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修理作业指导书1.0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机械修理的实施方法和具体要求。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工程公司。2.0技术术语及有关说明:2.1机械设备大修是指经过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后,为使其恢复设计性能和技术状况而进行的综合性修理。2.2机械设备小修是指为使设备恢复和维持设计性能和技术状况而对其进行的局部修理。2.3机械设备修理分大修和小修两类,设备大修根据设备大修周期及设备技术状况,由设备所在的单位提出计划安排。2.4设备科根据设备的实际状况、机械运转记录和维修制度,进行计划安排,统一平衡汇总后,制定年度设备大修计划,经设备科科长审核后下发各单位具体实施。3.0设备小修:3.1设备小修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3.1.1设备需小修时,由设备操作人员提出并口头报本单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3.1.2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修理人员依据故障现象确定修理部位和修理内容。3.1.3操作人员和修理人员具体实施修理作业,作业过程中对有特殊要求和容易在拆卸、安装时出现混淆的零部件,应做好记号;对有严格要求的装配基准面应采取保护措施,严禁野蛮作业。3.1.4作业完成后,由机械管理人员组织修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设备运转实验,确定所修理部位是否达到质量要求,经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重新进行作业。3.1.5经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操作人员应将修理部位、作业内容、修理时间及作业人员等在《机械设备修理记录》上进行记录。4.0设备大修:4.1设备大修周期:1塔式起重机-工程项目施工周期;2室外电梯(施工升降机-工程项目施工周期;3砼输送泵-2500~2700小时;4砼搅拌机-1500~1700小时;5卷扬机-1800~2000小时;6装载机-4500~5000小时;7机动翻斗车-2700~3000小时;8发电机组-2000~2200小时;9钢筋机械-2000~2200小时。4.2设备大修由租赁站组织实施:4.2.1需大修的设备原则上应按《机械设备大修计划》安排的时间进行修理。4.2.2在设备进行修理前,由送修单位的机械管理员会同租赁站的技术人员、专业修理人员联合对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4.2.3检查内容分为:机械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系统、动力系统、安全装置、机容机貌、机架结构及其它共八个部分。其中:1机械系统是指设备中的机械传动部分;2液压系统是指设备中的液压工作部分;3电气系统是指设备中的电控及气控部分;4动力系统是指设备中的动力部分;5安全装置是指设备中对安全进行控制的部分;6机容机貌是指设备的外观形态;7机架结构是指设备的基础构件部分;8其他是指以上七项没有包括进去的部分。4.2.4对大修设备全面检查后,由检查人员认真具体填写《机械设备大修检查表》,提出处理意见,确定主要修理项目。4.2.5机械修理人员根据《机械设备大修检查表》的有关内容,具体实施修理作业。4.2.5.1作业人员应对确定解体部位按要求有顺序地进行,解体过程中对有特殊要求的部件、容易装错的部件做好记号,对有严格要求的装配基准面应采取保护措施,严禁野蛮作业。4.2.5.2修理人员对设备解体后的零部件应进行清洁处理,经技术检验后按可继续使用、经修复可用、不能使用进行分类整理存放。4.2.5.3技术人员或主修人员根据大修设备解体后对零部件的技术检验结果,确定经修复可用零件的修理方法和修理尺寸,交有关人员具体进行实施。4.2.5.4修理作业人员备齐零部件后,按技术要求组装各总成,完成所有总成组装后统一进行设备组装。4.2.5.5对技术要求严格的总成部件及设备,完成组装后应进行冷磨、热磨试运转并视情况进行技术调整。4.2.5.6在设备总装及一般调整后,应对设备整机性运转实验,并视运转实验情况做进一步的技术调整,直至达到技术质量要求。4.2.6修理作业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对作业过程中的重要技术问题、主要修理尺寸、更换主要零部件情况、设备运转实验等进行记录并填写在《机械设备修理验收表》上。4.2.7大修竣工设备由设备科、租赁站、送修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对修理质量做出评价。验收合格的由送修单位、承修单位办理有关出厂手续,各种修理记录由租赁站存档保存;验收不合格项目由租赁站重新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