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分子公司、筹建处,本部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工作,提高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各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及集团有关政策和规定,现制定印发《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主题词:生产技术改造办法通知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部2010年9月20日印发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大唐新能源制〔2010〕48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所属企业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工作,提高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各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及集团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是指在对现有的发电设备和设施,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公用设施,利用国内外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以提高发电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满足环保要求及增加生产能力的完善、配套、改造的检修和技改项目。第三条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范围(一)消除影响企业安全、可靠、综合出力的设备缺陷以及公用系统存在的问题,提高效率和出力,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二)降低能源及资源损耗,提高企业运行水平;(三)完善和提高调度通信、控制、继电保护以及自动化水平;(四)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完善劳动保护措施;第四条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和经济性为中心;3(二)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本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标准、规定等。制定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规划、计划和可行性研究;(三)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资金应重点使用,并进行项目安全、可靠和经济效益评估,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四)强化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工程全过程管理,以实现保证质量,降低造价,缩短工期的目标。重点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要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工程监理制和项目合同管理制。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能源公司系统发电公司、检修公司(以下统称分子公司)。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本着“确立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管理,实行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的管理思路,明确系统各企业在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方面的责任,实现新能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第七条新能源公司职责(一)负责监督和协调管理所属分子公司,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管理制度和办法;(二)负责组织所属分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论证、报批和实施的全过程管理;(三)根据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指导性4意见与要求,结合机组检修工期计划的安排,负责所属分子公司年度技术改造及重大检修投资的审查与审批;(四)负责所属分子公司重点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5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项目的立项、论证和审批;第八条基层分子公司职责(一)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管理制度和办法;(二)负责本企业年度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规划(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上报;(三)负责根据新能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的指导性意见与要求,结合机组检修工期计划的安排,编制上报本企业年度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计划和措施要点;(四)负责本企业技术改造单项工程50万元以下自行掌握资金计划的审批;(五)负责组织本企业50万元以下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第三章资金的来源与管理第九条资金的来源(一)按规定用于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资本性支出;(二)从银行和投资机构取得的内资和外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贷款;(三)按规定用于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专项拨款和补助资金;5(四)其他资金。第十条资金的管理(一)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资金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的预算管理,并在资本性收支预算中统筹考虑;(二)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资金安排要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并根据工程项目的年度实施进度安排资金计划,计划资金的安排要首先保证上年度已开工的、已订货的跨年结转项目,尽快发挥工程项目和投资的实效;(三)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挪作他用和拆借。不能擅自进行各个项目资金计划的调整,如需变更项目资金计划的数额,应以正式文件上报审批部门;(四)各分子公司要加强自行掌握资金的管理,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年初资金的安排要留有余地,以便适应临时性的项目急需。50万以下的年度自行掌握技术改造资金的计划安排,要报新能源公司备案;(五)新能源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资金计划,各分子公司在自行掌握资金中统筹安排,50万以下技改项目资金在企业自行掌握资金中列支,50万元以下的重大检修项目资金在企业一般检修维护费用中列支;(六)为弥补企业资金不足,经济效益较好的项目可以使用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贷款。用国内贷款时,原则上各企业应于每年9月底以前报新能源公司,新能源公司汇总后向集团公司提出下年度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贷款的项目计划,由集团公司统一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外资贷款按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所有贷款6均按有关财务规定办理,并履行相关手续;(七)技术改造所贷款项的归还,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资本性支出预算中统筹解决;(八)分子公司不得在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工作中,自主承诺和签订有关使用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资金的额度;(九)通过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工程拆除的设备,凡是有可用价值和继续使用的,要妥善保管并登记,尽可能在本企业内部调剂使用,不能将有可用价值和能够继续使用的设备,随意作报废处理;调往非内部核算企业和系统外使用时,均为有偿调拨;凡是能在工程竣工前处理的设备都要尽早办理调拨手续,报废设备的固定资产,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十)不得将回收的设备和材料无偿转让本企业所属关联单位和集体企业使用或占用;(十一)要严格按核定的企业所属部门范围确定和安排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资金计划。各个项目资金要按各自的渠道使用,界定产权,分清本企业与关联单位的关系,遵循谁使用,谁投资的原则。不能用新能源公司下达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资金或企业生产自有资金搞关联单位的项目;(十二)各单位与外部合作进行本单位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投资,要经新能源公司批准,纳入年度计划或规划,不得自行签订有关合同。第四章项目规划7第十一条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规划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制定规划的目的,在于使本企业明确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的方向与重点,把有限的资金、物资和人力,用于关键地方。第十二条编制规划应遵循的原则(一)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涉及企业各部门、各专业的技术经济的优化和调整,涉及整体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涉及技术经济效益的最大产出。必须从整体经济的最大效益出发,做到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结合;(二)规划项目的制定,要结合资金和物力的可行性,防止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资金来源不足,项目工期延长,影响其经济效益的发挥;(三)规划项目的制定,在重视资金投入量多少的同事,应注意相应的技术装备和手段、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都得以合理提高;(四)规划项目的制定,要以重大危险源评估、安全性评价、二十五项反措、技术监控、缺陷管理、和可靠性分析等结果为重点进行评定和研究,分轻重缓急,综合平衡;(五)规划项目的制定,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第十三条规划的层次与内容(一)新能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的规划,制定年度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的规划工作;(二)各分子公司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规划要在新能源公司8有关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方针和技术政策的指导下编制,主要内容应包括:1.依据本企业重大危险源评估、安全性评价、六项反措对标检查、技术监控管理、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可靠性分析等工作结果,对本企业设备的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和环保指标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定、研究和分析,找出存在的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比较与集团公司乃至全国同类风场最好技术经济水平之间的差距;2.据国家和行业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政策和技术装备政策,制定本企业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实施的目标、重点和措施,明确项目实施后应达到的安全、经济水平;3.提出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投资需求总规模、方向、措施要点以及资金来源;4.技术经济效益分析和外部有关条件。第十四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一)新能源公司和分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规划纲要编制本企业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规划,为了使规划更切合企业实际,也可以每年对集团公司批准的规划进行必要的修改,并上报审批或备案;(二)除有特殊要求外,各企业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规划一般在规划期前一年8月前进行编制,并上报新能源公司审批,同时要求编写文字说明。第五章项目的审批及管理程序9第十五条项目的划分(一)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是指具有工程设计文件(或改造方案)、能够发挥效益的技术措施。分子公司实施的主体改造工程和与之配套的工程应作为一个项目,不能将没有直接联系的几个独立项目捆在一起作为一个项目,也不能将一个独立项目分解成几个独立项目。(二)技术改造项目按投资额的分类1.限额以上项目是指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2.限额以下项目是指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3.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指定性项目不分投资限额。第十六条项目的审批权限(一)限额以上项目1.投资总额在2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查后,报国家有关部委及国务院审批;2.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至2亿元(不含2亿元)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查后,报国家有关部委审批。(二)限额以下项目1.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分为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审批项目和分子公司自行审批项目。新能源公司根据每年所属分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资金可用总量,确定各分子公司自行审批项目的自行掌握资金投资额度;2.投资总额在500万以下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新能源公司对所属分子公司分别审批;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分子公司自行审批,在新能源公司批准给各分子公司自行掌握资金10额度内统筹安排,报新能源公司备案;3.投资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批。第十七条项目的管理程序(一)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实行分阶段管理和审批,各阶段管理程序严格按审批权限进行;(二)对单纯更换设备或设备购置的项目经批准后即可立项;(三)管理程序基本遵循的原则1.前期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规划的内容和要求,由项目企业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进行多方案技术和经济比较,开展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报告,按程序上报新能源公司、集团公司审查批准。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见附件1;2.初步设计阶段:项目企业必须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并上报。初步设计文件经新能源公司批准后,按规定组织项目各内容的招投标和进行开工前的准备;3.开工建设阶段: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要求和确定的初步设计批准概算书进行施工图设计和设备订货,随后进行施工、安装、运转、分部验收;4.竣工验收考核阶段:要经过工程验收及设备和系统运转正常,填报竣工验收报告,办理投产交付手续,并确定项目技术经济考核时间和内容;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经济指标,作为新能源公司对分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工作考核与奖惩的依据。11第六章项目计划第十八条年度计划的编制依据(一)年度计划的编制应以集团公司批准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规划为依据;(二)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新能源公司对年度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计划编制的要求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