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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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特检院电梯室吕英辉TSGT7005-2012与02版检规相比,本版检规有较大的变化:主要技术指标来源:02版检规是GB16899-1997;本版检规来源于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整体思路:与直梯7001相同。检验内容:有很多新增项目;部分原有项目要求有变化;部分项目对于在用扶梯和人行道也须按照新检规要求执行。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检验内容安全保护装置、检修装置、自动启动停止扶手装置和围裙板、梳齿和梳齿板相邻区域驱动和转向站技术资料标识、运行检查一、技术资料1、安装前的报检报检时机:施工单位应在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申请监督检验。携带资料: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安装资料确认表及表上列出的资料。一、技术资料1.制造资料(1)制造许可证,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相应参数;(每个工地一份)(2)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相应参数;(每个型号一份)(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每台一份)(4)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含有电子元件的电梯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梯级、踏板、梯级踏板链、驱动主机、滚轮、扶手带、控制屏等;(每个型号一份)1.制造资料(5)驱动或者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应提供整机制造单位原始设计图。实际测量标注图每台一份,标注图应加盖安装单位公章)(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和安全开关示意图;(每个型号一份)(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每个型号一份)注意:中文描述;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电梯,应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2.安装资料(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每个工地一份,附安装委托书)(2)审批手续齐全的施工方案;(每个工地一份)(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证:应与安装告知书中相应栏目内容填写一致,并在有效期内;(每个工地一份)注意:复印件加盖安装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施工方案:安装单位应按照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签字、盖章,内容应符合实际。2、安装资料2、安装完成后,监督检验前提供的资料(4)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自检员签字盖章、施工单位盖章应齐全。(5)安装质量证明文件(自检报告正文第一页“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内容要填写齐全,不得有涂改,签字盖章及竣工日期要齐全。3、改造、大修资料(1)改造或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知书;(2)改造或大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3)所更换安全保护装置或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6)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者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包括改造或者大修合同编号、改造或大修单位的资格证编号、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或大修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注:复印件须经电梯改造或重大维修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4.使用资料(1)使用登记资料;(2)安全技术档案:制造、安装资料,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自检报告、维保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3)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4)有效期内的维保合同;(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二、驱动和转向站2.1维修空间对调试、维修或检验人员在控制柜或驱动主机等装置前安全站立的面积做出了规定。二、驱动与转向站2.2防护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体有危险,应当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2.3照明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当是永久、固定的。在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提供可移动的电气照明装置:手提行灯或者其他移动照明装置。二、驱动与转向站2.4电源插座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配备电源插座:(1)2P+PE型250V,由主电源直接供电;或者(2)符合安全特低电压的供电要求(当确定无须使用220V的电动工具时):二、驱动与转向站2.5主开关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当设置一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可被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在打开门或者活板门后能够方便操纵。二、驱动与转向站二、驱动与转向站2.6辅助设备开关当辅助设备(例如:加热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分别单独供电时,应能单独切断。各相应开关应当位于主开关近旁并且应有明显的标志二、驱动与转向站2.7停止开关设置设置位置的要求:在驱动站和转向站都应设有停止开关,如果驱动站已经设置了主开关,可不设停止开关。对于驱动装置安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或者设置在转向站外面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则应在驱动装置区段另设停止开关。停止开关的要求:二、驱动与转向站二、驱动与转向站二、驱动与转向站2.8电气绝缘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值应当符合下述要求:即: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和照明电路等,使用电压小于等于500V时,绝缘电阻大于等于0.5MΩ。二、驱动与转向站2.9接地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驱动站、转向站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2.10断错相保护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设断相、错相保护装置;当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二、驱动与转向站2.11中断驱动主机电源的控制(1)驱动主机的电源应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断,接触器的触头应当串接于供电电路中,如果自动扶梯或人行道停止时,接触器的任一主触头未断开,应当不能重新启动;注:由电源直接供电的驱动主机和由静态元件供电的驱动主机均适用。二、驱动与转向站增加了电动机由静态元件供电的驱动型式(如交流变频驱动):(2)交流或直流电动机由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时,可采用一个由以下元件组成的系统:①切断各相(极)电流的接触器。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时,如果接触器未释放,则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不能重新启动;二、驱动与转向站②用来阻断静态元件中电流流动的控制装置;③用来检验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每次停止时电流流动阻断情况的监控装置。在正常停止期间,如果静态元件未能有效阻断电流的流动,监控装置应使接触器释放并应防止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重新启动二、驱动与转向站2.12释放制动器能用手释放的制动器,应由手的持续力使制动器保持松开的状态2.13手动盘车装置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容易接近,操作安全可靠。盘车装置不得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二、驱动与转向站增加了可拆卸盘车手轮电气开关的要求:★如果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前或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起作用注:标有★号的项目,对于按照GB16899-1997生产的扶梯和人行道不做要求。二、驱动与转向站2.14紧急停止装置(1)应设置在位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附近、明显并且易于接近的位置。紧急停止装置应为红色,应有清晰并且永久的中文标识(即在该装置上或紧靠它的地方标上“停止”字样);(2)为方便接近,必要时应当增设附加急停装置。附加急停装置之间的距离:①自动扶梯不应超过30m,②自动人行道不应超过40m二、驱动与转向站二、驱动与转向站三、相邻区域3.1周边照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的照明。在地面测出的梳齿相交线处的光照度至少为50lx三、相邻区域3.2出入口(1)畅通区域: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加上每边各80mm,纵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少为2.50m;三、相邻区域如果该区域的宽度不小于扶手带外缘之间距离的两倍加上每边各80mm,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2m;三、相邻区域(2)阻挡装置:如果人员在出入口可能接触到扶手带的外缘并且引起危险,则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例如:①设置固定的阻挡装置以阻止乘客进入该空间;②在危险区域内,由建筑结构形成的固定护拦至少增加到高出扶手带100mm,并且位于扶手带外缘的80mm至120mm之间。三、相邻区域三、相邻区域三、相邻区域三、相邻区域3.3垂直净高度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方,垂直净高度不应小于2.30m。该净高度应当延续到扶手转向端端部。新增要求:该净高度应当延续到扶手转向端端部。三、相邻区域三、相邻区域3.4防护挡板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当设置一个高度不应小于0.30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并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距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注:对于在用自动扶梯和人行道也须按新检规要求执行。三、相邻区域三、相邻区域三、相邻区域3.5扶手带外缘距离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25mm注:对于在用自动扶梯和人行道也须按新检规要求执行。三、相邻区域三、相邻区域三、相邻区域3.6扶手带距离相互邻近平行或交错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60mm。由原来的120mm扩到160mm。三、相邻区域四、扶手装置和围裙板4.1扶手带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超过8mm四、扶手装置和围裙板4.2扶手防攀爬设置新增条款,内容较多,应特别加以关注:(1)扶手装置应当没有任何部位可供人员正常站立;★(2)为防止人员跌落,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外盖板上应当装设防爬装置:四、扶手装置和围裙板要点1:扶手装置内盖板应没有任何部位可供人员正常站立;要点2:是否需要设置防攀爬装置,应该按照这样的原则:为防止人员跌落,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外盖板上应当装设防爬装置。如果存在人员跌落的风险,应采取适当措施阻止人员爬上扶手装置外侧。没有攀爬可能就不要设置,如靠墙或者已经设置阻止进入的可能(在扶梯旁设置柜台、设置阻挡等),只有存在进入或者进入后又跌落可能,才需要设置。四、扶手装置和围裙板四、扶手装置和围裙板防攀爬装置三种形式,防爬装置、阻挡装置、防滑行装置。①防爬装置:位于地平面上方(1000±50)mm,下部与外盖板相交,平行于外盖板方向上的延伸长度不应小于1000mm,并应当确保在此长度范围内无踩脚处。该装置的高度应当至少与扶手带表面齐平;四、扶手装置和围裙板四、扶手装置和围裙板四、扶手装置和围裙板②阻挡装置:a)当扶梯或人行道与墙相邻,并且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b)当扶梯或人行道为相邻平行布置,且共用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该装置应延伸到高度距离扶手带下缘25mm~150mm;四、扶手装置和围裙板四、扶手装置和围裙板仍需加装防滑行装置:四、扶手装置和围裙板③防滑行装置:当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和相邻的墙或扶梯/人行道之间装有接近扶手带高度的扶手盖板,a)建筑物(墙)和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300mm时,或b)相邻两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400mm时,应在扶手盖板上装设防滑行装置。该装置应包含固定在扶手盖板上的部件,与扶手带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并且防滑行装置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应大于1800mm,高度不应小于20mm。该装置应无锐角或锐边;四、扶手装置和围裙板一般情况下,玻璃护壁板型的扶手装置属于外盖板型,而不锈钢护壁板型的扶手装置属于扶手盖板四、扶手装置和围裙板四、扶手装置和围裙板四、扶手装置和围裙板四、扶手装置和围裙板4.3扶手装置要求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光滑、平齐。其压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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