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投入,是指按上级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和安全生产措施费。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第四条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管理的主控部门为安质部,协办部门为工程部、财务部,物资部,分管领导为安全总监。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1)“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5)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6)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7)防治边坡滑坡设备。8)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护栏等。9)起重作业、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10)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11)安全防护通讯设备。12)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3)急救药箱及器材。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5)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6)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7)其他救援器材、设备。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1)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1)重大危险源监控费用。2)危险源辨识与评估。3)重大事故隐患评估。4)应急预案措施投入。5)自然灾害预警费用。6)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7)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6)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7)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8)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1)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2)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3)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4)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5)其他。第六条安全生产措施费的管理1.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计提标准、金额、提取、收支、专款专用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后赔偿等条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工程开工前,项目部需编制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计划。2.项目部根据施工合同明确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支付原则,在工程进度请款时,对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独列项请款。项目第一笔安全生产费用的请款,由项目部提供相应金额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领款后,项目部必须专款专用,投入到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要求的安全生产投入中。安质部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措施费支出的登记台帐,并负责收集相关费用支出凭证。3.项目部负责建立项目安全措施费使用台帐,收集整理过程费用支出凭证,每月一汇总;安质部负责建立各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内部拨付台帐,并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专款专用;计划部负责在批款过程中按规定费率计提安全费用,并按项目工程资金审批流程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审批程序,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审批拨付台帐;财务部负责按要求建立相关财务凭证资料账目和相应财务报表。第三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项目安质部负责制定和解释。第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措施费用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