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2(一)公路建设项目的特点一、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二)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3(一)公路建设项目特点一、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4(一)公路建设项目的特点“线形”局部影响范围较窄,主要集中在线路两侧;整体影响范围很长,线路有多长,影响就有多远。5(二)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一、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6(二)公路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1、工程建设内容多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隧道、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连接线、三场(取土场、弃土场、采石场)、施工便道便桥、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区等。施工中要特别注意全部工程内容的环境影响(主体工程、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连带工程)、工程的全过程活动(设计期、施工期、运营期)、全部工程活动方式(施工方式、运行方式、管理方式),并且主要工程(点、线)清楚。7(二)公路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2、点多、线长、面广特点国家级干线公路一般可达几十公里或几百公里;省内干线道路长度也多在几公里到上百公里。由于线路长,其间可能穿越的各类敏感点、地貌单元就可能很多,涉及的范围可能很广。详见后述。8(二)公路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3、可能涉及生态类型多样特别是一些长线工程,可能涉及到的生态类型非常多,如:平原、丘陵、低山、中山、高山等地貌类型;河流、湖泊、滩涂、浅海等水文单元;一般农田、基本农田、林地、果园、灌丛、草地等植被类型;不同程度水土流失区;城市、农村等等。9(二)公路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4、可能涉及的部门众多工程建设可能涉及到政府、交通、国土、规划、环保、水利、文物、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旅游等许多部门。10(二)公路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5、可能涉及到得敏感区多(1)生态保护目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生态公益林;保护野生动植物;取弃土场水土流失区;植被;独特景观;(2)社会环境保护目标:城镇规划区;文物古迹、文物保护单位;(3)饮用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4)集中居民点、学校、医院及敬老院。实际中最做常见敏感点是集中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点。11(二)公路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6、环境影响时间长,以生态影响为主自建设开始的整个生命周期都可能对环境产生一系列较大的影响。一般道路施工期都在1-2年,有些长线路或复杂地区的道路施工期可达3-4年,施工期影响期长。公路工程引起的生态环境破坏主要表现在改变原有的生态系统(农业、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建设施工期对沿线的征地、拆迁、取弃土,山区的植被破坏、高填深挖路段的地貌破坏,水土流失加重;生态景观的破坏,造成生境切割,影响野生动物的迁徙、栖息和物种交流,影响行洪滞洪;破坏风景名胜区景观或文物古迹、人文遗迹等等,生态影响范围较广。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是运营期运输系统中高速公路服务区、养路工区及货场等场所、设备、装置向环境中排放污染物或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造成的,一般称之为固定污染源。同时,在线路上运行的汽车等运输工具向线路两侧排放污染物或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一般称为流动污染源。这里所称的污染物是指各类污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是指噪声、振动、电磁辐射、以及光热等。从破坏和污染的范围、规模、程度方面分析,该类项目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要大于、重于对环境的污染。12(二)公路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7、施工期生态破坏严重、环境污染相对较轻公路建设施工期的生态与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如下环境要素的影响方面,即:生态影响、水土流失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噪声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景观环境影响、社会环境影响等方面。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行为集中在施工期,工程量大,施工期长,且有季节性的特点,表现形式是路基的开挖填筑、桥梁、隧道的修建及大型临时工程的实施。对生态环境破坏主要是占用土地、破坏植被、取土弃土、生境阻隔、影响景观等;运营期的维修养护工程是小量的、局部的、短暂的,主要是小量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污染多集中于大型工点,如重点工段的施工营地,场地排放的生产,生活污废水,施工机械的废气、噪声振动及生活垃圾、生产垃圾。由于生活设施的暂时性和相对简陋,以及施工机械只做临修等情况,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程度相对较轻。13(二)公路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8、临时工程、永久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基本相当,临时工程影响不可忽视由于公路建设项目的特点,导致在施工中发生大量的临时工程,其特点也是点多、线长、面广,其数量和规模则因建设项目类型和所在地区的地形、地质及沿线社会环境(如村庄分布、交通状况)的不同,而有着较大的差异,临时工程的类型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可归纳为:(1)临时便道、临时便桥、临时码头:占用土地、破坏植被,污染水体和大气。(2)施工营地(人员住地)、施工场地:占用土地、破坏植被,排放各类污染物;(3)砂石料场、取弃土场、弃渣场:占用土地、破坏植被,影响景观、水土流失。(4)桥梁预制、成品场、材料场、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占用土地、破坏植被,排放各类污染物。较轻。14(二)公路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9、不确定性因素多特点国家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制度进行改革后,要求工程在核准之前进行环保审批。在公路立项阶段或可研阶段,线路的精确位置和临时用地是无法确定的。因此会存在路线走向在走廊带内摆动、三场位置和规模不确定;服务区、停车区、加油站位置规模不确定;临时站地位置和规模不确定;工程征地、拆迁工程量不准确等一系列不确定性,引起工程数量、土石方量、沿线敏感点的变化。15二、公路工程施工期的主要生态和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16(一)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二、公路工程施工期的主要生态和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二)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7(一)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二、公路工程施工期的主要生态和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18(一)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公路工程建设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永久性占地、取弃土场、砂石料场、施工便道、临时生活营地的设置等施工活动可能对沿线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工程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因素见下表。19(一)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公路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表20(一)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公路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表21(二)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公路工程施工期的主要生态和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22(二)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工程占地的生态影响减缓措施(1)减少土地占用措施土地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资源,耕地是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公路建设中必须认真贯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精神,严格控制占地数量,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为此,在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已采取以下几项节约土地保护耕地的措施:23(二)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合理选线路线方案,尽量避开高产良田,结合新农村建设尽可能为群众提供方便条件。在项目选线时,在确定路线主要控制点以后,特别注意了避开高产农田作为主要因素,进行综合比较,确定线位,尽量节约耕地,节省良田,同时尽量减小对基本农田的条块分割。在下一阶段设计中,建设单位将采取由社会学家参与,一起调查研究通行构造物等的设置,充分争求沿线群众的意见,从农村城镇化、耕种机械化、土地集约化发展需要,结合耕种情况及农村路网改造,优化构造物的设置方案。24(二)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②基本农田保护方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家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当地政府应当贯彻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用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或改造与基本农田质量与数量相当的新的基本农田。25(二)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③在满足行、滞洪区水位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降低路基高度。本项目路基、大中小桥及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100,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300。确定路基高度时,充分考虑了这一因素,路线纵断线型在满足技术标准及洪水位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路基高度,以节省占地。26(二)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④通过优化路基横断面形式,相应减小土地占用。合理调配土石方,在经济运距内充分利用移挖作填,严格控制土石方工程量,减少土地占用。⑤采取改地、造地、复垦等综合措施进行土地恢复、改造,减少耕地损失。⑥山区道路在比选时采用增大桥隧比例措施,减少对自然生态的破坏。27(二)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工程占地的生态影响减缓措施(2)土地补偿恢复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②各种临时占地在工程完成后应尽快进行植被及耕地的恢复,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边复耕。③使用荒地或其它闲散地也应及时清理整治、恢复植被,防止土壤侵蚀。④加强农田水利及农机、农电建设,实现土地利用的集约化。⑤积极提倡科技兴农,提高作物单产,使中低产田经改造后变成高产、高效田,提高经济效益。28(二)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取、弃土场临时占地布设及生态恢复的环保要求(1)取、弃土场临时占地布设的环保要求:①取、弃土场的设置应远离公路沿线水体。②不宜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等环境敏感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③取、弃土场的设置应考虑对景观的影响,即使采取恢复措施也无法使其与沿线景观协调时,应另外选址。④工程在下列地带不得设置取土场:不良地质地带、横坡明显的坡地边缘地带和植被发育良好的地带。⑤设置时应注意:不宜设置在软土区域;不宜设置在上游汇水面积过大的沟、谷内;不宜占用沟渠。29(二)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取、弃土场临时占地布设及生态恢复的环保要求(2)取、弃土场临时占地生态恢复措施:①取土场占压地类型在平原区一般以耕地为主,投入使用之前,对其表层腐殖土按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分期分块进行清理,清表厚度30cm;根据地形在取土场四周设置临时挡水土埂,防止外来沥水入侵取土场,同时修建排水沟与下游沟道相连。取土后,及时采取土地平整、覆土等土地整治措施,恢复耕地。◆表土剥离:取土场施工作业前进行表土剥离工作,清表厚度30cm;剥离的表土用于后期绿化所用。◆取土方式:根据取土场生态恢复的需求,设置取土方式。30(二)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平地取土场:取土前可听取取土场管理部门或土地使用单位的意见确定取土方式,若当地水资源丰富可将取土坑作为鱼塘,可深挖取土,若恢复为原有土地功能的取土场,取土场平整作业面控制高程不低于附近排水沟的沟底高程,便于以后取土场排水,对于设计回填路基和站场开挖表层弃土的取土场控制高程可适当低于附近排水沟渠的沟底高程。31(二)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旱地取土场原为旱地的取土场,一般建议首先考虑取土后复耕,以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取土前将表层30cm种植土推置一边临时堆放,并设置草袋围堰和密目网进行挡护;计划进行弃土回填的取土场,取土时应规划弃土的相应位置、面积、深度,避免弃土高出原地面,增加不必要的防护工程;当取土场需要复耕时,目前我国推荐采用“广取浅取”的取土方式,取土深度一般不大于2.0m。取土后(计划进行弃土回填的应在弃土后)对边坡进行清理规整、底面整平,其地面应尽量做到与周围地形平顺相界,然后将原地表土或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