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一、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局面,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确保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和在本公司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员。四、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职责1、认真、及时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2、贯彻执行本市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综合管理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4、指导、协调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协调并监督、检查本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5、发布全公司安全生产信息,负责伤亡事故统计,组织、协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接受市安监局和地方政府的指导与监督,完成公司委托的对相关事项的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6、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培训考核工作;7、负责组织检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督导全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考核工作;8、监督公司各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9、组织、指导和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改、经验交流工作。10、表彰、奖励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有功人员。五、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总经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开展工作。(2)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3)建立和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和健全公司安全委员会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网络,按规定配备充实安全管理人员。(5)通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工作会议,制定公司安全目标与活动计划,研究、决策、督查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6)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营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7)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8)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责任目标管理,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与合作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内容、要求和措施。(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协助总经理管理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对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2)认真执行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3)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制订和审查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各分厂部门认真执行,支持他们开展日常安全工作。(4)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常务工作,协助总经理推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策、监督和奖励的职能工作,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配备充实安全管理人员。(5)督促各有关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安技教育等)。(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落实整改措施。(7)督促各分部门(车间)遵守安全生产、消防法规、决议、指示和各项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8)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事故,并及时、如实报告,组织事故抢救。3、分管其他工作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执行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2)支持、配合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工作。(3)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制订和审查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支持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安全工作。(4)组织督促所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安全职责,遵守生产安全、防火安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决议和指示。(5)研究解决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或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按要求进行整改。(6)督促各部门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意识、知识和技能教育,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7)参加所分管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8)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9)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4、公司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1)建立以工会主席为首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对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进行监督;(2)经常向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维护员工的合法利益,督促公司不断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3)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方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设施;(4)参加“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5)参加工伤事故、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措施,并监督措施的贯彻执行;(6)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7)履行《工会法》赋于的责任,监督行政贯彻落实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并对工会系统的安全生产负责。(8)督促和协助行政改善劳动条件,加强毒尘治理,做好女工保护工作。(9)发现有违章指挥,有权提出建议;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场所。(10)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工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协助行政做好善后工作。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在总经理、分管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宣传、落实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对生产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2)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掌握工业企业安全技术的基本要求,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3)协助总经理和分管安全的副总,做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公室日常事务和文秘等工作。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应立即纠正,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制止其工作,并立即向领导汇报。(4)认真做好新职工的入厂安全教育,做好调换工种人员的转岗安全教育,经常对职工进行生产安全、防火安全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修订和完善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程和制度。(5)定期或不定期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查出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并填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部门、车间按期实施。(6)参加工伤事故、火灾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协助各部门、车间做好事故调查报告、统计和处理工作。(7)对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督促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保证做到“三同时”,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8)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监督责任。6、部门(车间)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执行上级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规定。(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检修)工作的同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3)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负责对本单位所属职工及外来劳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本单位内部职工调换工种时应进行换岗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应执行上级专门规定,经考试考核合格领有操作证方可安排独立上岗。(4)认真组织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每周组织并带队检查生产现场、建筑物、工夹具、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办公生活设施及机械电气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等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并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5)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健全安全管理组织,领导和支持专(兼)职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制订或修改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查、提出意见、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执行。(6)认真开展全员岗位技能达标活动,技能培训后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合理安排劳动组织,进行有计划地均衡生产,做到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患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职工,不准安排在高温、高空作业等身体不适应的岗位上工作。(7)实行经济承包或计件工资时,车间、班组和个人要制订相应的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8)发生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部报告,并及时组织或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部进行事故救援、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9)中层副职在其分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10)一把手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7、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公司和部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夹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3)督促检查本班(组)工人搞好安全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和工作地点的整洁。(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严格劳动纪律管理、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5)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6)在岗期间,认真组织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有关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参加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7)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直接领导责任。8、员工安全生产职责(1)积极主动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技能,具备作业现场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2)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特殊工种要持证操作,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在未掌握机械、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不能上岗操作;岗位技能培训不达标,不上岗作业。(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班前、班中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4)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设备、附件和工具、爱护和正确使用一切生产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装置和消防器材设施,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做到“三不伤害”。(5)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可越级汇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不冒险作业。(6)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报告领导。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并按事故发生时的原始情况向领导提供调查、分析材料和凭证。六、行政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1、安全环保部在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1)组织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2)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4)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6)监督检查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检查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7)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8)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检查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