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函致: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我单位,上海雾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名),在此确认已阅读并完全同意附件的《百度文库开放合作平台与版权方合作协议》(简称“协议”),并自愿接受协议约束。我公司同意本确认函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确认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位名称(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姓名:2013年12月19日百度文库开放合作平台与版权方合作协议本协议系由百度与所有通过百度文库开放合作平台发布作品的主体(以下简称“版权方”或“乙方”)就资源的引入、使用及相关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所有版权方必须同意并遵守本协议。版权方通过版权方注册程序阅读本协议并点击同意按钮或以任何方式参与数字作品提交均被视为版权方完全接受本协议。一、总则1.1本协议内容包括确认函、协议正文、数字作品授权书、授权数字作品清单及所有百度及百度文库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双方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本协议一经公布立即生效,百度有权随时对协议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协议将公布于百度文库开放合作平台等百度网站上,版权方继续使用百度文库开放合作平台,则视为对修订后的协议不持任何异议并同意遵守;如版权方对协议存在异议,可以向百度书面提出退出百度文库开放合作平台,但版权方在百度确认其退出许可前的行为,仍受本协议约束。二、定义2.1“百度文库”:是指由百度所有并运营的供网民在线分享文档的开放平台。网址为:。2.2“百度文库开放合作平台”(以下简称“文库开放合作平台”):是指由百度所有并运营的数字作品引入平台及各类客户端软件,供文库开放合作平台版权方和用户发布或查询、使用数字作品。网址为:。2.3“数字作品”:指版权方通过文库开放合作平台向用户提供并经百度合作平台通过的电子图书、文字作品、图片、电子杂志,电子报纸、课程资源等各类数字化作品,以及与数字作品相关的内容。就文字作品而言,包括标题、正文、附注等内容。2.4“用户”:是指在文库开放合作平台浏览、阅读、下载等使用数字作品的互联网用户和移动互联网用户。2.5“注册”:是指版权方登陆文库开放合作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在线申请并激活其服务账户的过程。注册的版权方必须是拥有合法的数字作品相关版权及销售资质的法律实体,如版权方无经营资格或违反本协议有关版权方的规定或超越其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则本协议自始无效,一经发现,百度有权立即注销其服务账户,并追究其违约使用文库开放合作平台服务的法律责任。2.6“版权方服务账户”:即版权方完成注册流程而获得的在使用文库开放合作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与自设的账户密码共同使用的用户名。版权方应妥善保管其服务账户及密码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服务账户。2.7“百度及百度关联公司”:百度是指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关联公司是指百度各级母公司以及其他由百度、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公司。三、合作内容3.1百度向版权方提供文库开放合作平台及相关服务,使版权方得以通过文库开放合作平台发布数字作品及相关信息并接受用户对数字作品的浏览、阅读、下载或其他使用需求。3.2自本协议生效后,版权方免费授权百度在文库开放合作平台免费使用乙方数字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将版权方数字作品在文库开放合作平台进行上传、复制、传输、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推广,供用户以搜索、浏览、阅读或者下载等方式使用;并授权百度将版权方数字作品基于互联网或无线互联网形式面向全球用户进行推广。四、服务申请和开通4.1版权方申请使用文库开放合作平台服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版权方如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有效的执照和其他文库开放合作平台要求版权方提供的证明材料;版权方如为自然人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身份证件和其他文库开放合作平台要求版权方提供的证明材料;(2)确认完全同意《百度文库开放合作平台与版权方合作协议》并自愿受其约束,注册成为文库开放合作平台的版权方;(3)提交了上述第(1)项约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获得百度认可。4.2服务将在以下条件满足后五(5)个工作日内开通:(1)版权方将加盖公章的本协议确认函、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百度要求的文件邮寄回百度指定的地址;(2)百度未发出拒绝提供服务的通知。4.3如版权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仍未满足本条第2款服务开通条件,或文库开放合作平台因任何原因告知版权方拒绝提供服务,则文库开放合作平台有权不予开通服务,本协议即告终止。4.4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开通后,百度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版权方提供文库开放合作平台及相关服务,以便版权方可通过该平台发布数字作品及相关信息并接受用户的使用请求。百度有权根据业务需要或网站维护等原因对服务提供方式进行修改、调整,或因服务升级或系统维护等原因中止服务。百度将在此等修改、调整或中止前通知版权方。五、所有权与知识产权5.1百度保留对以下各项内容、信息完全的、不可分割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1)文库开放合作平台及其所有组成元素,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内容、数据、技术、软件、代码、用户界面以及与其相关的任何衍生作品;(2)版权方向文库开放合作平台提供的与该平台服务相关的任何信息及反馈(不包含版权方向文库开放合作平台提供的数字作品)。六、版权方的权利与义务6.1版权方保证拥有所提供数字作品的完整版权与有效授权,有权授权百度在文库开放合作平台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授权作品。(1)对于非版权方自有权利的数字作品,版权方应当获得权利人的有效授权,确保版权方有权通过文库开放合作平台上传、复制、传输、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推广该等数字作品。版权方确保其获得的授权可以使百度合法地通过文库开放合作平台推广和按约使用数字作品。版权方应自行向权利人支付可能存在的许可费用、版税以及其它应缴费用以获取权利人的有效授权。(2)对于版权方自有权利的数字作品,版权方签署本协议即代表版权方免费授权百度通过文库开放合作平台推广和按约使用数字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将数字作品存储于文库开放合作平台提供的存储空间和通过文库开放合作平台进行信息网络传播等。6.3版权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作品(包括作品封面、图片、目录、正文内容、视频等)及在文库开放合作平台上传的全部信息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含任何违法、违规内容。6.4版权方免费授予百度拥有全部授权作品及相关信息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上述授权,百度有权将版权方授权使用的数字作品基于互联网或无线互联网在文库开放合作平台及百度其它产品上进行传播或推广。6.5版权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也不会被任何第三方追索;版权方保证提供的数字作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版权方对所提供数字作品资源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等负完全责任;如百度被第三方主张权利而产生任何纠纷、仲裁、诉讼,或遭到国家相关部门处理,由版权方出面解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使百度免责,并赔偿因上述原因给百度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6.6版权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服务账户及密码信息,因版权方自身原因丢失账户、密码或其他重要信息等,版权方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严禁版权方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服务账户,一经发现,百度有权立即封禁该服务账户,并有权终止向版权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6.7版权方承诺并完全同意:版权方对其数字作品的上传、存储、传播等环节产生的后果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8未经百度事先书面同意,版权方不得使用百度的名义进行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或任何可能对百度的品牌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6.9未经百度事先书面许可,版权方不得擅自删除、下线、中断或关闭其已向文库开放合作平台提供的授权数字作品,不得随意修改数字作品内容。6.10如因版权方提供给的数字作品的版权到期或版权方权利授权方原因等导致该数字作品需要下线的,版权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百度后,方可对相应数字作品进行下线处理。6.11如版权方未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交授权数字作品的版权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或者甲方提供的版权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不符合乙方要求,甲方不得将相应作品上传到百度阅读开放平台,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上传并对相应数字作品直接予以下线处理。6.12如本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版权方应主动下线或删除文库开放合作平台上的数字作品,百度无义务主动下线或删除版权方在文库开放合作平台上的数字作品。七、文库开放合作平台的权利与义务7.1百度负责对版权方授权作品及相关信息在文库开放合作平台及其它展示终端上的运营业务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7.2百度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制定百度文库及文库开放合作平台各项管理制度,对版权方授权数字作品在文库开放合作平台的上传、存储、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使用等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其他不符合百度、百度文库或文库开放合作平台要求的数字作品,百度有权禁止该作品在文库开放合作平台或其它百度产品上进行发布或展示。7.3出于宣传或推广的目的,百度有权在授权范围内免费使用版权方数字作品的片段(不超过原作品内容的30%)、作品名称、作品封面、作品插图、课程视频等,并授权百度及其关联公司对版权方数字作品进行全文内容检索。同时,百度可为履行本协议目的,在文库开放合作平台和其他媒介使用版权方的商标、标识等知识产权,以说明版权方参与本协议项下合作的情况。7.4对于第三方侵犯本协议项下数字作品的侵权行为,版权方授权百度有权独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各种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获取相应收益,维权行为所发生的费用由百度独自承担。7.5由于版权方与第三方就数字作品版权出现争议导致文库开放合作平台必须对该作品下线的,百度可予以配合,但版权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以及给百度造成的全部损失。7.6如版权方数字作品或相关业务违反本协议约定,或造成文库开放合作平台系统严重负担,或不符合百度、百度文库、文库开放合作平台相关制度规则,或其他有损百度或文库开放合作平台利益的,百度有权不予上线或通知版权方移除相关内容,版权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刻移除,百度也可以不经通知自行移除数字作品,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7.7本协议到期后,如版权方并未主动下线或删除文库开放合作平台上的数字作品,视为版权方授权百度在合作平台上继续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其数字作品,授权期限直至版权方主动删除或下线数字作品为止。八、隐私8.1在收集、使用、共享或存储与任何用户相关的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用户信息)时,版权方同意实施并遵守所适用的隐私和保密标准,这些标准至少与百度隐私政策中阐明的标准同等严格和对用户有利。8.2为保护用户的隐私,并使用户能够控制对其数据隐私设置的访问,禁止版权方将其访问或收集的与文库开放合作平台用户相关的任何数据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版权方据此同意遵守并且不以任何方式避开由百度设定的所有此类数据访问限制和用户选择的任何隐私设置。8.3在百度提出要求时,版权方应立即向百度提供相关用户信息,以便:(1)保护或维护百度文库或文库开放合作平台及百度或其员工、代理商等的合法权利或财产;(2)保护文库开放合作平台服务的用户或公众的安全(包括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3)防止欺诈行为或实现风险管理目的;(4)执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规定、命令等;(5)遵守法律或法定程序。九、信息披露与保密9.1版权方与百度关于合作中重大信息的披露、采用、表述等均应获得双方的一致认可。版权方可以宣传其已与文库开放合作平台合作的事实与情况,但未经过百度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发布使用任何含有百度名称、商标、logo、标记等的新闻稿、其他宣传声明或推广材料。出于宣传或推广目的,百度有权发布、提及或描述文库开放合作平台、文库开放合作平台授权数字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