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医院首诊负责制核心制度为确保医疗安全,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院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病人最先就诊的医师和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2、首诊医师对病人应认真询问病史,测生命体征,进行体格检查,书写病历(门诊病历手册或住院病历),完成必要的辅助检查,作出初步诊断及处理,病情涉及其他科时,按会诊制度进行会诊。3、首诊医师接诊中应分轻、重、缓、急,对病情为重患者应及时检查处理,不能片面强调先做相关特殊辅助检查,严防病人在护送途中或检查科室发生意外。4、首诊医师在接诊中,应结合医院新建及各方面医疗条件等实际情况,对我院无条件诊治的特殊急、重危病人,应劝说到上级医院救治,必要时亲自协助护送到上级医院。5、首诊医师在抢救病人时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护理、药剂、检验、功能室、手术室、驾驶员应主动配合,不得借故推诿。6、首诊医师对危重病人的病史、抢救记录、一切登记报告等一定要及时和实事求是,不得伪造、涂改或制造虚假。7、同时患有多科疾病的一般患者,需进行转科诊治时,应详细向患者交待,并做好解释工作。8、首诊医师必须依据患者病史、体征、辅助检查所得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要求诊断有依据、手术有指征、各种治疗有适应症,对治疗力求做到合理、安全、有效,不违反医疗原则,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骗取患者钱财,要求病历处方书写规范,医嘱、治疗单、各项检查申请单开列时标确切清楚,一切记录符合医疗流程。在诊疗过程中要有理、有利、有节,面对社会、面对患者,真正体现出我院专科特色优势,在病人心目中树立起金字招牌。9、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特殊留观病人、手术病人的病况和处理事项进行详细记录,并通报值班医师,必要时进行床头交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院以专科为特色,专科首诊负责制,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专科医师所诊治的患者从入院到离院的每个环节质量必须负责到底,这是因为职业医师法规定的职业范围所要求的。课余时间要求专科医师在接到值班医护人员呼救电话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诊治处理。必要时转院护送到上级医院救治。10、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病情特别严重、发病人数多或疑为特殊传染病、中毒、诊疗过程中发生意外的,应在抢救的同时请示报告。11、遇有身份不明的病人或有法律纠纷的病人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12、医护人员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院办有权对当事科室和责任人进行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提出惩处意见,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院办20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