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利文化传媒活动合作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云南活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承接活动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项目内容:为了配合活动,乙方为甲方负责活动策划及执行相关工作。(明细清单请参看附件)。二、活动时间:年月日三、活动地点:四、活动费用:合同价款: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五、付款方式:(一)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需支付乙方首款即总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二)活动执行完毕后2日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尾款款项,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三)乙方指定账号:开户名:云南活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账号:53050170615500000118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开发区分理处(四)甲方单位全称:;甲方纳税识别号:;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适的场地、满足设备使用的电源及其它必要的协助,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费、电费等)。(二)乙方工作人员在进行搭建制作时,甲方有责任进行配合,对乙方合理要求给予支持,对不合格的地方及时提出意见。(三)甲方需按付款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工作,不得借故拖延。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负责按照合同附件提供相应的物料和人员,并承担相应费用;(二)乙方负责整个活动中物料的制作和安装到位、舞台演员及主持人的流程安排,并确保其根据活动流程的需要按时到位。(三)乙方负责制作中所配置设施、制作、安装和人员的安全,如果制作过程中出现由乙方配置设施和人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八、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须负责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二)甲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款项,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付款,逾期超过7天,甲方按每天按未付金额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三)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款,乙方有权取消活动,且不需承担相关责任,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及赔偿乙方损失。(四)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时,乙方应在活动前10天内提出,由双方协商处理。九、合同期限与终止(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合同未履行完毕前不得随意终止此合同。(二)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通知的5日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做出更正之时,可以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索损失的权利。(三)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十、声明与保证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一)甲乙双方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二)甲乙双方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十一、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一)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二)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4十二、其他(一)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二)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三)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附件:活动物料及明细清单序号项目数量单位备注物料1LED大屏平米2音响套3话筒支4帕灯盏5光束灯盏6面光灯盏7凳子张8舞台大棚平米9观众席防雨大棚平米人员10音控人员人11LED控制人员人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