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武汉光谷地产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武汉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谷尚居地下室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1)主体结构、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2)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二次装修管线工程保修)(3)外墙装饰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伍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6)其它项目/年。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3.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修金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中赋予的约定一致。6、其他6.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按国家规定标准保修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