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常见问题的分析与处理俞中建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主要内容一、关于定期检验日期的基准二、复检的具体项目和方式三、力矩限制器的说明四、关于环链电动葫芦采用安全离合器的情况说明五、抗风装置相关问题六、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方案编制的要点八、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若干其他问题七、机械式停车设备车位尺寸和安全距离的相关规定九、额定起重量小于或等于5吨、且未设置安全制动器的吊运熔融金属的电动葫芦载荷试验十、冶金起重机吊具的相关要求十一、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起升机构的安全设置的说明一、关于定期检验日期的基准(正文第五条注1)下次定检日期不因本周期内的复检、不合格整改或者逾期检验而变动。二、复检的具体项目和方式(正文第十九条)三、力矩限制器的说明(注B6)定检规则注B-6“……本规则中新增的一些检验项目,对于旧设备可作“无此项”处理,……”,对上述注释,我们有些检验人员对“新增的一些检验项目”的意思有误解,我们所说的新增项目是指原02版的《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和《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中没有此检验项目的,对于旧设备作无此项,而有些误解的检验人员都理解成了项目中的具体要求了。因此在这里我再次明确,B9.7项目力矩限制器是重要的安全装置,流动式等起重机必须安装。四、关于环链电动葫芦采用安全离合器的情况说明(B9.6.1)目前世界各国生产的环链电动葫芦绝大多数都采用安全离合器进行超载保护,相关安全标准也对其性能作了要求,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一)环链电动葫芦的特点环链电动葫芦属于轻小型起重设备,常用起重量为1-3.2t,一般最大起重量为5t,工作级别不高,起升速度慢。其使用特点是结构紧凑,外形尺寸小,常用于生产流水线小件物品的搬运和安装。由于受构造的限制,环链电动葫芦均采用安全离合器进行超载保护。世界上出现首台环链电动葫芦至今已有一百多年了,但采用安全离合器一直延续到今天,实际使用过程中并未发现不妥。(二)世界各国著名产品的情况纵观世界各国著名起重机制造商生产的产品,如德国DEMAG公司、德国STAHL公司、德国ABUS公司、德国LIFTKET公司、芬兰KONE公司、法国VERLINDE公司、美国CM公司、日本KITO公司、日本ELEPHANT公司、英国MORRIS公司、意大利DONATI公司、瑞士GIS公司等的环链电动葫芦均采用安全离合器进行超载保护。这些公司环链电动葫芦的年产量合计约百万台,全球在用环链电动葫芦超过一千万台,实践证明采用安全离合器是安全有效的。(三)欧洲起重机安全标准的情况目前欧盟颁布的最重要的起重机安全相关标准是EN14492-2:2006《电动卷扬式和葫芦式起重机―第2部分:电动葫芦》,其中对葫芦的超载保护做了明确规定。5.2.2.1款规定:“超载保护可通过直接作用载荷限制器或间接作用载荷限制器来实现。”5.2.2.2.2款规定:“直接作用载荷限制器应当在110%额定起重量时使葫芦提升载荷以便完成动载试验而不需更改载荷限制器的设置。载荷限制器使葫芦提升的载荷最大不能超过额定起重量的160%。”5.2.2.3.2款规定:“直接作用载荷限制器应直接作用于环链驱动装置并限制其传递动力。这些限制器包括摩擦力矩限制器和压力限制阀。对直接作用载荷限制器通常没有响应时间和制动距离的要求。”从上述的欧盟标准规定中可以看出,环链电动葫芦可采用直接作用载荷限制器,载荷限制范围在大于110%和小于160%的额定起重量之间。(四)中国环链电动葫芦的情况目前中国国内生产的环链电动葫芦很大一部分是仿制德国DEMAG公司PK型和日本的产品,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差距并不像其它产品那么大。也有一部分环链电动葫芦是自己研发的。和世界各国的环链电动葫芦一样,我国的环链电动葫芦均采用安全离合器进行超载保护。我国的JB/T5317-2007《环链电动葫芦》标准也规定了采用安全离合器进行超载保护,其限载值应在1.3-1.6倍的额定起重量范围内,同国际标准和惯例一致。在2010年12月6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第1号修改单将环链电动葫芦的相关检验内容修改为:“以环链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械可以采用安全离合器的方式来达到超载保护功能”;“对环链葫芦,在单速或者双速的快速和慢速的情况下,提升1.6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时,安全离合器均应当打滑;提升1.25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时,应当能正常提起载荷,安全离合器不打滑”。从上述内容看,该规定与国内外产品的现实相一致,与欧盟标准的要求也基本相同。既规范了检测方法,也解决了一些生产厂商和用户随意改变环链电动葫芦,反而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达到了与世界接轨。因此这项修订是科学合理的,也是切合实际的。(五)对钢结构超载质疑的解释由于环链电动葫芦的限载值在1.3-1.6倍的额定起重量范围内,不免会有起重机主体钢结构能否承受的疑虑。但实际上世界各国著名起重机制造商设计的用环链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体钢结构与其它起重机相比并无任何差别,其原因为:以环链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由于受葫芦能力和尺寸的限制,大多起重量都只在1-3.2t之间,最大也不会超过5t;起重机的工作级别低,工作速度慢,起升高度小,属于轻小型的起重机械,发生超载的概率较小,即便发生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也小。此外对所有起重机主体钢结构的设计,受力计算按大于125%额定起重量考虑,强度计算有较高安全系数。对桥式类型起重机葫芦停在跨中为主体结构的最危险状态,但若葫芦离开了中间部位,主梁的承载能力会大大增加。因此即便偶尔承受1.6倍额定起重机的载荷也不会发生结构断裂的现象。追求小型化和轻型化是环链电动葫芦起重机的主要目的,所以世界各国的设计者都不会刻意增强钢结构的承载能力。从全球近百年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这种考虑是适宜的。综上所述,环链电动葫芦采用安全离合器进行超载保护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其限载值定在1.3-1.6倍的额定起重量范围内也同国际标准和惯例一致;对《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相关检验内容的修改是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也能保证起重机整机的安全。五、抗风装置的动作试验,如何判定钳口夹紧装置,如何判定锚定装置的工作是否可靠?(一)抗风装置的动作试验是指当工作状态下的抗风制动装置采用制动器、轮边制动器、夹轨器、顶轨器、压轨器、别轨器等时,其制动与释放动作应考虑与运行机构联锁并应能从控制室内自动进行操作试验。如何进行抗风装置(夹轨器、锚定装置)的动作试验是指根据工作原理和设计不同,其动作试验的要求是根据其设计使用说明书来进行的。(二)如何判定钳口夹紧装置的工作可靠与否,是指结合其设计使用说明书的内容,一般进行以下检验:1、夹轨器的各个铰点动作应灵活,无锈死、卡阻现象。2、螺母、螺杆、齿轮啮合等机构工作可靠,无锈死、卡阻等现象;对于装有弹簧的夹轨器,弹簧的行程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无裂纹等缺陷。3、夹轨器上钳时,钳口两侧能紧紧夹住轨道两侧;松钳时,钳口能离开轨道,达到规定的高度和宽度。当钳口的磨损量达到规定值时,钳口应修复或报废。4、夹轨器的电气联锁功能和限位开关的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当钳口夹紧轨道时,能触动限位开关,并将电动机关闭;或者当电动机关闭后,钳口应能夹紧轨道。松钳时,安全尺应能触动限位开关,将电动机停止;夹轨钳钳口应能达到规定的高度和宽度,同时,还应检查司机室内的联锁指示灯。5、夹轨器的各零部件无异常变形、裂纹和过度磨损等情况。6、电器件性能及绝缘情况。7、应检查液压夹轨器的液压管路、泵、阀、锁等是否有渗漏、破损和异常噪声。(三)如何判定锚定装置的工作可靠与否,是指结合其设计使用说明书的内容,一般进行以下检验:1、锚定坑应不被脏物塞满;2、锚定板或锚定杆放下时应能正确地进入锚定坑;3、各零部件无异常变形、裂纹和过度磨损等情况。当然以上使用的抗风装置是经过抗风防滑试验合格的产品。六、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方案编制的要点(正文第十四条)(一)为什么要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评估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制造工业、钢铁工业、建筑业等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起重机械得到广泛的使用,特别是一些大型或特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也越来越多。由于此类起重机械价格昂贵,制造周期长,维护成本高,在使用了一定的年限后,如何正确评估这些在用起重机械的状况,保证起重机械安全可靠使用,这是使用者最为关心的问题。我们定检规则正文第十四条提出了这个问题,目的就是对此类起重机械进行安全评估工作,对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意见和建议,实现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对确实存在重大缺陷和安全隐患,无修复价值的设备,作出判废的建议。(二)评估具体对象和内容的确定1.由于起重机械品种繁多,每个品种的起重机都有各自的特点,因此,评估方案必须具有针对性。首先,应确定评估对象的品种,如流动式起重机和铸造起重机的安全评估方案肯定是不同的。2.由于使用工况,使用年限,使用场合,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等都不尽相同,因此,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征和使用方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所以评估侧重的内容也就需要确定。要确定内容,还必须在仔细查阅了起重机的相关技术资料后,经与使用方的沟通(了解使用方的要求),最后再进行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方案的编制。3.一般而言,起重机械由三大部分组成:钢结构、机械系统(起升和运行机构等)、控制系统(电气或液压系统等)。因此,评估内容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上三大部分。安全评估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1)钢结构的疲劳损伤或存在的缺陷;(2)机械传动系统存在的缺陷,磨损和损伤状况,系统能耗状况;(3)控制系统的先进性,电气元件的老化程度,液压系统的泄漏情况,液压元件的可靠性,系统能耗状况;(4)起重机械的整机状况。(三)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方案编制的要求根据确定的安全评估内容,可以合理地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评估方案。1.针对整机状况可编制起重机械使用现状分析方案将起重机的各个部分分解成若干个单元,每个单元里包含各3项目,每个项目所处的状况确定一个分值范围(分值范围可咨询一定数量的专家,归纳总结得出经验值的范围)。对桥式起重机建议设置如下的起重机评估单元:设备管理单元、金属结构单元、主要零部件单元、电气保护单元、安全防护装置单元、载荷试验单元及其他。2.针对钢结构可编制钢结构的状况分析方案起重机钢结构的安全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1)建立钢结构数学分析模型,对钢结构承载能力采用许用应力法或者核算或用极限状态设计法进行核算;(2)钢结构载荷试验测试和缺陷的测试;(3)钢结构主要受力焊缝的探伤;(4)钢结构使用寿命的估算(含设计寿命)。寿命估算一般有以下几个方法:①根据使用工况进行计算,得到估算寿命;②对起重机过去工况的估算和对现阶段工况进行测试,叠加后得出估算寿命。钢结构的状况可根据上述估算、测试结果进行分析,进而得出钢结构的状况。3.针对传动系统可编制机械传动系统状况分析方案(1)建立传动系统的数学模型,进行力学分析或应用许用应力法进行核算,利用模型进行磨损、损伤分析;(2)机械传动部分外观检查与分析;(3)机械传动部分无拆卸检查与分析(非传统手法);①利用振动测试技术,对高速旋转的机械部件进行失效性故障的监测与诊断;②对传动部件的润滑油油液进行分析来推断传动部件的磨损状况。(4)对传动系统进行能耗测试。4.针对电气检测系统,则进行电气检测系统分析方案的编制(1)根据资料进行先进性的比对;(2)电气系统能耗计算与测试。(四)设计评估流程现场勘查资料及图纸的收集仪器仪表及测试工具配备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方案的确定测试评估单元划分技术及测试评估人员的确定测试评估方法选择和确定安全技术性能测试评估项目确定各单元测试评估结果定性、定量测试评估作出钢结构验算结论作出安全技术性能测试评估结论提供钢结构验算结论综合论证过程前期准备过程安全性能测试评估过程评估流程是指评估的框架结构,它以评估的主要内容为支撑。评估流程是在宏观上和整体上对评估过程中起支撑作用和关键问题加以规定,对以后的评估过程有非常具体的指导意义。评估流程主要由以下内容构成:起重机安全技术性能测试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