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PPP项目营销模板和信贷政策解读客户二处王小健2015年3月主要内容一、政策背景二、我行信贷政策与模板要点三、评估要点一、政策背景(一)国务院1、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3、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4、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一、政策背景(二)财政部1.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2.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3.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4.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5.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三)其他部门文件1.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一、政策背景(四)总行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公司类客户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管理指引(试行)》(农发银发〔2014〕273号)2.《关于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发银发〔2015〕53号)3.《关于印发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项目营销模板的通知》(农发银发〔2015〕55号)一、政策背景涉及法律体系:《合同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一、政策背景我省PPP项目政策现状:2015年3月4日,省财政厅出台《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拉开了海南全面推广PPP模式的序幕。主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供水、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创新投融资模式启动PPP项目储备工作,着手建立全省PPP项目储备库,鼓励支持金融机构为PPP示范项目提供融资、咨询等服务。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一)PPP模式的概念: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对PPP的几点认识:1.项目由政府单独干,转变成为政府主导、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完成;2.风险和收益由政府承担获得,转变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并按合同约定获得收益;3.政府付费纳入中长期财政预算管理,但不纳入政府性债务。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二)PPP项目贷款用途我行业务范围内的新农村、水利、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县域城镇及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等贷款项目,均可通过PPP模式进行运作。我行贷款可用于PPP项目的新建、改扩建以及资产转让等用途。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三)PPP项目类型:还款来源不同,划分为三类:经营性项目:指通过使用者付费获得经营收入、经营收益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并还本付息的项目;准经营性项目:指项目自身经营收益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要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补贴部分资金、资源以实现覆盖投资成本,并还本付息的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ViabilityGapFunding),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非经营性项目:指项目自身无经营收入,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及获得合理投资回报,并还本付息的项目。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四)PPP项目融资模式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主要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一般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转让-运营-移交(T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融资模式运作,如我行业务范围内的具有收费收入来源,能够全部或部分实现项目自身财务平衡的水利、新农村、县域城镇、高标准农田,以及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等项目。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非经营性项目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工程,一般采取委托运营(O&M)、建设-拥有-运营(BOO)等融资模式,如我行业务范围内的非收费公路和水利等项目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五)PPP项目支持重点客户选择:坚持“客户重心上移”的办贷思路重点支持:具有行业优势的央企、省级国有企业(含其独自组建或与地方政府组建的项目公司)择优支持:具备与项目投资额度相适应的资本实力、具有与项目建设运营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建设管理资质及管理团队的市县级国有企业(含其独自组建或与地方政府组建的项目公司)、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与地方政府组建的项目公司。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项目选择:重点支持政府关注、民生迫切需要的国家及省级PPP示范项目以及省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项目要具有还款来源充足稳定、政府中长期财政预算规划科学合理等明显的比较优势。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六)PPP指导意见与公司类指引、政府投融资客户指引的关系PPP借款人:项目投资者或项目公司1.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不含本级政府独资及控股国有企业,但控股国有上市公司除外)及其与地方政府成立的项目公司。2.优质非国有控股企业与地方政府或(和)国有企业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PPP借款人与公司类的差异:大部分客户群体是一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PPP的借款人可以是名单内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但须非本级。本级国企中的上市公司可以)与地方政府成立的项目公司;可以是优质的非国有控股公司。公司类客户中一类公司不得在名单内;三类公司须为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制度的衔接指导意见规定:“本意见与我行现行制度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七)PPP与BOT、BOO、TOT等的关系公司类指引列为并列关系BOT等是PPP项目的运作方式。不同类型的PPP项目可以采取适宜的运作方式运作。BOT等也可以是非PPP项目的运作方式。PPP项目的判定:PPP项目认定有严格规范的程序。即使是同类借款人运作的同类项目未履行PPP程序,也不是PPP项目。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转让-运营-移交Transfer-Operate-Transfer,TOT指政府将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并由其负责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合同期满后资产及其所有权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委托运营:Operations&Maintenance,O&M指政府将存量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负责用户服务的PPP项目运作方式。政府保留资产所有权,只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管理合同(ManagementContract,MC)是指政府将存量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及用户服务职责授权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项目运作方式。政府保留资产所有权,只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管理费。管理合同通常作为转让-运营-移交的过渡方式,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建设-拥有-运营(Build-Own-Operate,BOO)由BOT方式演变而来,二者区别主要是BOO方式下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拥有项目所有权,但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保证公益性的约束条款,一般不涉及项目期满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OT),由BOT方式演变而来,既项目公司对所建项目设施拥有所有权并负责经营,经过一定期限后,再将项目移交给政府。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八)借款人准入:1.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要求。2.具有国家规定的承担项目融资或建设(运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3.治理结构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4.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5.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财务可持续能力,上一年末和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原则上在70%(含)以内。除新设法人外,上一年度要实现盈利。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6.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7.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方式运作的,借款人须合法取得特许经营权。8.采取其他方式运作的项目,须按照规定程序与政府或其指定的项目实施机构签订相关合同。9.法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九)项目准入要求1.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政策和农发行的业务范围。2.项目符合国家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规定,并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3.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政府或有权部门审批通过,当地已建立PPP项目库的,应纳入项目库管理。4.项目涉及政府投资、付费、补贴等政府支付义务的,已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管理。5.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行业最低比例标准。6.项目具有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或可靠的偿债资金来源,第一和第二还款来源能实现对贷款本息的全覆盖。7.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十)期限及利率贷款期限要根据项目收益情况合理确定,但不得超过借款人与政府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的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5年。在利率定价上,按照“对标当地同业、适当体现优惠”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十一)担保PPP项目贷款原则上采取担保方式。可通过组合担保,优化担保方案,确保担保足额有效,追加的担保不计算担保额度。1.PPP合同项下各类应收账款全额质押担保,质押折率不超过70%(含)。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在建工程,具备抵押登记条件的,应及时追加办理抵押手续。在建工程及最终形成的固定资产应投保相应的险种,并将我行列为第一受益人或被保险人。2.其他依法合规的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抵押物应为符合农发行要求的土地使用权、住宅、商铺、写字楼等房地产抵押,折率按实际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70%;原则上不接受动产抵(质)押。保证人原则上应为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上市企业以及各级政府控股的专业担保机构。3.借款人为项目公司的,除落实第1项担保措施外,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原则上还应由公司股东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并追加所有股东在项目公司的股权质押。二、我行信贷政策及模板要点(十二)签订直接介入协议。贷款发放前,借款人、政府(或项目实施机构)、贷款行应在项目系列合同的基础上签订直接介入协议,明确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可参照总行提供的参考文本,结合PPP项目合同、借款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及当地同类项目的运作情况进行拟定,并报省分行审定。三、评估要点(一)借款人评估。借款人要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重点关注借款人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财务及经营是否可持续、发展前景是否良好。要详细分析借款人财务状况,多方位收集借款人债务信息。对于借款人为投资者的,要依据其目前的经营情况、债务情况,对其综合偿债能力进行分析,评价其是否具备可持续经营的能力。三、评估要点(二)项目资本金来源评估。项目资本金来源以项目合同约定的资本金来源为准,评估时需按照借款人资信情况、合同约定的资本金额度、项目风险程度合理设置项目资本金比例。三、评估要点资本金来源:借款人自有资金:借款人可由股东注资或自身经营收益作为项目资本金,评估时需着重分析借款人自身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