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颁布于1999年。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职业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为适应发展需要,2015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职业分类结构为8个大类、75个中类、434个小类、1481个职业。与99版相比,维持8个大类、增加9个中类和21个小类,减少547个职业。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大典中的职业分类表(2015版)大类中类小类职业描述1.党的机关、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1-01.中国共产党机关负责人略在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及其工作机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1-02.国家机关负责人1-03.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1-04.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及其他成员组织负责人1-05.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1-06.企事业单位负责人2.专业技术人员2-01.科学研究人员略从事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2-02.工程技术人员2-03.农业技术人员2-04.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2-0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6.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2-07.法律、社会和宗教专业人员2-08.教学人员2-09.文学艺术、体育专业人员2-10.新闻出版、文化专业人员2-99.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3-01.办事人员略在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机构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行政执法和仲裁、安全保卫、消防和应急救援等工作的人员。3-02.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3-99.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4.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4-01.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略从事商品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和快递、住宿和餐饮、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以及金融、房地产、租赁和商务、技术辅助、生态保护、文化、体育和娱乐等社会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工作的人员。4-0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4-03.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4-0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4-05.金融服务人员4-06房地产服务人员4-07.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员4-08.技术辅助服务人员4-0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人员4-10.居民服务人员4-11.电力、燃气及水供应服务人员4-12.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4-13.文化、体育和娱乐服务人员4-14.健康服务人员4-99.其他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人员5.农、林、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5-01.农业生产人员略从事农、林、畜、渔业生产活动及辅助生产的人员5-02.林业生产人员5-03.畜牧业生产人员5-04.渔业生产人员5-05.农、林、牧、渔业生产辅助人员5-99.其他农、林、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6.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6-01.农副产品加工人员略从事产品生产及设备制造、矿产开采、工程施工和运输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6-02.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人员6-03.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6-04.纺织、针织、印染人员6-05.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6-06.木材加工、家具与木制品制作人员6-07.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6-08.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人员6-09.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作人员6-10.石油加工和炼焦、煤化工生产人员6-1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人员6-12.医药制造人员6-13.化学纤维制造人员6-14.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人员6-15.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人员6-16.采矿人员6-17.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人员6-18.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6-19.金属制品制造人员6-20.通用设备制造人员6-21.专用设备制造人员6-22.汽车制造人员6-23.铁路、船舶、航空设备制造人员6-24.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人员6-2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人员6-26.仪器仪表制造人员6-27.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人员6-28.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配人员6-29.建筑施工人员6-30.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6-31.生产辅助人员6-99.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7.军人7-00.军人军人8.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8-00.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