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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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1目录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规模等级划分标准(试行)..................2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统计管理办法(试行)......................5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管理办法(试行)...................................................................10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局内中标项目协调管理规定(暂行)...............17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完工项目资源交接管理办法(试行).............18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管理办法(试行).......24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计划管理办法(试行).....................29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前期策划管理办法(试行).................50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务队考核评价注册管理办法(试行)...........62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77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105优质工程评选奖励办法(试行)..........................................108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117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子分公司及项目质量工作考核打分办法(试行)..13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产品服务和满意度管理办法(试行)............136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大纲(试行)....................146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管理考评办法(试行)....................157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试行)....................187优质工程奖励实施细则(试行)..........................................196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公路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2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铁路工程项目管理考评办法(试行)............209QC小组管理办法(试行)...............................................239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2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规模等级划分标准(试行)三公生字〔2009〕363号(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局项目管理体系,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对项目实施分级管理。第二章项目规模等级的划分标准第二条根据项目的合同额、年完成营业额确定各项目的等级划分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及四级项目。项目规模等级划分标准表分级类型划分标准(Y)备注一级合同额≥4亿元。指标满足其中之一年完成营业额≥1.5亿元。二级2.5亿元≤合同额<4亿元。指标满足其中之一1≤亿元年完成营业额<1.5亿元。三级1亿元≤合同额<2.5亿元。指标满足其中之一0.5≤亿元年完成营业额<1亿元。四级合同额<1个亿。指标满足其中之一生产管理3年完成营业额<0.5亿元。注:单一的路面项目合同额、营业额按照80%的比例计算。第三条项目的规模等级划分受技术复杂程度、施工环境等因素影响,按照下表的难度系数综合确定:第四条项目分级管理旨在明确各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在项目中标后,由局生产管理部根据以上条件具体实施等级划分。第五条本项目规模等级划分范围为局所属的公路、市政、铁路等项目。第六条项目合同额10亿元以上项目的组织管理,另行研究确定。第七条本办法试用于局所属公路、铁路、市政等工程项目。第三章附则第八条本规定由局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序号影响因素难度系数(N)1技术复杂程度深基坑施工1.2深水桥基础施工(水深5m以上)1.2大跨径桥梁施工(含现浇和预制)1.2复杂地质条件隧道工程施工,大断面隧道施工(120m2以上),长大隧道施工(3km以上)1.2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工程1.32施工环境特殊地区西藏1.3东北、青海、新疆1.2一般地区其他地区1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4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生产管理5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统计管理办法(试行)三公生字〔2009〕367号(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局统计工作依法规范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局各项业务的基本情况,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建设部以及国家和地方统计系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局经营管理的需要,特制订施工统计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对局各项经营业务活动情况的统计工作进行指导,规范局内部统计报表程序,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服务和监督功能;同时也是局考核以及向上级部门提供经营决策的基本依据。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及所属各单位。第二章统计机构、人员设置第四条根据国家统计法的规定,局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各单位的负责人,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单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国家统计法、统计制度和本办法。第五条根据局的机构编制,局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该项业务,下属各单位及项目经理部设立相应的统计机构,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统计业务。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6第六条根据专业需要,局设专职统计人员,下属各单位、项目经理部按定员编制配备专职或兼职专业统计人员。第七条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执行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并在业务上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第八条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时,应提前报上一级统计管理部门,办理好统计资料的交接手续,确保统计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第三章统计工作职责第九条统计工作基本职责(一)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统计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二)制订局统计工作制度,指导检查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执行情况。(三)搜集、整理公司的基础统计资料,做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以及统计工作责任制度。(四)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上报上级或建设单位布置的统计报表,并抄报给有关单位,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并保守国家机密和企业的商业秘密。(五)如实完成统计调查、提供统计资料;结合本单位统计工作实际和企业经营情况,准确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完成统计工作任务,编写专题统计分析和统计报告。(六)根据各级统计人员不同层次的需要,对统计新规章、新知识及系统管理进行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七)促进统计工作的网络化建设,逐步引入现代化的工具软件,提高统计的实时性和工作效率。生产管理7第四章统计资料第十条统计资料包括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第十一条局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必须按制订的报表格式和填报内容、时限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报表。统计报表中的数据要准确,项目要齐全。报表种类见附件(如内容变化,以年度要求为准)。第十二条局对外上报的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必须有单位领导或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盖章后按规定上报。局职能部门的统计数据,须经部门统计员、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所属各单位上报局的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署,盖章后按规定上报。第十三条局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要按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各自的审核、查询、保密等办法,对数字的质量进行经常性的检查,防止重复统计、漏统、错统,发现错误,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予更正,充分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报表中,金额指标一律取整数。产值统计月报可取季度报表数据,但每季度末收入产值(收入)确认后,季度报表必须随之调整。财务季报按财务快报数据填报,半年报和年报按财务决算数据填报。新签合同额月报按中标通知书填报,待正式合同签订后再调整。第十四条局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对内公布和对外报道等需用统计资料时,以统计管理部门提供或核准的统计资料为准,使用时不可篡改统计数据。未经统计管理部门同意,不可对外提供统计资料。对外公开发表和提供的统计资料,应确保企业商业秘密,并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及局的有关保密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局上报中交股份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统计报表由生产管理部按规定交局档案部门管理(含所属单位的报表),日常报表及业务部门提供的原始资料由各单位统计人员保管。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8第十六条局将推动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各所属单位可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逐级汇总上报统计资料,声像资料的上报可使用CD光盘、USB等有效信息载体。年度统计资料需上报一份原始报表。第十七条局生产管理部定期向中交集团和有关政府部门上报各种统计资料,并将公司的综合统计资料反馈给有关单位,同时以“简报”的形式将局月度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报局领导。第五章考核第十八条局生产管理部将定期对统计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计入年终考核范围。第十九条考核的范围:局所属各单位月报、季报、年报及重点项目周报。第二十条统计工作的考核内容:(一)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各类统计传输数据是否按时上报);(二)统计资料的准确性(统计口径是否一致,逻辑关系和计量单位是否准确);(三)统计资料的完整性(各类统计数据以及有关指标是否全面、真实);(四)统计资料的规范性(各类统计数据是否严格按照统计数据报送制度要求认真填报,对各项指标的突变情况是否有明确的文字说明)。第二十一条对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屡次迟报或不按要求报送统计资料的人员和责任人,局视情况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单位领导授意统计人员编报虚假数据的情况,一经查实,局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局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生产管理9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10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管理办法(试行)三公生字〔2009〕407号(二○○九年十二月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善本企业现场施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向社会充分展示企业形象,实现项目经理部驻地建设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特制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局直属项目和子(分)公司所属项目。第二章项目部建设标准第三条项目部临时建设占地面积标准项目规模生活区(m2)办公区(m2)生产区(m2)一级项目700500具体按照施工组织进行核定二级项目450350三级项目300300四级项目300300说明:以上为占地面积最高标准,原则上不允许突破,实际情况有出入,项目部提前打报告审批。第四条项目部临建房屋标准(一)临建分类:按临建的用途可划分为办公、生活和生产三大类。生产管理111.办公区临建是指项目经理部为完成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而建的各部门工作室,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等。2.生活区临建是指项目经理部为管理层人员及内部专业施工队人员提供的生活设施。包括职工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室、商店、临时招待所、行政库房、厕所。3.生产区临建是指项目经理部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产性临时建筑。包括料库、料场、拌和站、预制场、加工厂、变压器、配电室、发电机房、地中衡、制配车间、工具库、小设备存放库、油库、停车场及警卫室等。(二)临建房屋采用的结构类型:临建结构类型分为简易砖房、彩钢板房、能周转使用的定型钢板或隔离栅等。不论采取那种形式临建结构要确保安全标准,同时要因地制宜、经济整齐。工程现场有条件的项目应尽可能租房。(三)办公区房屋建筑面积标准1.办公区房屋每间建筑面积应采用18m2为宜。2.各部门办公室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采取部门综合办公的办法,其人均建筑面积不大于6m2。3.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办公面积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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