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监管要点XXXX[1][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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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要求秦云成化验室成品仓库生产车间更衣室原辅料仓库企业厂内各区域厂区外环境办公室区域原辅料仓库﹡原辅料库管理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原料库存记录﹡原料进出库记录﹡原料索证记录﹡温湿度记录所涉及制度主要记录区域更衣室﹡卫生管理制度﹡消毒液更换记录所涉及制度主要记录区域生产车间﹡生产过程控制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投料记录﹡关键控制点记录﹡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设备清洗消毒记录﹡人员健康检查记录所涉及制度主要记录区域成品仓库﹡成品仓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成品库存记录﹡成品进出库记录﹡温湿度记录所涉及制度主要记录区域化验室﹡检验制度﹡留样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检验原始记录﹡出厂检验报告﹡计量设备检定记录﹡产品留样记录所涉及制度主要记录区域办公室﹡销售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产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制度﹡销售台帐、发货记录﹡产品有关标准﹡消费者投诉记录﹡人员培训考核记录﹡不合格品处理记录﹡不安全产品召回记录﹡产品安全事故记录﹡委托加工备案记录其他制度主要记录注意:卫生管理制度和记录是包含每个场所生产区域外环境重点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要求为25米内无污染源。企业生产后周围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周边不得出现有扩散性污染源及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生活区、厕所等不得对生产区域产生影响。注意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在规定距离内无污染源,是实地核查的否决项,如果该项不符合,则判定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不合格,不能获得生产许可证。在获证后,企业规定在距离内不得出现污染源,则要求立即停产整改,不能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则注销生产许可证。生产区域外环境易发生问题:企业通过QS实地核查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周边环境会发生变化,在规定距离内产生污染源,有些情况生产企业自身无法控制因此一般要求企业在租借厂房时在合同中要求出租方保证安全距离内不出现可能对产品生产有污染的情况,或及时与当地政府交涉。原辅料仓库重点要求:仓库内原辅料储存环境需符合要求,要有防鼠防蝇设施,墙面无霉变,无蚊蝇等;有储存条件要求的原料必须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要有温湿度计,冷库温度需要达到要求;原料要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原料仓库内不得有过期原料;不得将生产用原料或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有生产食品的企业,食品生产用食品添加剂要有专人专柜保存;原料标签要符合国内法律法规要求。(以保密为由,用代号表示的原料,必须有产品对于的目录);如原辅材料属于化学危险品的,需符合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原料仓库内不得有非生产用原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原辅料仓库相关制度: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进出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记录要求:仓库温湿度记录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原料索证索票原料进出库记录原料仓库清洁记录原辅料仓库注意点:除单体食品添加剂外,复合食品添加剂和香料必须使用食品级原料,不的使用药用级。对于不能索证的原料,必须索票,如用农产品作为原料。不得采购“白装包”原料进厂,原料标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原料标签所示内容必须与实物一致。原辅料仓库易发生的问题:原料仓库中原料与半成品混放、原料与成品混放、原料未离地隔墙堆放;过期原料没有用标识分开;进口原料没有有进口商加贴的中文标签;企业出于保密目的,原料名称用代号表示,没有与代号相对应产品目录;原料索证不全,未验证;索证资料未及时更新,证照过有效期;原料进货记录不全。更衣室重点要求:洗手更衣设施要正常使用,配备洗手液、消毒液、干手设施;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放入更衣柜的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根据审查细则要求,部分企业必须具备二次更衣要求。更衣室相关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记录要求:消毒液更换记录更衣室清洁记录注意点:有些企业把更衣室只视作生产许可实地核查时的要求,而核查通过后就作为摆设,或挪作它用,这情况一经发现,视作未保持发证条件,要被注销生产许可证。生产车间重点要求:车间布局应与发证审核时平面图一致;车间内生产的产品应与生产许可证品种名称一致;车间出入口处应有防蝇防虫设备;车间环境应符合要求,如无积水、无蛛网积灰等;在生产环节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有交叉污染和混杂现象。从事食品添加剂的包装、复合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用香精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佩戴首饰;需保持洁净度的车间净化装置状态;车间窗户应密闭,需要开窗或通风的车间应安装纱窗;车间内照明灯加装防护罩,紫外线灯不加罩,安装在工作台或需消毒设施上方不大于1.5m处;车间内垃圾桶(箱)应有盖;生产车间重点要求:配料间配料现场应有配料记录;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生产用设备包括生产用管道和各种周转容器、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要有应急照明设施。生产车间相关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记录要求:投料记录关键控制点记录设备清洗消毒记录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人员健康检查记录车间清洁记录生产车间易发生的问题:从业人员生产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卫生意识培训不足;关键控制点记录不全;生产用设备未检定或强检过期;缺食品添加剂专用的领用、使用记录;配料或投料记录零星未成册归档;包装间重点要求:产品的包装场所墙壁和屋顶应当采用防潮、防腐蚀、防毒、防渗和不易脱落的无毒材料,地面应平整防滑、耐磨、无毒、耐腐蚀、不渗水、便于清洗;有清洁度要求的包装间入口应设置二次更衣室且设施齐全;(生产有微生物指标产品)计量称重用电子秤要强检,要有强检合格标志;包装间内应按照规范安装紫外灯或臭氧发生器等消毒设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产品)内包装间不能放置外包装纸箱及其他杂物;内包装材料经过消毒后使用。包装间相关制度:1、生产过程控制制度2、卫生管理制度记录要求:1、关键控制点记录(将称重包装作为关键控制点的企业)2、包装间清洁记录注意点:消毒液要按时更换并记录,确保更衣设施、非手动式流水洗手、干手、消毒等设施正常使用。成品仓库重点要求:仓库内储存环境要符合规定,要有防鼠防蝇设施;需要冷藏的产品,要有冷藏库,温度是达到要求;产品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不能有未经许可生产的产品和过期产品;产品标签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成品仓库相关制度:成品仓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记录要求:成品库存记录成品进出库记录仓库温湿度记录清洁记录成品仓库易发生的问题:成品区与贸易区混放、也无区分标识;过期成品未分开堆放;成品未离地隔墙堆放;成品标签问题。化验室重点要求: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原始检验记录、出厂检验报告与生产记录等相关记录要相对应;检验项目要符合出厂检验要求;检验人员要有检验资质;按规定留样。化验室相关制度:检验制度留样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记录要求:检验原始记录出厂检验报告计量器具检定报告产品留样记录清洁记录化验室注意点:检验记录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或未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检验,可能会被注销该产品的生产许可。易发生的问题:试剂过期、仪器设备未强检;出厂检验缺少项目,不符合出厂检验要求;出厂检验项目不真实;化验室中缺少出厂检验项目必备的仪器和试剂;原始检验记录缺失;检验记录不规范;出厂检验报告的批次与生产记录、出入库记录等不符;留样产品不全,无专柜。办公室其他制度:销售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产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建立企业内部发现和国家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制度相关记录:销售台帐、发货记录有关产品标准(包括检验标准)消费者投诉处理记录人员培训记录不合格品处理记录不安全产品召回记录产品安全事故记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收集记录委托加工备案记录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要求的制度和记录2.10企业应当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定期培训。5.1企业应制定有效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和相应的考核办法。2.11从事生产、检验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5.5企业应当制定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2.13企业有在岗人员健康检查记录。5.7企业应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原、辅材料进行检验验收。对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原、辅材料和包装,应当查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明。4.5生产设备应当根据工艺需要进行清洗消毒,定期维修、保养。5.8原、辅材料的进货验收应当有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原、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4.8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生产和检验要求,应有合格标志和检定证明。5.13企业应制定产品质量检验制度。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要求的制度和记录5.14企业应按规定开展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检验工作,并做好各项检验记录。5.18在生产、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使用安全卫生的工具并加强防护,防止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泄漏、污染。5.15企业应当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对出厂的产品进行批批检验,确保每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5.19企业应当建立销售管理制度,并对出厂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进行记录,保证销售的产品可追溯性。5.16企业应建立产品检验档案,对检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结果等内容按规定进行记录,检验原始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并不得少于2年。5.20企业应当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发现其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告。5.17企业应对生产的每批产品留存样品,样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5.21企业应当对召回的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对召回和处理的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召回原因及召回通知情况进行记录。有变更就申请原则保持生产经营条件与发证条件一致。有生产就记录原则保证产品可以追根溯源。有投料就标示原则确保使用量和使用范围符合GB2760。5三个原则企业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中的注意点•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含食品用香精)标签必须标示所有单体食品添加剂在GB2760中的通用名称和其他原料,标示的使用方法和使用量要符合单体食品添加剂在GB2760中的要求;•食品用香精标签配料表中必须标示除食品香精辅料和食品用香料外的所有配料,且要符合食品用香精相应标准要求,食品香精辅料须在说明书中注明成分,标示的使用方法和使用量要符合单体食品添加剂(含食品香精辅料)在GB2760中的要求,销售时说明书与产品不得分离;食品添加剂的标签问题企业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中的注意点•食用香精应使用不使用户误解或混淆的且与所标示产品的香气、香味、生产工艺等相适应的名称和型号;•食品用香精企业注意保质期问题。食用香精(除咸味食品香精和乳化香精外)的保质期,由生产企业确定保质期为半年至五年;咸味食品香精的保质期,浆(膏体)状香精6个月,粉末香精、液体香精一年;乳化香精的保质期为一年;•按规定食品用香精生产中作为食用香精辅料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工艺上需要,且应在最终加香产品中无功能。食品添加剂的标签问题企业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中的注意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一经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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