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一、外电防护外电防护主要指架空线路的防护1、最小安全操作距离(1)、《规范》规定:高低压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设施,不得堆放物件及材料。(2)、在架空线路的一侧作业时,必须与线路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同时给出了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的数值:4m/1kv以下、6m/1-10kv、8m/35kv等,随线路电压的增高距离要求也越远。为什么作这样的规定呢?尤其是高压线路(一般可按1kv以下为低压,1kv以上为高压划分),第一,线路本身为裸线,没有绝缘保护,如果接触危险大;第二,高压线不同于低压线,即使没有接触,由于人体与线路过于接近,也会造成高压放电而带来危险。因为高压电可将线路周围的空气电离而成为导体,其电压越高电离空气的范围也越大,所以对于高压线路不但不能接触,同时也不能过于接近,把可能造成线路放电的距离以外称为安全距离。《规范》规定的是安全操作距离,这是考虑了施工中的动态因素,例如10kv的安全距离一般1m就可以,但安全操作距离规定了6m,主要是考虑到像脚手管杆件等材料的长度而制定的,如果距离较小,工人在搭设脚手架时,钢管本身又是导体,这样就有发生触电事故的危险。2、安全防护措施当线路与作业区域过近,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遮拦、栅栏及悬挂标志牌等防护措施。(1)一般采取搭设防护架子,防护架子与线路距离应不小于1m,并停电搭设,防护架子应采用木杆,当采用金属管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2)当建筑物距防护架子较近时,应用密目网将防护架子封挂严密,防止发生脚手杆、钢筋等长材料从防护架中穿过,碰触高压线造成事故。(3)当起重机的作业半径之内有高压线时,防护架要搭设成门型,其顶部采用厚5cm木板进行防护。(4)当夜间施工时,防护架应设置36v彩泡,使起重机司机及作业人员能有明显的警示。(5)防护架子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有专人监护。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是施工现场用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规定认真作好。1、TT系统与TN系统这是电气接地和接零的两种保护系统的专用符号。第一个字母T,表示工作接地,第二个字母T,表示保护接地;第二个字母N,表示保护接零。当我们施工现场的电网,从外电高压经变压器降到低压供电时,将变压器中性点与大地直接连接作的接地,就叫做工作接地。如果没有这种接地,一旦变压器高压侧或低压侧绝缘发生问题,高压侧将影响到低压侧,使低压侧的电压升高,现场电气将全部被摧毁,不能正常工作。有了这种接地,再发生同样情况时,高压侧大量电流将通过接地体向大地作半圆形扩散,则低压侧的电位升高很小,这样就保障了低压侧电网的运行安全,因为这种接地可以稳定系统的电压,保证电气正常工作,所以叫工作接地,接地的阻值不大于4欧姆。工作接地的作用是稳定系统的电位,限制系统对地电压不超过某一范围,减少高压窜入低压的危险。但是这种工作接地不能保障人体触电时的安全,当发生人体触及带电的设备外壳时,还要依靠保护接地,保护接零等措施去解决。(1)什么是保护接地为了保护人体触电时的安全,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大地连接,这种接地是为了保护人身安全的,所以叫保护接地。保护接地与工作接地阻值都是4欧姆,由于保护接地与触电时的人体之间是并联的,所以电流将同时通过人体和接地体流向大地再回到变压器中性点,而人体阻值1000欧姆远大于保护接地阻值4欧姆,阻值越大通过电流越少,所以大量电流经保护接地,从而使人体得到了保护。但是由于电网中性点已作了接地,与大地之间有了电气连接不是相互绝缘的,所以保护效果就不理想。经过计算,人体触电时故障点电压仍为110v,电流为27.5A,所以虽然较220v有了明显降低,但仍然不是安全电压,27.5A的电流也不能迅速切断容量较大的设备电流,保护效果仍不理想。另外,每台设备都设置保护接地的作法也是不经济的。(2)什么是保护接零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电网的零线连接就叫保护接零,保护接零必须与保护切断相配合。当三相设备中一相发生碰壳时,该相电流通过设备金属外壳流经零线回到变压器中点,形成该相对零线的单相短路,由于短路电流大,所以迅速将熔断器的保险切断,从而断开电流消除危险。保护接零实质上是将用电设备的碰壳故障改变成为单相短路故障,从而获得较大的电流,快速的熔断保险,断开电源避免事故。如果不采取保护措施,设备漏电后,外壳上将长期存在危险电压,此危险电压不会自动消除,一旦人体触及就会发生触电事故。(3)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TT与TN相比较,TN的安全效果更好更安全,所以《规范》规定:在施工现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保护接零系统。于是有人便认为不管什么情况,必须采用保护接零。但是《规范》还规定: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同用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就是说,不是什么情况施工现场都一律采用保护接零。当施工现场自己设置变压器形成一个独立供电系统时,应中性点接地并采用保护接零措施;当施工现场没设置变压器,直接用当地电业部门低压侧供电时(此时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为一个供电系统),应根据当地电业部门的规定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例如天津电业局规定,凡直接用电业局低压侧电源供电的必须采用保护接地,不准用保护接零。因为电业部门线路的零线带电,只能用于工作零线不能作保护零线,否则会带来危险。另外,当分包单位采用总包单位电源供电时,分包单位应视总包单位的保护措施情况,与总包单位相一致,不允许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别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4)什么是重复接地当保护零线一旦断线,系统将失去保护措施。为了减轻保护零线断线后的危险、降低故障点对地电压和缩短故障的持续时间,在电网的始端、末端和中间多处的零线上再作接地,就叫重复接地。重复接地是保护接零的补充保护,其阻值不大于10欧姆。对高大的设备,对设备比较集中的地方都应作重复接地。2、TN-S系统在TN系统中有TN-C、TN-S和TN-C-S三种形式。(1)TN-C是三相四线制中,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系统,它有以下缺陷:①零线发生断线时,单相设备会将相线电流,经工作零线到保护零线再到设备外壳,使现场设备外壳自行带电造成事故。②当电网内有三相设备同时接有单相设备时,会造成三相不平衡零线带电,当三相不平衡严重时,可导致触电事故。③给接装漏电保护器增加了困难,容易造成误动作。(2)TN-S是三相四线制中,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的系统,也叫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保护接零系统,它克服了TN-C的缺陷。①由于工作零线(N)和保护零线(PE)分设,从而可以做到保护零线不再因三相不平衡产生电流问题,因为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是两条相互绝缘的线路,所以不再受干扰。②当发生工作零线断线时,只影响单项设备的正常工作,不会损害系统中的保护功能。③当发生保护零线断线时,只会使断点以后的设备失去保护功能,并不会因此而直接导致事故发生。④采用TN-S后,线路上装设漏电保护器的问题也相应得到解决。由于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工作零线穿过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不穿过漏电保护器,可以在专用的保护零线上作重复接地,线路清楚不会干扰发生误动作。(3)TN-C-S,当在同一用电系统中,可以同时有TN-C和TN-S两种形式。例如某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提供电源施工,总包单位供电采用了TN-C系统时,分包单位在自己用电的第一个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然后从重复接地处引出PE线,这样在分包单位施工的范围内就形成了TN-S系统,在总包的整个供电系统中,就形成了TN-C-S系统,这样做是符合电气规定的。3、保护零线的设置要求(1)专用的保护零线必须保护其可靠性,应由工作接地处引出。(2)为保证保护零线的可靠性,在其线路上不允许安装开关和熔体,保护零线不准穿过漏电保护器。(3)电箱中设两块端子板(工作零线端子板与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端子应与金属箱体、金属底板连接,而工作零端子应与金属箱体、金属底板及保护零线绝缘。每个端子接点只能固定一根导线,避免接点松动。(4)保护零线不应用铝线,应采用多股铜线。(5)保护零线应作重复接地,以提高其可靠性。(6)架空线路应有其固定位置和颜色。4、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危害采用TN-S后系统内应有专用的保护零线,任何情况下不能有与工作零线混接的情况。由于保护零线的作用是保护人体避免触电事故的,所以保护零线在正常工作时是处于不带电的状态,而工作零线在单项设备不工作时没有电流流过,若单相设备一旦工作,工作零线会有电流产生。如果现场某处工作零与保护零错接,单相设备的工作电流便会导致现场其它用电设备外壳有带电的危险,从而导致发生触电事故。施工现场采用了TN-S系统后,不只是简单地把四线变成五线的敷设型式就可以提高其供电可靠性,而必须在检查中认真核对PE线的设置是否正确,否则将会更不安全。三、配电箱、开关箱由于施工现场用电采用了TN-S系统,从而提高了供电系统的本质安全,而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推行标准电箱,将提高施工现场用电的本质安全。配电箱是施工现场电源与用电设备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上接电源线,下接用电设备也是用电安全的关键,所以正确设置与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1、关于“三级配电、两级保护”(1)三级配电为了便于管理,规范要求最好实行三级配电,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是末级,以下就是用电设备,这样总体上形成三级。分配电箱是为用电系统分路供电的控制箱,如是一个加工厂,可以每车间设一个分配电箱,若是一个工地,可以分路。(例如:一路给搅拌机棚,一路给塔吊,一路给工程栋号施工),每一路设一个分配电箱,当某台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只拉分配电箱闸就可以进行维修,不用拉总闸,若是现场发生了电气故障也便于查找。每台设备设一开关箱,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大于30m,开关箱与被控制固定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大于3m,当用电设备发生故障时,便于迅速切断电源。(2)两级保护这里说的“保护”主要是讲加装漏电保护装置。“两级”是指除在末级(开关箱)设置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设置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因为用电规范规定:“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保护装置”、“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装在配电箱和开关箱,两级漏电保护器之间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2、为什么规定加装漏电保护器我们已经采用了具有优越性的TN-S系统,为什么还要再加装漏电保护器呢?(1)对容量较大的设备保护能力弱因为保护接零是利用较大的短路电流,迅速切断熔体来实现保护的,如果达到迅速切断的目的,就必须保证切断电流足够大,因为电流越大,切断所需的时间越少。规范规定切断时间不大于10s,经试验切断电流达到熔体额定电流4倍时,熔体熔断时间10-15s。然而系统中的短路电流不是无限大,经计算为147A,当线路越长,线路阻抗加大,电流相应减小,所以当设备容量较大、线路过长时,往往不能保证迅速切断故障电流,设备带电时间长而有危险。(2)对较小的漏电电流没有保护能力在施工现场多数情况下不都是发生相线直接碰壳故障,有些电气设备因受潮、过热使绝缘程度下降,这时一般在故障点都会有泄露电流向金属外壳,但由于电流不大(或几十毫安、或几百毫安等),这样小的电流熔断器不会熔断,然而这些漏电电流对人体却有触电危险(当超过50mA时发生痉挛,当达到100mA时危及心脏导致死亡)。鉴于以上情况,所以规定既做保护接零,还是加装漏电保护器,以达到对人的可靠保护的目的。3、漏电保护器的参数(1)主要参数①“额定电流”:漏电保护器在不间断工作下,能承载的电流。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适应。②“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漏电保护器在达到此值时,即动作,断开电源(高灵敏度的漏电保护器为30mA以下)。③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在通过规定的漏电电流值时,在不超过此时间内,漏电保护器动作。(快速型保护器分断时间不大于0.1s)。④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漏电保护器在达到此值以前时不动作。一般此值为动作电流值的1/2,如果保护器过于灵敏,会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