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委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两委联席会议是村级管理的主要决策形式。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全体成员参加,到会人员总数须是支委委员人数、村委委员人数之和的半数以上,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两委”成员应按要求准时参加两委联席会议,对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两委联席会议的成员,村党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情况上报党委。第二条两委联席会议的基本内容:(一)讨论决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政府有关决议、指示的实施办法;(二)讨论决定加强村“两委”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决议或决定;(三)讨论决定不必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四)以下事项应当由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方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土地补偿款的使用和管理;兴办村公益事业的资金筹集办法;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集体土地及各业的承包经营方案;集体资产的处置;计划生育、宅基地指标分配;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重大事项。第三条两委联席会议应履行以下程序:(一)确定议题。村“两委”成员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然后,由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相互沟通,确定议题,提出初步意见。如果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召开会议,由乡镇进行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决定是否上会。(二)集体研究。会议主持人组织大家围绕议题,积极发表意见。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的,召开第二次会议再次进行研究。必要时,报请乡镇研究解决。(三)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形成决议。如研究多项议题,须逐项进行表决,表决结果要当场宣布。第四条对于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或决定,村委会要严格执行,抓好落实。在执行中如发现决议或决定与现行政策法规或现实不符,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并召开两委联席会议重新讨论。不允许任何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集体决议或决定。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了健全社区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管理,促进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制定本制度。一、民主生活会规定支部党员要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年一次。小组民主生活会一年一次,与年终民主测评党员可同期进行。二、民主生活会内容民主生活会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1)支部民主生活会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指示、决议、决定的情况。2、艰苦奋斗,勤政廉政,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3、贯彻民主集中制,分工负责,合作共事,开拓进取,讲大局,讲团结的情况。4、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及安排的政治学习的情况。5、坚持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6、群众对本支部工作和领导干部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7、家庭党支部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8、一年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9、其它重要问题。(2)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内容1、进行全年思想汇报。2、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四好”党小组争创情况。4、支部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5、其它重要问题。三、民主生活会的组织1、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2、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由小组长召集主持。参加人员为小组成员。四、民主生活会程序1、准备工作。领导干部、支部找准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小组根据支部安排确定主题。2、组织学习。支部安排1天左右时间学习会议主题有关文件和学习资料。3、征求群众意见。会前要在支部范围内通报会议时间和主题,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的意见,要由支部书记如实反馈给本人。4、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支部书记要同班子每个成员分别谈心,对其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作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做好成员之间一些问题的思想沟通工作。5、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在一个人进行自我批评后,其他人对其进行批评,逐一进行。(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批评,对自身的问题勇于作自我批评,对本单位出现的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认真、不深刻的要严肃指出,及时纠正。(3)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严于律已、不护短、不遮掩;批评要实是求是、直截了当、开诚布公。批评与自我批评都要紧紧围绕党性党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来展开。(4)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来自各方面的批评意见,要有善纳忠言的勇气和虚怀若谷的胸襟,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诚恳地接受批评。6、民主生活会原则上不得缺席,确因故不能到会人员,可于会前提交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安排他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由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7、通报情况(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后5日内,要在支部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2)通报内容包括对民主生活会的总体评价、开展自我批评的总体情况、针对征求意见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通报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3)通报后,要听取群众意见。如果多数同志不满意,要重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支部整改措施制定和落实(1)民主生活会上要针对征求到的群众意见,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2)每项整改措施要落实和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确定时间进度。(3)会后两个月内,要自检一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要向群众通报整改情况。(4)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五、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对不宜在群众中公开的内容应按会议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否则,应追究责任。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组织生活会,结合我院学生党支部工作的实际,特制订组织生活会制度。第一条,组织生活会的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帮助党员从思想上真正入党;2、传达上级指示、决定、文件精神等,结合本院、系学生工作实际,认真讨论贯彻落实措施;3、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讨论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听取党员在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的汇报,检查党员完成支部布置任务的情况;5、讨论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分团委、学生会、邓小平理论研究分会的换届、大型活动的决定等;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第二条,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安排一般安排在双周日晚,如有特殊事情,另行通知。如果学生党员外出或者有事必须事先向支部请假,事后补假无效。第三条,要求1、学生党员要积极主动地在组织生活会上发表自己的意见;2、及时将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3、对组织生活会上的部分内容要保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主要程序是:(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2、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3、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机关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5、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未经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6、确定为拟发展对象:(1)召开支委会。对照党员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初定竞争拟发展对象,并确定召开支部扩大会的时间、对象等。(2)召开支部扩大会。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的主要议程是:①支部负责人介绍每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简历、申请入党时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等(可形成书面材料发给与会者);②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演讲,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提交入党申请以来的思想工作表现等,演讲时间为10分钟左右,演讲结束后入党积极分子离开会场。③民主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有入党动机、思想品德、遵守纪律、能力水平、勤奋敬业、工作成绩等。(3)召开支委会,根据测评分和入党积极分子平时思想、工作表现,确定发展对象。7、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报机关党委预审。8、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性,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经机关党委预审合格后,将确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发展时间等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形式、方法步骤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执行。(二)预备党员的接收1、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2、经机关党委同意,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3、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会上,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5、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机关党委。6、机关党委审批预备党员。(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党支部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以及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2、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经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转为正式党员。三、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组织的后备军的作用,建立健全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制度。“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核定推荐名单,向党支部推荐;3、党组织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逐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四、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把“入口关”,引入发展党员竞争机制,通过知识测试、演讲、民主测评等形式,为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提供展现平台。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化建设,坚持培训制、考核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制度。机关党委结合现实表现,对表现优异者优先发展;对行为与要求不符者,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资格,暂不发展。党员学习培训制度1、强化学习的计划性。党组织要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党员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培训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措施等。党员个人要根据党组织的总体安排,定出个人学习计划,报党组织备案。2、突出学习方式的多样性。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报告会、专家辅导、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集体学习。要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阵地的作用,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习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实效性和针对性。3、坚持分类指导,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