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繁殖的育肥畜、水产养殖的动植物,应按出售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出售繁殖的育肥畜、水产养殖的动植物,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已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是核算企业(农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农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的,按转群时的账面价值,借:“消耗性生物资产”,按已提的累计折旧作,借:“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按其账面余额作,贷:“生产性生物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和,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育肥畜转为产畜或役畜的,应按其账面余额,作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消耗性生物资产“。已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1、根据各车间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费用入账借:农业生产成本--孵化车间、屠宰车间、养殖车间等贷:银行存款、现金、原材料、应付工资等科目2、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应由孵化车间、养殖车间、屠宰车间等共同负担的费用借: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贷: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工资等科目。3、期(月)末,可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对上述共同负担的费用进行分配借:农业生产成本--孵化车间、屠宰车间、养殖车间等贷: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4、农业生产产品验收入库时,按其实际成本借:农产品贷:农业生产成本--孵化车间、养殖车间等老刘是一家倒闭企业的下岗会计,新近准备去应聘一养猪场的会计核算岗位,可这方面的会计业务他以前从未接触过,因此他找老朋友——兴旺养猪场的场长老杨帮忙。老刘来到兴旺养猪场,老杨很热情,安排会计小马给予了老刘周到的解答。小马很有灵气,年轻人没什么客套,开门见山:“其实,这养猪场也是企业,只不过是农业企业而已,会计核算方面也是要遵循会计准则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的,只是在一些具体的核算项目上由于核算内容的特殊性,比如主要存货、部分固定资产,制度暂时还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会计核算上有一定的特殊性和灵活性。”老刘想了一下,说:“我对现行的具体会计准则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比较熟悉的,养猪场里的会计核算有和新的会计制度、准则要求不一样的地方吗?你就重点给我说说这方面的内容吧。”“好的!我们还是到饲养区看看吧,也好有个感性认识。”小马说完便在前面带路了。小马一边走一边说:“我们现在已在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了,会计科目基本上按新制度的要求设置的,但出于自身的核算特点的需要,我们也还保留了以前的《农业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几个科目,比如‘136幼畜及育肥畜’就是核算在饲养中的仔猪、小猪、中猪、大猪,相当于工厂里的”生产成本“科目。这样做并没有违反《企业会计制度》的原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总说明中第二条就指出: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很快,两人便来到饲养区,那一排排的猪圈,整齐划一,很有气派,公猪、母猪、仔猪、小猪、中猪、大猪,一个个吭(hang)吭直叫唤,景象煞是壮观。老刘手指着眼前的那些猪,问小马:“这些猪都是”在产品“吗?怎么核算呢?按”存货准则“进行核算?”小马解释说:“《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引言“部分中的”本准则不涉及“中有”牲畜等与农业活动有关的生物资产“一条。因此牲畜等与农业活动有关的生物资产,如绵羊、奶牛等,其会计处理还是由有关农业的会计处理规定加以规范的。”“这里的猪有公猪、母猪、仔猪、小猪、中猪、大猪,饲养的目的不一样,因此在核算上还是有类别区分的,饲养仔猪、小猪、中猪、大猪的目的是存栏待出售,相当于工厂里的在产品,我们设‘幼畜及育肥畜’科目对它们进行核算,它们是供直接出售的在产品,不存在入库问题,这类猪始终在”幼畜及育肥畜“科目里反映,报表中当然归集在‘存货’里。”“那么这些作为存货的猪的成本该怎么核算呢?”老刘想进一步知道其中的核算方法。“其实这很简单,和别的行业成本核算的道理是一样的,我们按猪的批次计算,从外面购进的仔猪按购进价加上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成本。场里繁殖的仔猪按公猪、母猪的饲料消耗等直接费用和分摊的间接费用作为初始成本。在日常的成本核算中,能分清批次的费用直接归集到核算对象中去。猪场的投入有饲料、药品、人员工资、猪舍修理费用、水电费等。这些费用分摊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你看这些猪,基本上是差不多大的放在一起,它们差不多也都是一批的,公猪和母猪放在一起,因此你也可以猪圈为单位来分摊间接费用,进行成本核算。”小马说。“这个我明白了,公猪、母猪又怎么核算呢?用什么科目?”老刘又问。“公猪、母猪的核算方法有点特别,它们应该相当于工厂里的生产设备、工具器具吧,因此我们把它们作为固定资产来进行核算,直接购入的公猪、母猪按购进价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其原值,大猪(成龄畜)转为公猪、母猪的(产役畜),就直接将其生产成本作为其原值。这听起来有点像‘在建工程’。”小马也有点想乐。“公猪、母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可以吗?那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原则进行核算吧?”老刘问。小马说:“在《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引言’中的‘本准则不涉及下列内容’中也有‘经济林木和产役畜等与农业活动有关的生物资产’条款。因此,产役畜等与农业活动有关的生物资产,由于性质特殊,固定资产准则不予涉及,而由有关农业的会计准则进行规范。财政部《关于农业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财农字[1995]8号)中‘(六)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中指出:对于不易划分的牲畜是列作固定资产管理,还是列作流动资产管理,企业可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据此我们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也是可以的。我们场里的公猪、母猪虽然作为固定资产,但目前我们却不提折旧。因为在这些猪的繁殖能力减弱时,我们又会将它从公猪、母猪(产役畜)的类别里重新归类到大猪(育肥畜)类别里,也就是从‘固定资产’又回到‘幼畜及育肥畜’,对其进行绝育,饲养一段时间后降价出售,但其售价一般还是高于其购进或养成大猪的成本的。母猪的繁殖周期都在一年以内,因此公猪、母猪的喂养费用在待摊费用里归集,以便分摊到以后繁殖的仔猪初始成本里。”“你将它们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又不提折旧,合乎要求吗?”老刘似乎发现了问题。小马想了一下,对老刘笑了笑,说:“这是个问题,但又不是问题。财政部颁布的《农业企业财务制度》(财农字[1993]344号)里面的‘农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中规定‘产役畜(公猪、母猪)的折旧按生产周期确定’,等于明确了要提取折旧。《农业企业财务制度》还规定:产役畜(公猪、母猪)淘汰转为育肥畜(大猪),要按折余价值计价。而我们将它们在作为母猪或公猪期间的喂养成本全部剥离了,在它们重新转为大猪时,因为其自身的价值依然存在,其折余价值基本上就是其在成为产役畜(公猪、母猪)之前的生产(喂养)成本。所以说我们实际上也提取了折旧,只是简化了核算的程序,将其喂养费用作为折旧处理了。当然了,市场是变化的,也有可能出现它们在重新转为育肥畜(大猪)时,其价值低于当初转为产役畜(公猪、母猪)时的成本的情况,这样我们平时会根据情况对其提取减值准备的。”……小马耐心细致,娓娓道来。老刘边听边想,很是动脑筋,不到半天的时间,就基本清楚了兴旺养猪场的会计核算程序和主要操作办法,感觉收获很大。不过,小马说她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不是很长,现在所做的一套都是从她的前任及书本上学来的,对饲养牲畜的养殖场可能合适些,对饲养禽类、水产的养殖场就不一定完全合适。总之,对您的企业适不适合,还得您自己再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