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翻译理论(根茨勒)——中文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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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美国翻译培训派(TheAmericanTranslationWorkshop)注重文学作品的翻译,其指导思想是翻译是一门艺术,培训班可以加强学生对文学、语言和诠释的认识和理解,进而通过翻译经验的交流提高翻译技艺和水平。里查兹、庞德和威尔是该学派的主要代表。里查兹(I.A.Richards)曾在哈佛大学创办阅读培训班,为翻译培训班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翻译培训班的宗旨是要使学生充分理解文本,达成正确而统一的反映和体验,并用完美的口、笔译形式再现或阐述这一体验。其理论前提显然是文学作品有一个终极的、统一的意义。只要通过适当的训练,掌握正确的方法,人们就能准确地理解原文。翻译培训班的任务就是制定若干条款和程序,排除一切妨碍正确理解的障碍。庞德(EzraPound)认为文学作品刻意塑造的是形象,而非内容或意义。在翻译中译者应注重的不是所描写的事物,而是描述的过程和语言的形式与能量(energy)。译者如同艺术家、雕刻家和书法家,应精确地再现细节、词语、片段和整个意象。作品真正的灵魂常常蕴藏于“一瞥或一瞬之间”。威尔(FredericWill)认为文学作品是表现自我、统一而连贯的形式,能赋予我们洞悉事物本质的能力。语际交际和翻译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人类的体验和情感有一个共核。在翻译中他强调直觉的作用,认为在诗歌翻译中,有天赋的翻译家即使不精通原作的语言也同样可以再现原作的精髓与本质。他认为,所谓精髓和本质就是作品的能量和冲量(thrust),译文不仅是原作的补充和延伸,而且使原作获得新的生命,勃发出新的生机。美国翻译培训派对人类主观无意识的研究、强调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转换(creativetransposition)”、注重文学作品的文学价值以及在译文忠实的标准问题上提出的新颖观点等,都对其后的翻译学派产生了巨大影响。翻译科学派(TheScienceofTranslation)亦称翻译语言学派,包括布拉格学派、伦敦学派、美国结构学派、交际理论派和俄国语言学派。从历史发展来看,翻译科学派是对施莱尔马赫、洪堡等语言学和翻译观的批判继承,但从更直接的原因看,则是对翻译培训派重实践、强调译作品位与文学价值、注重美学经验而缺少系统化理论的反拨。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法、布龙菲尔德的结构语言学和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深层结构/表层结构的转换规则等为翻译科学派提供了理论根据。卡特福德(J.C.Catford)于一九六五年发表了《翻译的语言学理论》,首次从系统功能语法角度来探讨翻译的性质、类型、方法、条件和限度,并运用层次、范畴以及级阶等语言学概念来论述语际转换的根据,提出翻译对等只能是话语对等和功能对等,开辟了翻译理论研究的新途径。奈达(E.A.Nida)于一九六四年和一九六五年先后发表了《翻译科学探索》和《翻译理论与实践》两部著名的翻译理论著作,将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应用于翻译的理论研究,大胆地提出核心句的概念,并试图建立一种最有效、最科学的三阶段翻译转换模式:1)将原语句子简化为意义最清楚的核心句(原语深层结构);2)翻译核心句(译语深层结构);3)将译语核心句转换成译语表层句子。此外,奈达将语义成分分析(componentialanalysis)、信息论、交际理论也引人翻译研究,提出极有影响的“动态对等(dynamicequivalence)的标准,也就是后来所称的“功能对等”(functionalequivalence)。德国的翻译理论家威尔斯(Wilss)以描述语言学和生成语法为基础,批判的继承了斯莱尔马郝和洪堡的语言观,提出翻译应该是一门认知性、解释性和联想性科学,其理论模式必须“客观”,“程序方法不受价值观念影响。他断言翻译是语际交际过程,并对翻译的方法进行了分类和界定;详细探讨了文本类型与翻译方法之间的关系,并对语言学、交际学和翻译学三种等值进行了经验性描述。除上述三位翻译理论家以外,德国的卡德、英国的斯坦纳、法国的穆南以及俄国的费道罗夫均从语言学的理论中吸取营养,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一很明显,翻译科学派虽然承认翻译是技巧,是艺术,但他们始终认为翻译首先应该是科学,可以对其进行客观、理性的描写,发现其中的规律,并使之公式化。早期翻译研究派(EarlyTranslationStudies)发韧于本世纪七十年代,翻译研究派的理论家认为,无论是语言还是从文学方面着手的传统的翻译研究都已日益显露出固有的局限性,而奈达将乔姆斯基深层结构引入翻译研究结果似乎也不能令人满意。翻译研究派借用了俄国早期形式主义的理论成果,以文学作品的翻译作为研究对象,认为翻译中文学作品的主题无关宏旨,重要的是作品的“文学性”,而文学性往往是通过作品的表层结构特征体现出来。同时,翻译研究派还认为,翻译研究应从狭隘的原文和译文内部关系扩展到翻译的外部关系—社会历史因素。利维(JiriLevy)是捷克翻译理论家。他以布拉格学派雅各布森的翻译的语言学理论为基础,将翻译方法论建立在符号学和诠释学原理的基础之上。他认为作品的文学性可以通过作者的独特的风格形式转换而来,而文学的表层特征或作者的风格都可以分割成独立的成分进行分析研究,并以另一种符号系统的风格特征来替代,产生出艺术性、文学性基本一致的译文。利维一反重内容、轻形式的传统翻译观念,使结构形式特征成为翻译中头等重要并必须刻意追求和再现的因素。他认为忠实与创造是统一的,译者有权做适当的调整,其理论促进了翻译研究派雏形的形成。霍姆斯(J,S.Holmes)是翻译研究派的创始人,其著作《翻译研究的名与实》(TheNameandNatureofTranslationStudies)(1972)是该派的成立宣言。他首先认为翻译理论应产生于对翻译过程的科学描述,再将理论应用于翻译实践和翻译教学。诗歌翻译可被视为一种元文学,它既是对原作所进行的评价和阐释,同时自身又是崭新的、独立的文学作品。翻译研究的重点应该是译文与原作作为两种文学自足体之间的关系以及译文与译入文化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传统的对等或忠实。比利时学者列费维尔(A.Lefevere)反对传统翻译研究的文学、语言学两分法,认为这两种翻译模式并不相互排斥。翻译不仅仅是意义跨文学的共时转移,同时也是翻译标准的历时嬗变。他归纳出七种翻译方法,详细论述了各种方法的利弊得失(Gentzler,1993:94)。翻译中完全的等同是不可能的,译者必须做出抉择。布罗克(R.VandenBroeck)与列费维尔一样,反对传统翻译的对等论,希望在皮尔斯的符号学、史蒂文森的哲学和卡特福德的翻译的语言学理论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等值观,并认为对等只能是功能和交流价值的近似。巴斯奈特(SusanBassnett)从女权主义运动的理论出发,将翻译中原作与译作的两极关系视为社会中男性与女性的关系,反对将原作(男性)看做主导性的,将译文(女性)看做从属性的,认为翻译应该是双向的。多元体系派(PolysystemTheory)翻译理论产生于早期翻译研究派,是翻译研究派合乎逻辑的延伸与发展。多元体系派这一名称由佐哈尔于七十年代首先提出,最终成为低地国家(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以色列学者翻译理论与思想的旗帜。多元体系派与翻译研究派一样,认为应将翻译的理论概念置于更大的文学、社会和文化的框架之中来考察,必须在截译研究中引进文化符号学。翻译研究派与多元体系派的区别在于,前者注重翻译的一对一的等值关系,而后者则认为接受文化的社会和文学标准决定了译者的美学假设,因而影响着翻译的全过程。多元体系派继承了俄国形式主义文学批评家,特别是通加诺夫的观点,认为文学与超文学世界可以划分为多层结构系统,文学作品是一个系统,社会环境又是另一个系统,它们相互联系,辩证地相互作用,共同协调某一特定形式因素的功能。佐哈尔(ItamaEven-Zohar)创立的术语“多元体系”是指在一定文化中始终存在着主要和次要的文学系统,而高雅文学在其中又居于重要地位。在研究翻译文学作品的社会功能时,他指出,翻译文学并非在所有国家均处于无足轻重或边缘的地位。翻译文学作品不仅引进新的思想,而且还提供新的形式和模仿的样板。如果翻译文学在一个民族中处于次要地位,译者就常常牺牲原作的形式,竭力使译文与接受文化的现行标准保持一致。图里(GideonToury)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发现翻译抉择的文化制约规律。波波维奇认为原文文本与译文文本之间的迁移(shift)主要体现在美学原理的差异上,而图里认为文本之间的迁移与美学和语言学关系甚微,大多数作品的选择源于意识形态。许多译文虽只是部分与原作等值,并且不符合现有的翻译理论,但仍被目标文化广泛接受,这是目标文化的文化策略与价值观念所致。翻译既为目标文化带来新的信息和陌生的形式,又因文化标准的改变使原文结构发生迁移。忠实的标准因此只能是相对的,翻译理论的主要任务不是评定译文,而是阐述译文形成的过程,发现目标文化系统的文学趋向对译文的影响。在图里之后,巴斯奈特、列费维尔和廷莫科等转向用演绎的方法来研究超文学的因素对文学的影响。列费维尔应用“折射文本”,即为特定读者而专门处理过的文本,来研究“意识形态的影响”,并深人研究诸如鼓励、宣扬,或阻止、审查等社会行为对文学转型的作用。解构主义翻译派(Deconstruction)又称翻译创新派。解构主义派反对传统的翻译观,认为文本的结构与意义既不确定,又难以把握,反对翻译中原文戏革文的两极划分,反对原文是主人、译文是奴仆的观点,认为原文与译文处于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之中。翻译的目的不再是追求等值或同一,而是更注重原文与译文的相互关系以及译文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作用。福科(MichelFoucault)认为,由于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差异、不确定和变化性,语言本身并不和谐统一,而是存在着种种差异、矛盾和歧义。人们对作品的理解有赖于作品的历史性----即不同时期对该作品的注释的积累。每个作家的作品“都在修正我们对过去的观念,正如这些作品将修改我们对未来的观念一样”。不同时期对同一作品不同的理解不断地、反复地修改和重建原文。译者因此绝对不是,也不应该是被动、消极的模仿者。海德格尔(MartinHeidegger)认为人类的命名和概念存在着极大的局限性,不能用来完整地再现语言,只能用语言自身的变化来说明语言本身。他认为语言与观念的局限约束了人的思维,必须努力消解这些局限。其次,他否认原文和译文是独立的个体存在,主张翻译是用其他语言的思维来解释我们自己,翻译中应使用陌生化的手法,使用陌生的词汇和结构,打破读者现有的观念类型,使译文达到原语作品可能产生的效果。德里达(JacquesDerrida)的理论基石是他杜撰的术语“分延(differance)”,即区分(differ)和延搁(defer)的结合。德里达认为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差异难以弥合。意义在差异中扩张,文本在差异中生存和发展。由于符号的意义总是随着其他符号即文本网络和空间上的区分与实践上的延搁暂时得以确定,因而词、句、段、文本均不可能有终极意义和不变的内核,文本是开放的,是存在多种意义可能性的系统,无论多么权威的译本都无法穷尽原文的意义而将原文封闭起来。原文和译文犹如一只花瓶的碎片,如能将相互吻合的碎片粘合起来就可形成完整的花瓶。这就是本杰明所说的纯语言。翻译不仅产生新的译本,同时也是对原文的修正与补充。它是原文赖以生存的条件,并以纯语言得到发展。“译文的价值取决于它对语言差异的反映或强调程度”(蒋晓华,1995:66)。翻译中出现的不纯、失误以及图式分解过程的明朗化都与分延过程相平行,对翻译的研究实际上是对哲学的思考。换言之,德里达认为,哲学研究的根本问题“在于翻译或可译性的命题”解构主义的翻译观深化了人们对翻译的认识,扩大了原文的意义域,解放了译者的思维方式,调动了译者的主观能动性。但是,应该看到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带有纯理论的研究倾向,缺少相应的翻译过程和翻译方法的研究,对翻译实践的指导还存在着相当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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