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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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汇报近年来,我们金湖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一系列指示、部署和要求,始终把“从源头抓质量”作为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严格落实,推动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食品质量安全总体上有了明显好转,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得到了有效治理。现将有关监管情况汇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我县现有5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得了59个产品单元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证率达100%,与1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了责任状(原为11家,其中1家在我局的帮助和指导下,于今年8月份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承诺书签订率实现了100%;我县另有5家生产食品相关产品的企业:食品用塑料包装用品企业4家,其中3家获得了3个单元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1家企业正在申办之中;还有1家餐具洗涤剂企业也获得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二、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确保辖区食品质量安全1、强化认识,明确责任,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今年以来,我们顺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形式、适应新职能,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群众生活,实践执政为民理念的表现形式,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初步建立了企业自律、社会监督、行政监管于一体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主要是加强领导,强化认识。在全体质监人员中强化食品安全情系千家万户、事关大局的认识,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食品质量安全。-2-2、构建严密的监管网络。针对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分布广、数量多、规模小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在任何环节出现问题,我们按照上级要求,首先构建了严密的监管网络体系。一是明确责任,健全组织。为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制,党组与科室、局长与科长,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针对我县食品生产企业面广分散、管理难度大的状况,我们实行了辖区责任制,将责任落到科室、到具体人员。同时,在各职能科室实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各科室的职责范围,做到了层层责任明确;二是严格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严格巡查制度,落实相关责任,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辖区分管负责人,并根据企业的违法情况,进行教育、要求整改或处罚。与此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抽调专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仅处罚生产厂家并按要求追究辖区负责人的相关责任,从而进一步强化全体质监人员的责任意识。3、建立严格的监管责任制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全面实施了“两书三进四定”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两书即局党组和各职能科室的《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目前已经同50家企业全部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三进,即进村、进户、进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实施巡查、回访,清楚地掌握食品生产企业的第一手资料,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巡查制度,认真填写企业巡查情况记录表;四定,即实施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责任的管理模式。监管责任人负监管第一责任,具体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档案建立、定期检查、年审、巡查、回访、不合格处理等,并不定期的进行汇报。-3-4、多次召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工作会议。分别在一季度和三季度2次召开了全县5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家包装物企业和1家餐洗剂企业监管工作会议,会上宣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的制度政策,分析当前的国内外食品安全形势;同时,还给今年到期换证企业有关负责人做了专题培训,为企业讲解换证的有关知识及注意点,受到了企业好评。同时会议上分别同与会企业签订了《2008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诺书》、《企业宣言》及《声明》等,确保了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生产。5、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为切入点,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首先,按照省市局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制定发布了《关于发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目录的通知》(金政发[2008]3号),明确了小作坊的范围,只有生产列入目录的豆制品、糕点、速冻面米食品等10类低风险产品的生产加工单位才能成为小作坊;二是证照要求,我们要求小作坊必须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才可能成为小作坊。对于证照不全、或者无证无照者,一经发现,我们首先是责令停产,责成负责人按照要求,限期领取相关证照,对于限期内不领取相关证照者,即立移交工商或者卫生等相关部门处理;三是对于达到上述条件的小作坊,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小作坊的生产环境、卫生条件进行现场考核:要求生产点周围25m范围内不得有人畜粪便污染源,生产设施与生产规模等相适应,有防虫、防蝇、防鼠等保护措施;四是对小作坊生产的产品采取强制检验,通过对小作坊产品的强制检验,确保小作坊生产出来的食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对全县在册的11多家小作坊进行了全面的整治,-4-其中的2家已经符合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另有1家已经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余7家经过改造已经符合有关的规定,经过检查可以生产出合格的产品。6、是全面加强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5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3家食品包装物企业,我们采取不间断的巡查和暗访、回访等方式,对企业及产品进行跟踪,并建立企业信誉档案,全面加强企业的电子监管工作。今年1到9月份,我局共出动监管人员300多人次、120多车次,对全县的5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家食品包装物企业和10多家在册的小作坊进行巡查、暗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下达整改通知书,帮助企业整改,截至目前,共巡查企业230多家次,发现问题28个,下达整改通知16份,回访企业16家,移交稽查部门4家。同时积极做好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年度自查报告工作。目前已经按照续时进度,完成了1到3季度29家企业的33个产品单元的年度自查工作。7、是开展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示范单位申报工作。今年上半年为了营造良好的竞争氛围,我局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了食品生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通过申报示范企业,全面提高企业对内部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经过企业申请,现场评审,公示等阶段,最终“江苏省农垦米业有限公司宝应湖米厂”等5家企业获得了“金湖县食品生产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这一措施,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过程中的亮点和加分点,为“食品安全示范县”顺利通过验收奠定了基础,同时这一举动,也受到了省、市局的肯定。8、加大帮扶力度,促进企业提高为企业搞好服务是我们质监部门的重要职责,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我们-5-强监管、重帮扶,直接发挥我局技术优势,通过加大服务工作的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赢得了企业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受到了企业的欢迎,通过积极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争创名牌等工作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同时也树立了质监部门的形象,增进了企业的感情和信任,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了坚定的基础。针对我县范围内没有一家糕点企业去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糕点尤其是月饼、年糕等是人民群众节日必备的食品,我局食品监管工作人员,在经过精认真研究后,选择了其中条件较好的“金湖县宝应湖农场好味佳食品厂”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指导帮助其办理生产许可证:从选址到结构设计、房屋施工、从设备的购买到检验仪器的使用,从软件资料的编制到各项记录的填写,我局工作人员都是亲自身体力行。在我局食品监管人员的人情服务下,企业仅仅用了一个半月就顺利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比原先要整整缩短了一个半月。针对我县的特色产品蒿茶和蛋制品,我局在全市率先采用了“公司+农户”模式,既解决了作坊式生产难于监管的难题,又帮助企业解决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问题,同时还解决了农户的原材料销售问题,可谓是一举多得。三、存在的问题在我局的认真的管理和大力的服务下,我县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省内外市场上取得了一席之地;但是,在经过市场经济中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下,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了出来,主要是:一是企业规模小,部分甚至为家庭作坊式企业,起点低;二是生产设施和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产品质量不稳定;三是无序竞争,导致个别企业粗制滥造等。四、下面我们将采取的措施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六个方面的措施,全面加强对我-6-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一是开展专项整理,制定整顿方案,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卫生规范要求的企业进行整顿;近期,我局将在已有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工作:认真对照《关于发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目录的通知》(金政发[2008]3号)和省局发布的《江苏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于在监管过程中达不到条件或者不再属于监管范围的对象,将发布文件进行吊销或者注销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同时报送县政府进行备案。二是加强帮扶指导,帮助企业提高水平;在今后的监管中,我局将进一步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采取“重教育、轻处罚”的工作原则,对于存在轻微问题的企业:先对企业进行教育,同时下达责令整改的通知书,要求企业进行当场整改或者限期整改,同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现场核实。三是加强巡查,防止问题发生;今后的工作中,将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年初制定总的巡查工作计划,将巡查情况分解到季度、到月;然后每个月将巡查的工作开展情况详细分解到周、到日、到具体人。每个月将巡查的情况书面报告给市局有关处室和县食药安委办。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今后一方面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产品的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专项监督抽查,确保我县食品产品质量安全。-7-五是以点带面,推动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以大企业为抓手,树立典型及标杆企业,之后在同行业中进行推广,全面带动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六是加强证后监管和无证查处,巩固成果。一方面对于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含获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企业是否在获证后降低生产条件进行生产及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对于发现问题的,立即要求进行整改,对于屡犯企业,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议发证机关吊销其许可证件;另一方面,严格对照实施细则,对于在监管过程发现的无证生产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决不姑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同兄弟县市相比,我们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学习和借鉴兄弟县市局的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为更好地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做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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