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电场风机塔筒倒塔应急预案编制:审核:批准:XX风电场2015年12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提高对各种人为及自然灾害等难以预测的因素造成风场风机倒塔事故的机动反应及事故处理能力,保障输变电系统及风电设备安全。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行业紧急救护工作规范》;《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及发电厂电气部分)》;1.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风电场风机倒塔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2工作原则2.1在线路倒塔及风机倒塔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必须始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2在风机倒塔事故处理中,应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3事件特征3.1风险分析可能导致风机倒塔事故的原因:a)出现暴雨及雷雨天气;b)遭遇强对流大风天气;c)发生地震;d)巡视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e)出现人为破坏行为。3.2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3.2.1风机倒塔可能造成集电线路跳闸或引起风机大面积脱网,甚至引发整个风场脱网。3.2.2倒塌事故可能危及附近集电线路,造成箱变损坏报废,或线路线缆断裂,引发线路跳闸。3.2.3可能造成附近巡检及维护人员伤亡,或引起其舱内维护人员和附近线路工作人员伤亡。3.3事件可能出现的征兆风机超速、风机舱振动极大、飞车、塔筒出现裂纹、法兰连接螺栓松动、断裂、塔筒应力噪声大、混凝土塔筒基础沉降严重、塔筒周围土壤流失严重等情况。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4.1应急组织机构应急组织机构为风(光伏)电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4.2职责分工:在遭遇倒塔事故发生时,由发现事故相关人员如实汇报风(光伏)电场场长,风(光伏)电场场长下令启动本应急预案宣布启动本预案,全面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同时迅速召集生产现场所有人员,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分工,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4.2.1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人员,充分利用生产现场的人力、物力资源,根据倒塔发生事故起点、发展进行布署,应立即断开事故风机所在的集电线路电源,并设置监护人员及警戒线,防止周围居民和其他人员误入,保护好现场。在事故调查组未进入现场前,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现场进行任何工作4.2.3安全员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生产现场应急车辆。4.2.4综合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必要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求援,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4.2.5生产部应当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保证抢险救援通讯畅通。5预防与预警5.1预防5.1.1风机倒塔事故是电力企业的一种典型恶性事故,必须尽力防止。5.1.2各风场是预防风机倒塔事故的责任部门,应组织编写并及时更新《预防风机倒塔事故应急预案》。5.1.3各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全部运行人员应加强《防止风机倒塔事故措施》的学习。5.1.4各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全部运行人员及应急救援机构全体人员应熟知本预案,并不定期组织预案演练。5.1.5各专业运行规程中应明确规定本专业各岗位在发生倒塔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方法。5.2预警预警条件: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5.2.1本地区出现暴雨或雷雨天气,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内暴雨或雷雨天气仍将继续;5.2.2本地区出现强对流天气,十分钟内平均风速超过25m/s,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内,强对流天气仍将持续且平均风速不低于15m/s。5.2.3本地区及周边100公里范围内发生4.0级以上地震或地震预报部门发布未来24小时即将发生地震灾害。5.2.4设备巡检不到位,风机电气部分故障,变桨、偏航系统信号故障,制动系统信号故障,远动无指示;人为误操作。5.2.5混凝土塔筒基础周围出现人为非法取土、采掘或引水。5.3预警信息发布当发现满足预警条件的情况时,由当值值班长安排人员进入现场做好安全措施、设置警示装置,并即时报告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或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预警条件、险情地点、发生时间、先期处置情况等,并做好书面记录,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宣布启动预警,组织应急救援机构做好抢险准备。如事件发展不可控,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宣布启动本预案。5.4预警结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确认无引发倒塔事故的可能性时,即可解除预警。预警信息通过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处置组及运行值班长。6信息报告6.1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口头、电话报告;6.2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测算、原因、性质初步判断、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助处理的事项以及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6.3在情况不明时不得接受外部媒体采访。6.4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用口头、电话、传真等方式按程序请示,答复人应及时回复。请示和回复双方应注意做好记录。7后期处置7.1在事故发生后,运行人员在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的情况下,应坚持工作岗位,使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7.2各应急小组成员按照工作职责进行救援。7.3安全生产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做出此类事故的防范措施以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7.4事故处理完毕,损坏设备、设施、线路试验合格,经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7.5事故应急完成后,安监部和生技部组织生产相关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对所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6事故后果造成的影响,由生产副总经理安排人员进行消除,涉及人身伤亡、设备损害的情况,应组织做好各项救治善后及设备检修和采购工作;并组织相关保险理赔事宜。7.7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7.8责任追究7.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风(光伏)电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标准》《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程》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2)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落实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的。(3)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4)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5)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7.8.2管理处有关部门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8.3倒塔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当事人,由应急领导小组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8.4倒塔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应急领导小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地方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9善后工作7.9.1管理处各部门,应当对参加电缆火灾事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7.9.2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受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7.9.3做好伤、亡人员保险理赔工作。7.9.4做好受伤人员康复治疗、慰问工作。7.9.5做好死亡人员赔偿及家属安抚工作。7.9.6做好事故现场清理工作8注意事项8.1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线装设或就地操作时必须两人进行,禁止单人操作,并按照要求穿绝缘靴、带绝缘手套,并和主控室保持通信联系畅通。8.2抢险储备物资要定期检查、试验,确认完好。备件损坏或数量不足时,及时修复或联系购买。8.3严格执行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救援命令,正确执行应急救援措施,避免因救援对策或措施执行错误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或人员伤亡重大事件的发生。8.4如有人员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在实施救援前,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做好自我防护,防止发生次生事故。8.5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9附则9.1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9.2本预案每年或每启动一次后,应进行重新评估和修订。9.3本预案由风(光伏)电场所有。9.4本预案未尽事宜应根据XXXX有限公司要求办理。9.5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