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LY/T2005—201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一般规定、专项规划、分期建设规划、投资估算及效益评估、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等。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省级和市(县)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18005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GB/T1897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JGJ62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4饮食建筑设计规范LYJ127-91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国家级森林公园nationalforestpark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生态良好,拥有全国性意义或特殊保护价值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具备一定规模和旅游发展条件,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自然区域。3.2森林公园总体规划masterplanningofforestpark在一定区域内,根据主体功能要求与建设原则,对森林风景资源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在空间、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与布局,是指导森林公园建设、经营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3.3森林风景资源forestlandscaperesources森林公园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及其环境要素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所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相应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物质和因素的总称。3.4景物scenicattraction具有独立欣赏价值的森林风景资源个体,是森林公园构景的基本单元。3.5景点sightspot由一个或多个独立、完整的景物所构成,并具有审美特征的基本境域单位。3.6景群groupofsightspots由若干相关景点所构成的景点群落或群体。3.7景区scenicspot在森林公园规划中,根据森林风景资源特征或游赏需求而划分的一定用地范围,包含较多的景物、景点或若干景群,形成相对独立的分区特征。3.8游览线tourroute游览线也称游线,是为游客设定的在森林公园中游览欣赏的路线。3.9综合功能分区functionalregion在森林公园规划中,根据资源类型特征、游憩活动强度以及功能发展需求等划分的具有相对独立特征的分区。3.10生态容量ecologicalcapacity在保证森林风景资源质量和生态环境稳定的条件下,一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所能容纳的游客的最大量。3.11游客容量touristcapacity在保持生态平衡与森林风景资源质量,保障游客游赏质量和舒适安全,以及合理利用资源的限度内,一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所能容纳的游客数量。3.12人口容量capacityofpopulation在保持生态平衡与森林风景资源质量,依靠当地资源维护森林公园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一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允许分布的游人、员工、本地居民的数量总和。3.13生态文化ecologicalculture生态文化是人类在科学认识与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方面所积累的精神与物质财富的总和。生态文化的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生态哲学、生态伦理、生态科技、生态传媒、生态文艺、生态美学、生态宗教文化等要素,这些要素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构成生态文化建设理论体系。4总则4.1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任务是综合研究和确定森林公园的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布局,统筹安排森林公园各分区建设,合理配置森林公园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指导森林公园的保护、利用与发展。根据实际需要,森林公园可增编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4.2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统一布局,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做好宏观控制;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应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4.3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互协调。4.4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应符合我国国情、林情,充分体现“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森林公园发展方针,遵循“以人为本、重在自然、精在特色、贵在和谐”的原则。4.5森林公园建设应满足发挥森林公园主体功能的要求,以保护为前提,遵循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4.5.1森林公园建设应以森林风景资源为基础,以旅游客源市场为导向,其建设规模应与游客规模和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进行适度建设,切实注重实效。4.5.2森林公园建设应突出自然野趣,保护森林风景资源的自然状态和完整性,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形成独特风格和地方特色。4.6国家级森林公园(以下简称为森林公园)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森林公园(20km2)、中型森林公园(≥20km2,100km2)、大型森林公园(≥100km2,500km2)、特大型森林公园(≥500km2)。5一般规定5.1基础资料调查与现状分析5.1.1基础资料调查要求5.1.1.1基础资料应依据森林公园的类型、特征和实际需要,提出相应的调查提纲和指标体系,进行统计和典型调查。5.1.1.2基础资料应在多学科综合考察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取得完整、准确的现状和历史基础资料,并做到统计口径一致或具有可比性。5.1.2基础资料调查类别全面收集生产、科研、教学、管理等单位现有的调查资料,认真研究分析。基础资料调查类别,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基础资料调查类别表表1(续)大类中类小类一、测量1.地形图根据森林公园规模选用比例合适的地形图。对中小型森林公园,使用地形图比例不低于1:50000。2.专业图航片、卫片及相关的专业测图。二、自然与资源1.气候资料温度、光照、湿度、降水、风及适游条件等。2.水文资料江河湖海的水位、流量、流速、流向、水量、水温、洪水淹没线;江河区的流域情况、流域规划、河道整治规划;海滨区的潮汐、海流、浪涛等;地下水、水利工程设施等。3.地质资料土壤、地质、地貌、地质灾害等。4.植物资源资料植物区系特点与分布;植物群落与分布规律,濒危状况;珍稀植物种类及分布情况。5.动物资源资料动物种类、濒危状况及其栖息环境、分布区域、活动规律等。5.1.3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5.1.3.1森林风景资源分类依据GB/T18005,森林风景资源分为地文资源、水文资源、生物资源、人文资源和天象资源五类。5.1.3.2森林风景资源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大类中类小类三、社会经济1.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包括人口资料、行政区划、经济发展情况等2.历史与文化与公园有关的历史与文化资料,沿革及变迁、文物、胜迹、民俗风情、历史与文化保护对象及地段。3.管理经营状况调查森林公园组织机构、人员结构、固定资产与林木资产、经营内容、年总产值、利润、税收、职工年均收入等。4.客源市场调查森林公园已开放的景区(景点)、游憩项目、游人结构、人次、时间、季节等。森林公园主要客源地情况。各节、假日到森林公园游憩的人数、组成、居住时间及消费水平。较长时间在本区内休养、疗养、度假人数,居住时间及消费水平。宗教朝觐的时间、人数及消费水平。港、澳、台、华侨和外国游客来本区的情况。四、土地与环境1.土地利用规划区内各类用地分布状况,历史上土地利用重大变更资料,土地资源分析评价资料。居民点用地分布规模、公园毗邻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2.环境资料生态环境:大气质量、地表水质量、空气负离子水平、空气细菌含量等。自然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森林公园及其附近恶性传染病的病源、传播蔓延情况,及其他不利于开展森林游憩的环境和社会因素。五、基础设施1.道路交通森林公园与周围大、中城市及相邻旅游区(点)的公路、铁路、水路、航空交通联系现状,公园内部交通状况,记载其里程及技术等级。2.通信通信设施种类、拥有量、便捷程度、覆盖情况等。3.能源森林公园内的电源,现有输(变)电线路及供电设备,供电增容的可能条件及电力发展规划等情况;燃气和热能的供应情况。4.给排水森林公园内的水源、供水设备、扩大供水的可能性及发展规划;调查排水及防洪设施情况;污水处理情况等。5.旅游接待设施森林公园内及周围可依托的吃、住、行、购、娱、医护等设施现状及发展资料。6.基础工程环保、环卫、防灾等基础工程的现状及规划资料。7.建筑工程各类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园景、场馆场地等项目的分布状况、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体量、质量、特点等资料。a)地文资源调查应包括山体、奇峰、悬崖、怪石、峡谷、溶洞及其他地文资源的分布、规模、特征、成因等。b)水文资源调查应包括海湾、湖泊、河滩、溪流、滩涂、瀑布及其他水文资源的分布、规模、特征、成因等。c)生物资源调查应包括:——植物资源:对具有较高科学价值和观赏价值的植被,调查其区系特点、植物群落组成结构、分布规律与景观特征,珍稀和重点保护物种的种类和分布。——动物资源:对具有较高科学价值和观赏价值的动物,调查其种类、种群规模、活动范围和栖息地特征、可观赏利用情况及对野生动物有干扰的活动等。d)人文资源调查应包括名胜古迹、民俗风情、宗教文化、历史纪念地等情况及有价值的人工构筑物的分布、规模、特征和特殊价值,具有观赏和体验价值的林业、农业、牧业等典型的生产活动等。e)天象资源调查应包括云、雾、雾凇、雪凇、日出、日落及佛光等天象景观的最佳观赏时间、景观特征和观赏位置等。5.1.3.3资源评价资源评价应包括森林风景资源评价和生态环境资源评价。森林风景资源评价应依据GB/T18005及其他相关标准进行。生态环境资源的评价体系见附录A。5.1.4可借景物调查在森林公园周围,具备观赏条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的自然与人文资源的分布、数量、特征及可借用条件等。5.1.5现状分析分析森林公园的自然和人文特点、各种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向、潜力、条件与利弊、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矛盾等,明确提出森林公园发展的优势与不足、规划对策和规划重点等。5.1.6前景分析分析森林公园的可进入性、竞合关系、政策环境及客源市场等,明确森林公园的主要发展方向和旅游产品。5.2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5.2.1森林公园规划范围与协调控制范围规划范围即森林公园设立的批复范围。为了有利于森林公园的保护管理,有利于保持森林风景资源的完整性,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园周边划定一定面积的协调控制区。5.2.2森林公园的性质森林公园的性质应依据森林公园的典型特征、主要功能来确定。5.2.3森林公园的发展目标森林公园在社会、生态、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目标应依据森林公园的性质和社会需求提出,并根据规划期限,区分为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5.3功能分区5.3.1功能分区原则功能分区应遵循如下原则:a)客观反映森林公园不同区域的资源特点、分布特征以及在保护、管理、游览、服务等方面的地域空间关系和需求。b)有利于森林游憩活动的组织和开展。c)为森林公园的长远发展留有一定余地。5.3.2功能分区类型森林公园功能分区类型包括核心景观区、一般游憩区、管理服务区和生态保育区等。每类功能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再划分为几个景区(或分区)。a)核心景观区是指拥有特别珍贵的森林风景资源,必须进行严格保护的区域。在核心景观区,除了必要的保护、解说、游览、休憩和安全、环卫、景区管护站等设施以外,不得规划建设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设施。b)一般游憩区是指森林风景资源相对平常,且方便开展旅游活动的区域。一般游憩区内可以规划少量旅游公路、停车场、宣教设施、娱乐设施、景区管护站及小规模的餐饮点、购物亭等。c)管理服务区是指为满足森林公园管理和旅游接待服务需要而划定的区域。管理服务区内应当规划入口管理区、游客中心、停车场和一定数量的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接待服务设施,以及必要的管理和职工生活用房。d)生态保育区是指在本规划期内以生态保护修复为主,基本不进行开发建设、不对游客开放的区域。5.4容量与人口5.4.1生态容量森林公园的生态容量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确定:a)既成事实分析法:是指在旅游行动与环境影响已达平衡的区域,选择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