凝土强度应按本标准第5.1节中规定的统计方法评定。对小批量或零星生产的混凝土强度应按本标准第5.2节中规定的非统计方法评定。4混凝土的取样与试验4.1混凝土的取样4.1.1混凝土的取样,宜根据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评定方法要求制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和相应的取样计划。4.1.2混凝土强度试样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取样。-5-4.1.3试件的取样频率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100盘,但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应少于一次;2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和100m3时其取样次数不应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同配合比混凝土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4对房屋建筑,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4.1.4每批混凝土试样应制作的试件总组数,除满足本标准第5章规定的混凝土强度评定所必需的组数外,还应留置为检验结构或构件施工阶段混凝土强度所必需的试件。4.2混凝土试件的制作与养护4.2.1每次取样应至少制作一组标准养护试件。4.2.2每组三个试件应由同一盘或同一车的混凝土中取样制作。4.2.3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混凝土试件,其成型方法及标准养护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规定。4.2.4采用蒸汽养护的构件,其试件应先随构件同条件养护,然后应置入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两段养护时间的总和为设计规定龄期。4.3混凝土试件的试验4.3.1混凝土试件的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规定执行。每组混凝土试件强度代表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取三个试件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每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2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3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时,该组试件的强度不应作为评定的依据。注:根据设计规定,可采用大于28d龄期的混凝土试件。4.3.2当采用非标准尺寸试件时,应将其抗压强度乘以尺寸折算系数,折算成边长为150mm的标准尺寸试件抗压强度。尺寸折算系数按下列规定采用:1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60时,对边长为100mm的立方体试件取0.95,对-6-边长为200mm的立方体试件取1.05。2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60时,宜采用标准尺寸试件;使用非标准尺寸试件时,尺寸折算系数应由试验确定,其试件数量不应少于30个对组。5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5.1统计方法评定5.1.1采用统计方法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连续生产的混凝土,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能保持一致,且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保持稳定时,应按本标准第5.1.2条的规定进行评定。2其它情况应按本标准5.1.4条的规定进行评定。5.1.2一个检验批的样本容量应为连续的三组试件,其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cufm≥cu,kf+0.70(5.1.2-1)cu,minf≥cu,kf-0.70(5.1.2-2)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20时,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cu,minf≥0.85cu,kf(5.1.2-3)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20时,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cu,minf≥0.90cu,kf(5.1.2-4)式中cufm—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N/mm2),精确到0.1(N/mm2);cu,kf—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精确到0.1(N/mm2);0—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N/mm2),精确到0.01(N/mm2);按本标准第5.1.3条计算。当0计算值小于2.5N/mm2时,应取2.5N/mm2。cu.minf—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N/mm2),精确到0.1(N/mm2)。5.1.3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应根据前一个检验期内同一品种混凝土试件的强度数据,按下列公式计算:-7-cun22cu,ifi=10f-nmn-1(5.1.3)式中cu,if—第i组混凝土试件的立方体抗压强度代表值(N/mm2),精确到0.1(N/mm2);n—前一检验期内的样本容量。注:上述检验期不应少于60d也不宜超过90d,且在该期间内样本容量不应少于45。5.1.4当样本容量不少于10组时,其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cufm≥cu,kf+cu1fS(5.1.4-1)cu,minf≥2cu,kf(5.1.4-2)式中cufS—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N/mm2),精确到0.01(N/mm2);按本标准第5.1.5条计算。当cufS计算值小于2.5N/mm2时,应取2.5N/mm2。1,2—合格判定系数,按表5.1.4取用。表5.1.4混凝土强度的合格评定系数试件组数10~1415~19≥2011.151.050.9520.900.855.1.5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应按下列公式计算:cucun22cu,ifi=1ff-nmSn-1(5.1.5)式中n—本检验期内的样本容量。-8-5.2非统计方法评定5.2.1当用于评定的样本容量小于10组时,可采用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5.2.2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其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cufm≥3cu,kf(5.2.2-1)cu,minf≥4cu,kf(5.2.2-2)式中3,4—合格判定系数,按表5.2.2取用。表5.2.2混凝土强度的非统计法合格评定系数混凝土强度等级<C60≥C6031.151.1040.955.3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性评定5.3.1当检验结果满足第5.1.2条或第5.1.4条或第5.2.2条的规定时,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应评定为合格;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该批混凝土强度应评定为不合格。5.3.2对评定为不合格批的混凝土,可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进行处理。本标准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序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9-GB50107-2010条文说明101总则混凝土强度是影响混凝土结构可靠性的重要因素,为保证结构的可靠性,必须进行混凝土的生产控制和合格性评定,本标准是关于混凝土抗压强度合格性评定的具体规定。它对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提高混凝土生产的质量管理水平,以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都具有重大作用。2术语、符号2.1术语2.1.1规定了混凝土的基本组成和生产工艺。随着混凝土技术的发展,现代的混凝土组成往往还包括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2.1.5检验批在GBJ107-87中称为验收批。3基本规定3.0.1混凝土强度等级由符号C和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组成。等级以5N/mm2分段划分,并以其下限值作为示值。在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中规定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有: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C65、C70、C75、C80等等级,在该规范条文说明中指出,混凝土垫层可用C10级混凝土。3.0.3混凝土强度的分布规律,不但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