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转正考核制度(草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试用期转正考核流程,确保员工转正考核规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试用范围所有试用期考核的新员工及岗位异动转正考核。第二章员工转正考核管理第三条员工试用期限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连续工作三个月满可提出申请参与转正考核。第四条试用期转正的条件1、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2、通过岗位培训及公司统一转正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3、通过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的考核,经人事审查合格。4、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思想态度符合要求,试用期没出现个人故意行为和重大失职行为而受到严重惩罚。第五条转正考核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连续工作满90天提出申请,考核部门在员工提出申请一周内完成所有考核项目,做出考核决定。第三章员工转正考核的形式和内容第六条员工转正考核的形式员工转正采取上级主管考核评价和转正考试两种形式。第七条上级评价根据员工试用期的表现,可分为直接上级主管和间接上级二级考核,按员工岗位不同,从企业文化符合度,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胜任能力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设定不同权重和考核标准,具体考核内容见“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附表一)第八条转正考核公共考核由行政部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并组织实施。考试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公司所有员工必须进过公共考试方可转正。第九条考试成绩结果的运用1、60分以上为合格,批准转正。2、59以下,不符合要求辞退或降职重新试用。第四章转正考核流程第十条考核通知1、行政部每月5日前统计当月被考核人员名单。2、行政部每月6日开具“转正考核通知”发至各部门,由部门主管通知被考核人参加考核。第十一条被考核人填写“转正申请表”被考核人根据“转正考核通知”填写“转正申请表”在自我评价中详细填写试用期的业绩,自我评价等内容交到行政部。第十二条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或间接上级进行考评行政部将被考核人根据“转正考核通知”填写“转正申请表”转给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或间接上级进行考核评价。员工上级领导按考核要求作出考核评价并签署意见。第十三条行政部进行人事考核评价行政部填写人事考核评价,并组织被考核人考试,统计考试成绩,签署考试意见。按相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给出考核意见。第十四条公司领导审批行政部将被考核人的“转正申请表“”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公共考试试卷“递交领导综合审批并签署意见。第十五条考核结论通知及考核面谈正式考核结论形成后,通知被考核员工结论。最后备案并通知财务调整工资待遇。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未按时间提出转正申请,导致转正延误的,后果自负。第十七条各级考核人员要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试用期的表现进行客观的评价,如有弄去做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解释与实施。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