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室安全管理制度一、做好音乐室安全工作是搞好教学的保证,音乐室管理人员对音乐室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二、对音乐室安全岗位责任人不按照规定操作或不利于安全问题要立即指出并迅速解决。三、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音乐室。四、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得带小孩入内。五、对电子琴及其它音乐设备等在运行期间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违规操作。六、下课时,要注意检查音乐室电源、音乐设备等,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措施。七、配合学校每月对音乐室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八、发现事故及时上报,不许隐瞒不报,或拖延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