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检验技能赵亮6.1通用部分•检验是指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是在起重机械是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由经过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定期检查验证纳入使用登记的在用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检规则正文第二条6.1通用部分•为了能够客观、公正做出检验结论,检验人员除了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外,还必须掌握必要的技能。6.1.1检验条件的判定及防护用品穿戴6.1.1.1检验条件的判定1、起重机械正常运行条件2、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工作条件3、检验检测场地设施安全条件4、受检单位人员条件和检验前准备工作6.1.1.1检验条件的判定•1.起重机械正常运行条件。为了保证起重机械能安全可靠地完成规定的作业,制造企业在起重机械出厂时都规定了起重机械工作条件,包括供电电源(电压、频率)、环境(温度、湿度、风速、海拔、雨、雪、雾等)。在检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让起重机运行,所以起重机械正常运行条件应作为检验条件之一。6.1.1.1检验条件的判定•2.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工作条件。为了保证检验检测结果准确,仪器设备制造单位规定了仪器设备正常工作条件,主要包括测量范围、温度、湿度、风速、海拔、雨、雪、雾等等。所以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工作条件也应作为检验条件之一。6.1.1.1检验条件的判定•3.检验检测场地设施安全条件。一般情况下,使用单位都对起重机运行的场地设施设置了安全要求,例如安全区域等。检验过程中对场地设施的安全要求更高,主要包括对起重机械供电电源的防护控制(防止误断电、误送电)、检验场地的控制(防止无关人员、无关设备进入检验场地)、登高控制、临时用电控制、试验载荷堆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监控与防护等等。6.1.1.1检验条件的判定•4.受检单位人员条件和检验前准备工作。现场检验时,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现场安全监护。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当进行以下准备工作。【】定检规则正文第十一条6.1.1.1检验条件的判定•当检验机构或受检单位对检验条件有其它要求时,检验人员应在检验前获悉这些要求,并对检验现场是否满足这些要求进行判定。•检验人员到达检验现场,应当首先设置警示标识并确认检验条件。对于检验条件不满足,实施检验不能得出完整结论、需要在现场等待较长的检验准备时间、现场不具备安全检验条件、开展检验可能危及检验人员或者他人安全和健康的,应该及时向检验机构请示,终止检验的程序和要求应该符合检验机构的规定。•检验结束后,应及时将检验现场复原,包括确认受检设备是否复原、收回警示标识等等。6.1.1.2防护用品穿戴要求•1.起重机械检验员个体防护用品分类(1)安全帽。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2)防护鞋。用于保护足部免受伤害,有防砸、绝缘、防滑等。(3)防护手套。用于保护手部免受伤害,有防机械伤害、绝缘等。(4)防护服。用于躯干防护,正常情况使用一般防护服即可。(5)防坠落设备。有安全带、防坠器等。6.1.1.2防护用品穿戴要求•2.起重机械检验员个体防护用品穿戴要求•(1)使用前检查。个体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均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是否有影响性能的缺陷,对于有明确寿命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例如安全帽),还应在使用前检查其是否在有效期内。对于有影响性能的缺陷的防护用品或超过有效期的防护用品,不得继续使用。•(2)安全帽。安全帽的下颌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帽箍松紧要适宜。检验员不宜留长头发,长头发应盘在安全帽内。•(3)防护服袖口、衣领扣、裤脚口应系紧。•(4)安全带。安全带要拴挂在牢固的构件或物体上,要防止摆动、碰撞和滑脱,绳子不能打结使用,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系挂处,应采用满足强度的钢丝绳或采取其他方法做为系挂点。禁止把安全带挂在移动、带尖锐梭角、不牢固的物件上。高挂低用,将安全带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系挂点最低不能低于作业者腰部)。6.1.2检验仪器设备使用与操作•6.1.2.1检验仪器设备使用•现场使用的检验仪器设备均是经过经过检定、校准的,有状态标识(分为“合格“、“准用”两种)的。检验员须熟悉所借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常识。使用人员不得随便将仪器设备转借其他人。•仪器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运输、装卸的方式和条件不会对仪器设备的性能、精度产生不良影响。运输前和运输至目的地时,应对仪器设备及其附件进行清点,需要时应验证其性能。发现仪器设备过载、误用、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应检查这些仪器设备对先前的检验检测影响。•仪器设备的保管、存储条件应满足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6.1.2.2检验仪器设备操作•操作前应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内容,掌握仪器设备的构造、工作原理,检查其状态标识,对环境有要求(包括温度、湿度、海拔等等)的仪器设备,还应检查使用环境是否应满足要求。•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按照要求及时复原(包括关闭电源、复位等等),并检查其是否完好、完整。•仪器设备的具体操作方法见本书第2章、第3章、第9章相关内容。6.1.3定期检验程序、内容、方法•6.1.3.1定期检验的基本程序•检验申请的受理-检验准备-现场检验(包括检验条件确认、技术资料查阅、静态检查、电气检查、液压(气动)系统检查、动态检查、载荷性能试验(首检时进行)、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复检(必要时)-出具检验报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资料归档。•检验的具体流程见图6.16.1.3定期检验程序、内容、方法6.1.3.2定期检验的内容、方法1.检验申请的受理•执行检验机构相关规定,并确认使用单位获知起重机械检验所必须进行的准备工作。•受理人员应当告知使用单位,在定期检验时需提供受检起重机械的自检记录或者维保、修理证明,并且自检记录和维保、修理证明上应当有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签署意见。•受理起重机械的首检时,受理人员还应当告知使用单位需提交的文件。6.1.3定期检验程序、内容、方法2.检验准备•(1)获悉检验申请后,检验部门应当指定不少于2名符合要求的人员,负责实施检验工作。•(2)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受检设备的文件资料、相关标准和检验机构的检验细则,选择相应的检验原始记录,并检查确认“检验意见通知书”(分为“现场初步‘合格’结论通知书”、“‘不合格’结论通知书”两种)、检验仪器设备已经准备妥当。•(3)进行首检的起重机械,检验人员还应当查验使用单位提供的以下资料(资料如果为复印件,应当要求制造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加盖公章):6.1.3定期检验程序、内容、方法•1)产品技术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电气原理图、液压(气动)系统原理图]、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修说明等;•2)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申请受理书和型式试验合格证明;•3)施工单位的安装许可证、安装告知书、自检结果为“合格”的自检报告(原件)。【】定检规则正文第十二条6.1.3定期检验程序、内容、方法•3.现场检验•(1)一般要求实施现场检验前,检验人员应当检查确认现场检验条件。对于检验前准备工作不足,需要在现场等待较长的检验准备时间、现场不具备安全检验条件、开展检验可能危及检验人员或者他人安全和健康的(例如需要登高进行检验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采取安全有效的登高措施),以及实施检验不能得出完整结论的(例如检验过程中突然停电造成部分检验项目不能继续进行),经请示检验机构同意,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向使用单位出具“‘不合格’结论通知书”,并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和该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机关。•定期检验详细的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应该按照检验机构根据安全技术规范编制的作业文件执行。检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实施检验,并按照填写规则中的有关要求,将检验情况详细记录在检验原始记录上。•实施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执行检验机构的安全管理规定,并遵守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6.1.3定期检验程序、内容、方法•(2)载荷性能试验在首检时进行。如果额定载荷试验不合格,不再进行静载荷试验和动载荷试验,按照要求终止检验。如果静载荷试验不合格,不再进行动载荷试验,按照要求终止检验。•4.复检复检的流程见图6.1。复检可以采取现场验证或者查看整改见证资料两种方式。如果复检采用现场验证的方式,则应当按照相应要求执行。如果复检采用查看整改见证资料的方式,应当将整改见证资料存档。6.1.4检验结果的处理与判断•1.检验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方法完成要求的检验项目后,应当根据检验情况,综合判定受检起重机械的检验结论。判定原则是:•(1)检验项目全部为合格,综合判定为“合格”。•(2)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综合判定为“不合格”。•(3)复检项目全部为合格的,复检结论综合判定为“复检合格”。•(4)复检项目有不合格项,复检结论综合判定为“复检不合格”。•【】定检规则正文第二十一条6.1.4检验结果的处理与判断•2.检验人员应当根据检验结论判定情况,当场向使用单位出具“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并且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签署处理意见。(1)综合判定为合格或复检合格,出具“现场初步‘合格’结论通知书”,将初步检验结论书面通知使用单位。“现场初步‘合格’结论通知书”的有效期一般为15个工作日。(2)综合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出具“‘不合格’结论通知书”,并要求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在“‘不合格’结论通知书”上签署相应的处理意见,“‘不合格’结论通知书”的返还限期一般为15个工作日。6.1.4检验结果的处理与判断•3.“现场初步‘合格’结论通知书”至少应该一式两份,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各执一份。“‘不合格’结论通知书”至少应该一式四份,检验机构一份、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和该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机关一份、使用单位两份(其中一份待整改后返回检验机构)。•4.“‘不合格’结论通知书”应该及时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和该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机关。6.1.6原始记录及其填写的一般要求•原始记录是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对现场检验结果的记录,属于记录类文件。其作用是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科学性。要求其能满足真实地记录检验、检测时的各种数据、信息需要,以保证该检验、检测在尽可能接近原条件情况下能够复现和测量溯源性。6.1.6.1原始记录•1.原始记录分类按照原始记录保存介质可以分为纸质原始记录和电子原始记录两种,目前起重机械检验常用的是纸质原始记录。电子原始记录由于其高效、环保的特点也正在兴起。•2.对原始记录的管理要求原始记录必须是检验机构正式发布的,检验现场使用的原始记录应是正式有效版本。其格式编排应方便现场使用,纸质的原始记录还应尽可能与检验报告的信息顺序一致。6.1.6原始记录及其填写的一般要求•3.对原始记录的内容要求原始记录表式是用于记录检验过程、检验数据并支撑检验报告的受控表式。其内容要求如下:•(1)信息量应能满足编制检验报告的要求。这就要求原始记录的信息量应该不少于对应检验报告的信息量。•(2)保证该检验、检测在尽可能接近原条件情况下能够复现和测量溯源性。为此,原始记录还应包括检验环境、使用单位、检验时间、设备管理等信息。原始记录包括的信息如下:•1)使用单位信息,包括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温度组别要求、使用地点危险区域划分、使用地点防爆级别等信息。•2)设备管理信息,包括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单位内编号、使用登记证编号、使用地点等信息。6.1.6原始记录及其填写的一般要求•3)设备基本信息,包括设备类别、设备品种、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编号(型式试验备案号)、取证样机、设备代码、产品编号、制造日期、型号规格、工作级别、跨度、额定起重量、额定载重量、起升速度、大车运行速度、小车运行速度、起升高度、钢丝绳/环链直径、取物装置、悬臂长度、最大起重力矩、变幅速度、回转速度、最大幅度起重量、防坠安全器型号、额定乘员数、安全钳形式、层站数、车位数量、存放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