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DL/T5092—1999P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Technicalcodefordesigning110~500kVoverheadtransmissionlin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1999-08-02发布1999-10-01实施前言本规程是对原水利电力部1979年1月颁发的SDJ3—79《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修订。本标准较修订前的标准有如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1)原规程适用于35~33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按照1990年3月30日(90)电规计字第16号文《关于寄发1990年度电力勘测设计标准化科研和情报计划项目的通知》和1991年7月22日电规送(1991)22号文〈《22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修订大纲》审查意见〉的要求,将规程范围调整为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2)70年代开始建设500kV线路,迄今已有10000多公里,历次专业会议的暂行规定及其补充、修正经过多年实践验证,其成熟的部分本次规程修订时已予采纳。(3)结构部分参照国内外广泛采用的极限设计理论作了相应修改,在与原规程基本衔接的条件下与国内其他土建规程相协调。(4)原规程中某些不符合当前生产要求的章节条款,已予删除或修改。本标准实施后,SDJ3—79即行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和附录G均为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鸿声、龚大卫、魏顺炎、杨崇儒、李喜来、刘寿榕、杨元春、庄德新、赵君虎、陆浩东。本标准委托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负责解释。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交流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以下简称送电线路)的设计原则,并提供了必要的数据。适用于新建110、220、330、500kV交流送电线路设计。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J9—8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17—88钢结构设计规范GB700—88碳素结构钢GB/T1591—94低合金结构钢GB3098.1—82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3098.2—82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3总则3.0.1送电线路的设计必须贯彻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3.0.2送电线路设计,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地区特点,积极慎重地推广采用成熟的新材料、新结构等先进技术。3.0.3在送电线路设计中,除应按本规程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有关规定的要求。4术语和符号4.1术语4.1.1大跨越largecrossing线路跨越通航大河流、湖泊或海峡等,因档距较大(在1000m以上)或杆塔较高(在100m以上),导线选型或杆塔设计需特殊考虑,且发生故障时严重影响航运或修复特别困难的耐张段。4.1.2重冰区heavyicearea设计冰厚为20mm及以上地区。4.1.3稀有风速,稀有覆冰rarewindspeed,rareicethicknees根据历史上确实存在,并显著地超过历年记录频率曲线的严重大风、覆冰情况所拟定的验算气象条件。4.1.4平均运行张力everydaytension导线或地线在年平均气温计算情况下的弧垂最低点张力。4.1.5重力式基础weightingfoundation基础上拔稳定主要靠基础的重力,且其重力大于上拔力的基础。4.1.6钢筋混凝土杆reinforcedconcretepole钢筋混凝土杆是普通钢筋混凝土杆、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杆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杆的总称。4.1.7居民区residentialarea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等人口密集区。4.1.8非居民区nonresidentialarea上述居民区以外地区,均属非居民区。虽然时常有人、有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未遇房屋或房屋稀少的地区,亦属非居民区。4.1.9交通困难地区difficulttransportarea车辆、农业机械不能到达的地区。4.2符号本规程所用的符号W0——基准风压标准值,kN/m2;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CG——永久荷载效应系数;GK——永久荷载标准值;ψ——可变荷载组合系数;CQi——可变荷载效应系数;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Qik——第i项可变荷载标准值;fG——钢材的屈服应力,N/mm2;fS——地基承载力设计值,kPa;γrf——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5路径5.0.1选择送电线路的路径,应综合考虑施工、运行、交通条件和线路长度等因素,进行方案比较,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5.0.2选择路径应尽量避开重冰区、不良地质地带、原始森林区以及严重影响安全运行的其他地区,并应考虑与邻近设施如电台、机场、弱电线路等的相互影响。5.0.3大型发电厂和枢纽变电所的进出线,应根据厂、所总体布置统一规划。对规划中的两回路或多回路线路,在路径狭窄地段宜采用同杆塔架设。5.0.4耐张段的长度,单导线线路不宜大于5km;2分裂导线线路不宜大于10km;3分裂导线及以上线路不宜大于20km。如运行、施工条件许可,耐张段长度可适当延长。在高差或档距相差非常悬殊的山区或重冰区等运行条件较差的地段,耐张段长度应适当缩小。5.0.5有大跨越的送电线路,其路径方案应结合大跨越的情况,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大跨越杆塔,一般设置在5年重现期的洪水淹没区以外,并考虑30~50年河岸冲刷变迁的影响。6气象条件6.0.1设计气象条件,应根据沿线的气象资料和附近已有线路的运行经验,按以下重现期确定:500kV大跨越50年500kV送电线路30年110~330kV大跨越30年110~330kV送电线路15年如沿线的气象与附录A(标准的附录)典型气象区接近,宜采用典型气象区所列数值。6.0.2确定最大设计风速时,应按当地气象台、站10min时距平均的年最大风速作样本,并宜采用极值Ⅰ型分布作为概率模型。统计风速的高度如下:各级电压大跨越离历年大风季节平均最低水位10m110~330kV送电线路离地面15m500kV送电线路离地面20m6.0.3送电线路的最大设计风速,应按最大风速统计值选取。山区送电线路的最大设计风速,如无可靠资料,应按附近平原地区的统计值提高10%选用。110~330kV送电线路的最大设计风速,不应低于25m/s;500kV送电线路计算导、地线的张力、荷载以及杆塔荷载时,最大设计风速不应低于30m/s。6.0.4大跨越最大设计风速,如无可靠资料,宜将附近平地送电线路的风速统计值换算到与大跨越线路相同电压等级陆上线路重现期下历年大风季节平均最低水位以上10m处,并增加10%,然后考虑水面影响再增加10%后选用。大跨越最大设计风速不应低于相连接的陆上送电线路的最大设计风速。必要时,还宜按稀有风速条件进行验算。6.0.5大跨越最大设计冰厚,除无冰区外,宜较附近一般送电线路的最大设计覆冰增加5mm。对大跨越和重冰区送电线路,必要时还宜按稀有覆冰条件进行验算。6.0.6送电线路位于河岸、湖岸、高峰以及山谷口等容易产生强风的地带时,其最大设计风速应较附近一般地区适当增大。6.0.7设计用年平均气温,应按以下方法确定:如地区年平均气温在3~17℃之内,取与年平均气温值邻近的5的倍数值;地区年平均气温小于3℃和大于17℃时,分别按年平均气温减少3℃和5℃后,取与此数邻近的5的倍数值。7导线和地线7.0.1送电线路的导线截面,除根据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外,还要按电晕及无线电干扰等条件进行校验。大跨越的导线截面宜按允许载流量选择,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海拔不超过1000m地区,采用现行钢芯铝绞线国标时,如导线外径不小于表7.0.1所列数值,可不验算电晕。表7.0.1可不验算电晕的导线最小外径(海拔不超过1000m)标称电压(kV)110220330500导线外径(mm)9.621.633.62×21.62×36.243×26.824×21.67.0.2验算导线允许载流量时,导线的允许温度:钢芯铝绞线和钢芯铝合金绞线可采用+70℃(大跨越可采用+90℃);钢芯铝包钢绞线(包括铝包钢绞线)可采用+80℃(大跨越可采用+100℃),或经试验决定;镀锌钢绞线可采用+125℃。环境气温应采用最高气温月的最高平均气温;风速应采用0.5m/s(大跨越采用0.6m/s);太阳辐射功率密度应采用0.1W/cm2。7.0.3导线和地线(以下简称导、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宜大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最大张力,应按式7.0.3计算(7.0.3)式中:Tmax——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最大张力,N;Tp——导、地线的拉断力,N;KC——导、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25。架设在滑轮上的导、地线,还应计算悬挂点局部弯曲引起的附加张力。在稀有风速或稀有覆冰气象条件时,弧垂最低点的最大张力,不应超过拉断力的60%。悬挂点的最大张力,不应超过拉断力的66%。7.0.4地线应满足电气和机械使用条件要求,可选用镀锌钢绞线或复合型绞线。验算短路热稳定时,地线的允许温度:钢芯铝绞线和钢芯铝合金绞线可采用+200℃;钢芯铝包钢绞线(包括铝包钢绞线)可采用+300℃;镀锌钢绞线可采用+400℃。计算时间和相应的短路电流值应根据系统情况决定。地线选用镀锌钢绞线时与导线的配合不宜小于表7.0.4的规定。表7.0.4地线采用镀锌钢绞线时与导线配合表导线型号LGJ-185/30及以下LGJ-185/45~LGJ-400/50LGJ-400/65及以上镀锌钢绞线最小标称截面(mm2)355070500kV线路的地线采用镀锌钢绞线时,标称截面不应小于70mm2。7.0.5导、地线防振措施:1铝钢截面比不小于4.29的钢芯铝绞线或镀锌钢绞线,其平均运行张力的上限和相应的防振措施,应符合表7.0.5的要求。如有多年运行经验可不受表7.0.5的限制。表7.0.5导、地线平均运行张力的上限和防振措施情况防振措施平均运行张力的上限(拉断力的百分数)(%)钢芯铝绞线镀锌钢绞线档距不超过500m的开阔地区不需要1612档距不超过500m的非开阔地区不需要1818档距不超过120m不需要1818不论档距大小护线条22—不论档距大小防振锤(阻尼线)或另加护线条25254分裂导线采用阻尼间隔棒时,档距在500m及以下可不再采用其他防振措施。2对第7.0.1以外的导、地线,其允许平均运行张力的上限及相应的防振措施,应根据当地的运行经验确定,也可采用制造厂提供的技术资料。必要时通过试验确定。7.0.6导、地线架设后的塑性伸长应按制造厂提供的数据或通过试验确定。如无资料,镀锌钢绞线可采用1×10-4;钢芯铝绞线可采用表7.0.6-1所列数值。表7.0.6-1钢芯铝绞线塑性伸长铝钢截面比塑性伸长7.71~7.914×10-4~5×10-45.05~6.163×10-4~4×10-44.29~4.383×10-4塑性伸长对弧垂的影响宜采用降温法补偿,如采用上列塑性伸长值时,镀锌钢绞线可采用降低温度10℃;钢芯铝绞线可采用表7.0.6-2所列数值。表7.0.6-2钢芯铝绞线降温值铝钢截面比降温值(℃)7.71~7.9120~255.05~6.1615~204.29~4.38158绝缘子和金具8.0.1盘型绝缘子机械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8.0.1所列数值。双联及以上的多联绝缘子串应验算断一联后的机械强度,其荷载及安全系数按断联情况考虑。表8.0.1盘型绝缘子机械强度安全系数情况最大使用荷载断线断联安全系数2.71.81.5对于瓷质盘型绝缘子尚应满足正常运行情况常年荷载状态下安全系数不小于4.5。绝缘子机械强度的安全系数KI应按式(8.0.1)计算(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