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课后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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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绪论一、名词解释1、课程——(1)《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对课程的定义是:“课业及其进程。”广义指所有学科的总和,狭义指一门学科。(2)一般说来课程至少有两层含义:在广义上,课程指的是一切有规定数量和内容的工作或学习进程;而在狭义上课程则专指学校课程,其基本含义是学校教学的科目及其进程。【常见的课程定义有六种类型:教学科目、教学活动、预期学习结果、社会文化再生产、社会改造、学习经验】2、教学——教学是一种动态的活动过程;教学是以课程为中介,教师与学生相互作用或交往的过程;教学将促进教师、学生的共同发展。3、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课程与教学论,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任务。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是一门以研究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的学科。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是指反映到语文教育工作者大脑中的、需要探明和解决的语文课程与教学的实际矛盾和理论疑难。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任务是:认识语文课程与教学现象,揭示语文课程与教学规律,指导语文课程与教学实践。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研究在完成认识对象、揭示规律和指导实践的任务过程中,实现改进课程质量、促进有效教学和提升学习结果,使学生获得幸福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发展的目标。二、试论述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对象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是一门研究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的学科。它以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是指反映到语文教育工作者大脑中的、需要探明和解决的语文课程与教学的实际矛盾和理论疑难。1.根据问题的归属分类:(1)有语文课程方面的问题,如:语文课程标准、语文课程内容、语文课程资源,等等;(2)有语文教学方面的问题,如:识字写字教学、阅读教学、写作教学、口语交际教学,等等;(3)有侧重理论方面的问题,如:语文课程的性质、语文课程的目标、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等等;(4)有侧重实践方面的问题,如:语文教学设计的优化、语文教学方法的选择、语文学习方法的指导,等等。22.根据问题的来源分类:(1)有语文课程与教学实践的问题,如:语文课程与教学设计、语文课程与教学实施、语文课程与教学评价,等等;(2)有语文课程与教学实践同理论对立的问题,如:语文知识与语文能力之间的关系、语文智育与德育的关系、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之间的关系、传统教学方式方法与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之间的关系,等等;(3)有产生于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内部对立的问题,如:语文的工具性与人文性、文本的整体把握与分析认识、教读与自读,等等;(4)有产生于两种或几种课程与教学理论之间对立的问题,如:语文综合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方面的问题,等等。3.此外,语文课程与教学问题,还可根据问题有无价值,分为常识问题和未知问题;根据问题探讨程度深浅,分为表象问题和实质问题;根据问题涉及范围宽窄,分为大问题和小问题;根据问题发现先后,分为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老问题和课程与教学改革中产生的新问题,等等。三、试论述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形成发展过程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分为七个阶段,包括:“教授法”阶段,“教学法”阶段,“教材教法”阶段,“教学法”和“教材教法”并存阶段,“教学论”阶段,“教育学”阶段,“课程与教学论”阶段。1、“教授法”阶段(重在对“学”的重视)(1)1897年4月8日南洋公学师范院正式开学上课,这一举措,开中国师范教育之先河。(2)1902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1902年创办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所开课程中已包括“教育学”的内容。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实施分科教学,各科教授法应运而生。(3)现在我们可以查找到最早的语文学科教授法著作,是1903年两广初级师范简易科馆编写的《教授法》所附《国语科教授法》。可见,“教授法”最初是作为“教育学”的组成部分在师范类院校开设的。在这个阶段有不少语文学科教授法的著作,其意义在于使语文教学研究逐步从教育学中脱胎出来,成为独立的学科。2、“教学法”阶段(1)1919年陶行知提出以“教学法”取代“教授法”,以便把研究教师的教,拓展为同时研究学生的学。他主张“教学合一”。理由是:“一、先生的责任在教学生学;二、先生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生学的法子;三、先生须一面教一面学”。采用“教学法”的名3称扩大了学科研究的范围,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进入了教育研究的视野。(2)192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发的《学校系统改革令》,正式将“教授法”改名为“教学法”。(3)五四以后以“教学法”命名的著作主要有:梁启超《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阮真《中学国文教学法》等,这些著作的出版,标志着语文教育研究有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3、“教材教法阶段”(在“教材教法阶段”,对教材的重视是其显著特点)在20世纪30年代末,鉴于对分科教学法比较重视教法的研究而忽视了与教法直接相关的教材的探索,一些师范院校开始尝试增加教材研究的内容,同时改学科名称为“教材教法研究。”其实在1946年颁布的《修正师范学院规程》中,又进一步规定分科教材及教法研究属于专业训练科目之一至此,语文教材研究与语文教法研究并列为师范院校中文系科的教学与研究的重要内容,教师、学生、教材、教法诸多要素都列入了学科理论研究的范围,并形成了特定的教学研究方法。4、“教学法”和“教材教法”并存阶段(1)在“教学法”和“教材教法”并存阶段,两个名称名存,突出了语文教材研究。(2)其“法”的内涵已逐步由属于操作技能的教学方法向原理、原则、法则过渡,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新的拓展,教学原理、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都是其研究的主要内容。(3)代表性著作:黎锦熙《新国文教学法》、张隆华主编《中学语文教学法》,袁微子主编《小学语文教材教法》。5、“教学论”阶段(1)在改革开放后,1986年北京师范学院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建议将“教材教法研究”更名为“学科教育学”。第二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文将教育学科的二级学科“教材教法研究”更名为“学科教学论”,于是,本学科也相应改称为“语文教学论”或“语文学科教学论”。这一名称的变更,反映了人们对学科教学法、教材教法知识体系的不满。其研究视角更为开阔,开辟了学科教学的目的、内容、方法、评价等多个学科教学的研究路向。(2)代表性著作:顾黄初等主编的《语文教学论》,韩雪屏主编《中学语文教材教法教程》6、“教育学阶段”(强调的是语文教育的终极目标--培养个性完美发展的人)(1)与“语文教学法”,“语文教学论”相比,语文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由侧重具体知识和能力的“教学”,转变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研究内容由侧重具体理论和4方法的“法”和“论”,转变为具有系统理论和完整结构的“学”。这种转变是学科教育研究的深入和发展,也是普通教育学的丰富和发展。(2)教学法、教学论、教育学,三者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研究任务是基本相同的,但是又是不断拓展的。学科教学法侧重于研究教学技能,特点是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追求掌握方法技能。学科教学论侧重于研究敬爱哦学基本理论问题,特点是教育性和方向性。“语文教育学”以普通教育学为指导,用系统论的观点研究语文现象,反映的是一种“大语文”的教育观。它通过对语文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分析研究,探索符合语文学科规律的语文教育之路,这是语文学科教育研究的新发展。(3)代表性著作:张隆华《语文教育学》,阎立钦《语文教育学引论》7、“课程与教学论”阶段(1)“课程与教学论”的诞生,是与教育学的发展特别是与一般课程与教学理论的发展像适应的。“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强调的是学校语文教育的实践过程--语文课程与教学。(2)以此命名的教材有:倪文锦,谢锡金主编的《新编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对其评价:近百年来,从语文“教授法”“教学法”“教材教法”,到“教学论”“教育学”,再到“课程与教学论”,学科与课程名称的变化,既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又是学科与课程自身研究逐步深化的结果,反映了语文教育学科与课程内容性质的变化和理论本身的发展。语文课程论的发展全过程,对教材教法育人等的反思中,不断总结改革,由于语文学科的特点,加上我国的特殊政治因素,使人们在很长时间内对语文学科的认识存在局限性,在过去语文课程教学论的形成过程中,反映了时代风貌,符合形势的需要。但是其变化,从学生个体诧异等角度考虑的不多,怎么样能让语文课程能更满足每一位同学的需要是我们需要考虑的。总结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对以后的语文教学的研究有重要意义。第一章语文课程性质一、名词解释1、语文——叶圣陶先生于1948年提议,将教育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的课程定名为“语文”,其含义为“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合称,“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1949年正式实施。“语文”是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学科中的一个最基本的概念。指通过听说读写等言语活动去养成听说读写的能力,以适应社会生活中听说读写的需要。语文不是语言文学,5也不是语言文章,而是语言的运用。2、工具性——工具性是构成语文课程本体属性的基本特点之一。语文学科的工具性内涵是:教学生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能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提高学生读写听说的能力,提高进行思维、交际、从事学习和工作的能力。3、人文性——人文性是构成语文课程本体属性的基本特点之一。语文学科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人文学科。语文学科的人文性,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指在语文学习中,理解汉语汉字中所包含的民族的思想意识、历史文化和民族情感,学习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二是指引导学生理解组着独特的语文感受与审美发现,培养学生独特的语文感悟能力及审美创新能力;三是尊重和发展个性,陶冶学生高雅的情操,培养及健全的人格。语文学科的人文性,指语文教学中的文化特质——文化知识和文化精神,它与语文学科的思想性融为一体,构成一种精神力量,渗透在语文教学的方方面面。二、语言和言语有何区别1.概念不同:语言有两个方面,语言和言语。(1)语言:从一代人传到另一代人的语言系统,包括语法,句法,词汇。(2)言语:指说话者可能说或理解的全部内容。换言之,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语言是代码,言语是信息。2.语言和言语的明显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语言系统是社会共有的交际工具,它比较稳固,具有相对的静止状态;言语是个体应用语言规则进行交际的过程和结果,是语言系统中各种成分的自由组合,处于不断运动的状态之中。第二、语言是社会约定俗成的规则系统,是社会性语言的本质;言语是个人行为,在符合语言规则的同时,具有个人体验的特征。三、如何正确理解语文课程的性质?1.语文是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本体属性,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它揭示了语文最本质的特点。忽视工具性,就不能反映出语文作为基础学科的本体特点;忽视人文性,就等于抽掉了工具性的内容与灵魂。2.语文学科工具性和人文性的内涵。【工具性的内涵:教学生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能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提高学生读写听说的能力,提高进行思维、交际、从事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人文性的内涵:一是指在语文学习中,理解汉语汉字中所包含的民族的思想认识、历史文化和民族情感,学习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二是指引学生理解作者独特的语文感受与审美发现,培养学生独特的语文感悟能力及审美创新能力;三是尊重和发展个性,陶冶学生高雅的情操,培养健全人格。】63.认识语文课程性质的几个层面:(1)形式与内容:语文学科不仅要求学生学习课文的内容,而且要求他们学习它的形式,这是语文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不同之处。正因为语文是表情、达意、载道的工具,所以在语文教育中,形式与内容,即文与道,总是相互交织,有机统一在一起的。(2)应用与审美:培养学生语文应用能力是语文独立设科的目的,它形成了语文课程区别于其他课程的独特的能力结构;语文的审美教育是以培养受教育者得审美心理结构和审美创造能力为直接目的,以塑造全面发展的完美个性为最终指向的形象化的情感教育。二者的内在统一,共同构成语文课程重要的教育理论基础。(3)语言与文化: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语文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语文教育实质上就是民族文化教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