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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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央民族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教育实践工作即教育硕士将所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运用于教育教学实际工作的过程,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文件精神,教育实践工作对于提高教育硕士的动手操作能力、教育调查研究水平、教育职业专业素养起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充足而合理的教育实践工作为教育硕士成功投入到教育事业,了解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成为一名的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青年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历程中起到核心作用。为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提高研究生教育综合水平,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优秀的基础教育合格教师,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中央民族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二、实践教学的目的与任务进一步巩固基础理论知识,并熟练掌握系统的专业技术;追踪科学知识前沿,培养较强的专业基础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具有知识社会和终身学习时代所需要的自主性、反思性、研究性的优秀品质;继承并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教育精神,吸取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发展优秀教师实际教学技术;培养较强的就业竞争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三、实践教学的基本内容依据教育部关于实践教学的精神同时结合学科教育专业的特点,本着集中化、精细化的管理原则,将实践教学有针对性地细分为业务见习与业务实习两个阶段,主要涵盖教学工作、课例分析、教育调查、班主任工作等实践形式。根据《中央民族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实施细则》的要求,在经过第一、二学期的教育学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后,教育硕士的实践教学通常安排在第三学期进行。四、实践教学的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1)业务见习阶段{说明:根据实际教学工作安排及教育硕士的基础水平情况可灵活进行操作}(2)业务实习前准备阶段(3)业务实习开展阶段(4)业务实习总结阶段五、业务见习的具体内容与要求业务见习阶段通常安排在第三学期,教育硕士将前期课堂上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运用教育教学实践,并在实践中加以检验,达到初步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效果。通过教育见习,教育硕士可以了解和熟悉一线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学习分享优秀教师宝贵的教育教学经验,从而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并触发一定的教育思考,激发教育硕士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兴趣,为下一阶段的实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硕士根据不同的方向特点确定见习任务和目标,细分为教育工作见习和教学工作见习。(1)教育工作见习:主要指班主任工作、教研活动等教育工作,一般在见习学校导师的指导下,通过实地调查、座谈等多种形式,熟悉班主任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经验;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概况、教育工作的经验和教学改革的情况;参加教研活动等。在见习期间,一般在开学初、中、末期要参与班主任工作,并参与主题班会2次以上,一学期教研活动次数不能少于6次。(2)教学工作见习:主要是指课堂教学观摩、评课以及围绕课堂教学的其他教学工作的观摩,观摩中应学习各专业学科中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艺术、教学风格、教学方法、教学技能、课堂常规训练,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活动规律等。在见习期间,一般要参加初、高中的各年级的听课,听课总数不能少于30节,并按要求做好听课记录和写出听课心得。六、业务实习的具体内容与要求(1)教学工作实习内容:依据相关的课程标准,开展教材研究,开展备课、写教案或讲座稿(制作多媒体课件)、试讲、评课、上课或讲座、作业批改与答疑、课后辅导、考试与成绩评定、听课评课;组织与参加教学研讨活动等各个环节的教学工作。要求:认真备课,每个实习生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平均每周课堂教学不少于2课时,总课时不少于30课时;批改作业,参加考试命题、试卷批改、试卷分析等工作,完成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布置的其他教学任务。实习结束前,每名实习生必须举行1次以上公开教学课。要切实保证教学实习质量,通过教学实习与参与教研活动,使实习生掌握学校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与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教学工作的初步能力。(2)班主任工作实习内容: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组织和管理好班集体,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常规管理工作,针对班级情况,运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包括集体、个别教育、主题班会、家访工作等)进行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活动。要求:了解班主任工作的意义与基本内容及工作方法,强化育人意识,培养对学生的感情和对本专业教育工作的感情,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指导班主任工作,培养独立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实习生崽原班主任的指导下,从事一个班(一般是任课班)的班主任工作,每位实习生要独立组织完成5次以上的班级活动。(3)教育调查内容:每位实习生在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的同时,应根据校内指导教师拟定的参考题目或自己拟定题目(经校内导师审批同意),结合教育实习的实际,有目的地开展专题调查活动,了解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现状。要求:通过教育调查与研究,使实习研究生更深入地了解基础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发展的现状、需求及发展趋势;把实习中的收获,上升到教育科学理论的高度,巩固教育实习的成果,掌握教育调查研究的初步能力。实习结束时,每位学生实习生必须写出1份3000字以上的教育调查报告,教育调查报告一定要独立思考,须理论联系实际,内容翔实,自主完成,不得抄袭。为了确保教育硕士高质量、高效率有步骤地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根据学生教育素质发展水平不同阶段的特点及需求,特将业务实习细分为业务实习前准备、业务实习开展与业务实习总结三部分。首先,业务实习前准备阶段:研究生实习之前要做好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在导师与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下制订详细的实习计划,实习前各教学学院要组织对实习准备工作的检查与考核,考核包括检查实习计划制订情况和试讲等。考核不合格者暂缓进行实习。具体工作流程详见后附《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硕士实践工作流程说明》。教育硕士应参照《实习手册》及《流程说明》按时提交对应文件资料。其次,业务实习开展阶段:业务实习是教育硕士将积累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地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锻炼独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体会并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增强对从事教育事业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为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打下基础。通过教育实习活动,可以检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办学思想、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是否符合和达到国家的标准和社会的期望。实习生按照实习计划,全面开展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查等实习工作,在实习过程中认真填写《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手册》。在教学工作方面,了解和学习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并依据大纲备好课,备课不仅要备教材,备教法,而且要备学生,写好教案(或制作多媒体课件)。教案稿要经指导老师审查,要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努力上好课,积极开展课外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同一学校同一专业的实习生要互相进行教学评议,实习生本人要对教学工作实习情况及时进行自我分析。要求:认真备课,每个实习生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平均每周课堂教学不少于2课时,总课时不少于30课时;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要求实习期间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6次,组织开展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实习结束前,每名实习生必须举行1次以上公开教学课。要切实保证教学实习质量,通过教学实习与参与教研活动,使实习生掌握学校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与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教学工作的初步能力。在班主任工作方面,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班主任实习活动计划。开展活动必须有充分的准备,并坚持参加班级的日常工作和家访活动等。要求:了解班主任工作的意义与基本内容及工作方法,培养对学生的感情和对本专业教育工作的感情,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指导班主任工作,培养独立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每位实习生要独立组织完成5次以上的班级活动。教育调研方面,应该根据调查提纲,积极争取实习学校的协助,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完成调查报告。要求:通过教育调查与研究,使实习研究生更深入地了解基础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发展的现状、需求及发展趋势;把实习中的收获,上升到教育科学理论的高度,巩固教育实习的成果,掌握教育调查研究的初步能力。实习结束时,每位学生实习生必须写出1份3000字以上的教育调查报告,教育调查报告一定要独立思考,自主完成,不得抄袭。具体工作流程详见后附《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硕士实践工作流程说明》。教育硕士应参照《实习手册》及《流程说明》按时提交对应文件资料。再次,业务实习总结阶段;撰写实习总结,并参加由各教学学院组织的考核工作,综合各阶段、各实习内容评定实习成绩。具体工作流程详见后附《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硕士实践工作流程说明》;教育硕士应参照《实习手册》及《流程说明》按时提交对应文件资料。七、教育实践教学的组织和领导(1)教育实践工作组:教育实践工作组由各教学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方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组成。各教学学院要指定专人(学院分管领导或方向负责人)负责与实习基地的协调;校内指导教师要每周与实践学校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掌握实践情况;各教学学院分管领导要对导师和研究生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对研究生教育实践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任务:制订教育实践方案;了解检查教育实践情况;开展实践考核工作;总结教育实践工作;研究、改革教育实践工作等。(2)教育实践学校工作小组:由实践学校(实践基地)的校领导、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学校合作指导教师组成,校领导任组长,教导、政教、总务主任任副组长,学校导师为成员。任务:负责教育实践全面的、全过程的工作。具体实施教育实践方案,组织指导教师指导实践活动,核定教育硕士实践活动的成绩及评语等;全权管理教育硕士的实践活动,对不听劝告或违纪生进行批评教育和提出纪律处分意见。(3)教育硕士实践生组:以实践基地学校为单位成立小组,每个小组指定二名研究生分别担任正、副组长。任务:协助联系教育硕士实践生的住宿、办公用品及班级等;组织报到及安全返校;写好小组的实习总结。正、副组长应团结全组同学,尊敬基地教职工,爱护学生,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努力工作,遵纪守法,积极完成教育教学实践任务。8.教育实践工作对教育硕士行为规范要求(1)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实践时间执行学校要求的实践工作内容,认真记录填写《见习手册》及《实习手册》。(2)遵守实践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虚心接受学校领导、指导教师的意见及指导。(3)为人师表,爱护学生,尊重实践学校的师生员工,积极协助实践学校教师做力所能及的工作,体现教育硕士良好的素质。(4)同学之间团结友爱,注意安全,团结协作,相互促进,共同进步。认真完成各项实践任务,做好实践笔记。(5)所有学生必须全程参加所有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不得无故缺席,缺席10%以上者视为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不合格。八、教育实践成绩的考核与评定在见习工作方面,见习完成后先由学生本人完成见习总结,见习学校指导教师根据见习学生思想、业务表现、客观公正地评出等级,最后由见习学校评出见习成绩,教育硕士见习成绩评定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计入学生成绩档案。见习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实习阶段。在实习工作方面,实习生在实习学校进行的每一项实习工作,要求有书面记载并经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核,返校后经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后综合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评定办法详见《研究生实习手册》,考核合格者方能取得学分。实习结束后,学校将组织评选优秀实习研究生与优秀调查报告。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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