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前言一、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本标准中各专业范围划分为若干专业子项。二、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要求。三、本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是指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四、本标准中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五、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标准中乙、丙、丁级的人员规模、仪器设备数量要求。调整后的地方标准,不得高于本标准的高一等级考核条件,也不得低于本标准的低一等级考核条件,不得修改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考核指标和作业限额,不得突破通用标准的规定。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六、本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通用标准一、主体资格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二、专业技术人员1.本标准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等专业的技术人员。申请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80%;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作要求。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计入相应类别人员数量:(1)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8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0年以上。(2)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7年以上;获得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职业资格(但不得超过2人)。(3)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4年以上。(4)注册测绘师,是指经过考核认定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并依法进行注册的人员。注册测绘师可以计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数量。3.同一单位申请两个以上专业范围的,对人员数量的要求不累加计算。4.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人员和兼职人员,不得计入专业技术人员数量。5.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注册测绘师数量应当达到本标准的考核要求。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满5年后,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也应当具备相应数量的注册测绘师,具体要求另行规定。6.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他测绘从业人员,应当通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仪器设备按各专业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所有权非本单位的、报废的、检定有效期已过的仪器设备等,均不能计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四、办公场所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600m2,乙级不少于150m2,丙级不少于40m2,丁级不少于20m2。五、质量管理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范围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六、档案和保密管理测绘资质单位应当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建立测绘成果核准、登记、注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生产、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档案的设备设施与条件,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七、测绘业绩1.申请晋升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6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申请晋升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3.申请晋升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5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4.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或者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范围的,不作测绘业绩考核要求。八、测绘监理从事测绘监理应当取得相应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的测绘资质。本标准在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等5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专业范围下设置相应的甲、乙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申请甲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专业范围的甲级测绘资质;近2年内,在每个相应专业范围内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申请乙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专业范围的甲级或者乙级测绘资质;近2年内,在每个相应专业范围内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测绘监理资质单位不得超出其测绘监理专业范围和作业限额从事测绘监理活动。乙级测绘监理资质单位不得监理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施测的测绘工程项目。大地测量专业标准专业子项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甲级乙级1.卫星定位测量2.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网位置数据服务3.水准测量4.三角测量5.天文测量6.重力测量7.基线测量8.大地测量数据处理人员规模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60人(含注册测绘师5人),其中高级8人、中级17人25人(含注册测绘师2人),其中高级2人、中级8人仪器设备1.卫星定位测量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10台6台扼流圈天线10台-2.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网位置数据服务服务器6台3台数据存储设备50TB10TB3.水准测量水准仪(S1级精度以上)10台5台4.三角测量全站仪10台(2级精度以上,其中0.5级精度以上2台)5台(2级精度以上,其中1级精度以上2台)5.天文测量天文测量设备2台1台6.重力测量重力仪(0.02mgal精度以上)4台2台7.基线测量基线测量设备(1×10-6精度以上)1套-作业限额无限额限制。1:C级以下。不得承担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建设。2: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不得提供国家和区域坐标参考框架服务。不得提供优于0.1m精度的位置数据服务。3~5:三等以下。6:专业重力测量。7:不得承担。8:相应于上述限额。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专业子项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甲级乙级1.一般航摄2.无人飞行器航摄3.倾斜航摄人员规模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0人(含注册测绘师2人),其中高级4人、中级10人15人(含注册测绘师1人),其中高级2人、中级5人2.无人飞行器航摄设备供应商培训合格的飞行操控技术人员6人2人仪器设1.一般航摄航摄仪及其他传感器4套(其中2套有IMU/DGPS系统)2套(其中1套有IMU/DGPS系统)备2.无人飞行器航摄无人飞行器系统3套1套3.倾斜航摄多镜头多角度倾斜摄影测量系统1套-多角度倾斜摄影真三维处理系统1套-技术能力3.倾斜航摄具备专业子项1满2年以上。-保密管理3.倾斜航摄设有专门的数据处理区域,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与设施,采取保密技术防护措施,计算机和网络的使用符合国家保密要求。-作业限额无限额限制。1:影像地面分辨率优于0.2m,200km2以下;0.2m,400km2以下;0.2m~1m,5000km2以下。2:影像地面分辨率优于0.2m,50km2以下;0.2m,400km2以下;0.2m~1m,500km2以下。3:不得承担。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专业子项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甲级乙级丙级1.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2.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3.摄影测量与遥感监理人员规模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60人(含注册测绘师2人),其中高级8人、中级17人25人(含注册测绘师1人),其中高级2人、中级8人8人,其中中级3人仪器设备1.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6D精度以上)6台3台1台全站仪(2级精度以上)6台4台2台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6台3台2台2.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或者遥感图像处理系统15套8套4套作业限额无限额限制。无限额限制。1~2:1:500比例尺,20km2以下;1:1000比例尺,30km2以下;1:2000比例尺,50km2以下;1:5000比例尺,100km2以下;小于或者等于1:1万比例尺的不得承担。3:不得承担。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专业子项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甲级乙级丙级1.地理信息数据采集2.地理信息数据处理3.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4.地面移动测量5.地理信息软件开发6.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人员规模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60人(含注册测绘师2人),其中高级8人、中级17人25人(含注册测绘师1人),其中高级2人、中级8人8人,其中中级3人仪器设备1.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6台(其中5mm+1×10-6D精度以上不少于3台)3台(其中5mm+1×10-6D精度以上不少于2台)2台2.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处理软件10套5套1套3.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系统平台软件10套5套1套4.地面移动测量地面移动测量系统2套GNSS+INS+LiDAR或者6套(GNSS+INS+影像获取设备),绝对精度优于0.5m1套(GNSS+INS+LiDAR,绝对精度优于0.5m)或者3套(GNSS+INS+影像获取设备,绝对精度优于10m,其中至少1套绝对精度优于0.5m)1套(GNSS+影像获取设备),绝对精度优于20m系统标定场1个1个-作业限额无限额限制。1~3: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4~5:无限额限制。6:相应于上述限额。1~3:县级行政区域以下。4:精度优于1m,不得承担;1m(不含)至10m,100km2以下;劣于10m,无限额限制。用于带状地形测量时:精度优于1m,不得承担;1m(不含)至10m,400km以下;劣于10m,无限额限制。5:无限额限制。6:不得承担。工程测量专业标准专业子项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甲级乙级丙级丁级1.控制测量2.地形测量3.规划测量4.建筑工程测量5.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6.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