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2011年版)解读第一部分前言1.课程性质单独列出来(人文性、审美性、实践性)2.课程的价值音乐课程的“人文性”体现在哪些方面?1.民族性2.时代性3.传承性音乐课程性质的”审美性”内涵是什么?1.以美育人,以情感人2.音乐审美的非功利性和超功利性3.以音乐为本,从音乐中来,到音乐中去为什么说音乐课程有“实践性”的性质?音乐课程各领域教学的主要实施形式是“音乐实践“。1音乐是听觉的艺术,是表演的艺术,是时间的艺术。音乐的这些特征,使得音乐学习应该在聆听,表演,创作的实践过程中进行。2.音乐具有非语义性和抽象性,音乐学习就无法依靠讲授进行,必须通过亲身实践才能体验。音乐学习的过程应该就是学生参与音乐实践的过程。学生在多样的音乐实践中获得对音乐的直接体验,掌握音乐的知识与技能,丰富情感体验,形成积极的情感、态度、价值观。音乐课程的价值1.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启迪智慧2.开发创造性发展潜能,提升创造力3.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4.促进人际交往、情感沟通及和谐社会的构建第一部分前言3.课程的基本理念有所调整在音乐教育中,应如何体现以“审美为核心”?1.要为学生创造一个审美的学习环境。2.要为学生提供具有审美价值的音乐材料。3.音乐学习的过程也应是一个审美的过程。4.学生在进行音乐实践的时候,要始终坚持一定的审美标准。为什么要把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作为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之一?应当如何激发和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培养和发展学生对音乐的兴趣,推动学生在音乐上持续发展,培养学生对音乐的终身热爱,也是音乐学科的基本目标和神圣任务。1.要用“美的音乐激活学生的兴趣。2.要尊重学生自身的音乐兴趣,并充分利用,将之转化为学习音乐的动力。3.引导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还要有科学的教学方法。主动学比被动学更有趣;熟悉的比陌生的更有趣;让我实践比听你说更有趣;受鼓励比挨批评更有趣;多点趣味化和游戏化的教学活动更有趣;4.构建一个充满音乐的大环境,增加学生与音乐的接触,进一步巩固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特别强调:1.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中的兴趣爱好,应该是指向音乐本身,而不是音乐之外的东西;2.激发并维持学生兴趣的因素,更多地应该是音乐的美,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实现兴趣理念的方法途径,也要更多地采用音乐的,而不是非音乐的。鼓励音乐创造1.鼓励学生在参与演唱演奏活动的时候,能有富于个性的艺术表现;2.鼓励学生欣赏音乐的时候,能积极地展开丰富的联想与想象,形成自己对音乐的独特理解;3.鼓励学生在进行音乐创编(即兴创编和创作)和音响音乐探索等活动的时候,能积极参与、大胆尝试,求新求变。强调音乐实践三种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的运用,对强调与纽约实践有直接的促进作用。1.练习法2.律动教学法3.游戏教学法这些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都是以音乐实践活动为主,通过教师指导,学生亲身参与各种音乐实践活动,来形成与完善音乐技能、技巧,发展音乐表现力,提高音乐审美水平。第一部分前言4.原版的“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调整为“课程设计思路”第二部分课程目标一、总目标第三点“知识与技能”由原版的四点,综合为三点。第二部分课程目标二、学段目标㈠针对1—2年级学生,新版是“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等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比原版多了一个“等”字。㈡针对3—6年级,增加了三条内容:1.要求增加合唱的分量;2.有部分学生进入变声期,应渗透变声期嗓音保护知识;3.要初步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同时修改了一条内容:原版“培养表现音乐的能力”,新版改为“乐于参与演奏及其他音乐表现、创造活动。第二部分课程目标二、学段目标㈢7—9年级1.原版“7—9年级学生正值变声期,要适当减少唱歌的数量要求,应注意嗓音保护。”新版拿掉了“要适当减少唱歌的数量要求”这句话。2.原版第3条内容是“发展表现音乐的能力”,而新版更加细化,扩充为“能自信地、有感情地演唱,积极参与演奏及创造活动,发展音乐表现力”。第三部分课程内容课程内容的结构框架中的领域三“创造”,新版用“即兴创编”替代了原版的“即兴创造”。第三部分课程内容【1—2年级】一、感受与欣赏㈠音乐表现要素(变化)㈡音乐情绪与情感(无变化)㈢音乐体裁与形式(变化)㈣音乐风格与流派(无变化)第三部分课程内容【1—2年级】二、表现㈠演唱(变化)㈡演奏(变化)㈢综合性艺术表演(无变化)㈣识读乐谱(无变化)第三部分课程内容【1—2年级】三、创造㈠探索音响与音乐(无变化)㈡即兴创编(变化)㈢创作实践(变化)第三部分课程内容【1—2年级】四、音乐与相关文化(变化)㈠音乐与社会生活㈡音乐与姊妹艺术㈢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第三部分课程内容【3—6年级】一、感受与欣赏㈠音乐表现要素(变化)㈡音乐情绪与情感(变化)㈢音乐体裁与形式(变化)㈣音乐风格与流派(变化)第三部分课程内容【3—6年级】二、表现㈠演唱(变化)㈡演奏(变化)㈢综合性艺术表演(变化)㈣识读乐谱(变化)第三部分课程内容【3—6年级】三、创造(变化)㈠探索音响与音乐㈡即兴创编㈢创作实践第三部分课程内容【3—6年级】四、音乐与相关文化(变化)㈠音乐与社会生活㈡音乐与姊妹艺术㈢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第三部分课程内容【7—9年级】一、感受与欣赏㈠音乐表现要素(变化)㈡音乐情绪与情感(变化)㈢音乐体裁与形式(变化)㈣音乐风格与流派(变化)第三部分课程内容【7—9年级】二、表现㈠演唱(变化)㈡演奏(变化)㈢综合性艺术表演(变化)㈣识读乐谱(变化)第三部分课程内容【7—9年级】三、创造(变化)㈠探索音响与音乐㈡即兴创编㈢创作实践第三部分课程内容【7—9年级】四、音乐与相关文化㈠音乐与社会生活(变化)㈡音乐与姊妹艺术(变化)㈢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变化)第四部分实施建议一、教学建议㈠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第四部分实施建议一、教学建议㈡关于教学内容的几点提示第四部分实施建议二、评价建议㈠评价内容㈡评价的方式与方法第四部分实施建议三、教材编写建议第四部分实施建议四、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