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充电站管理规定为了规范xxx小区电动车辆管理,给业主电动车充电提供方便,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共同遵守执行。1、充电站仅xxx小区业主电动车充电使用,外单位及其他人员不得使用;2、本设备可以同时提供10辆电动车充电,充电时需自带充电器,在机子上按下某一路的控制按键,刷卡(或投币)后,系统就会给对应通道的插座供电,同时屏幕会显示工作状态及时间,找到对应的插座后可充电;3、充电站实行刷卡(或投币)充电管理,刷卡或投币1元可以充电3个小时,以此类推;4、本设备上对应的一个插座充一辆电动车,严禁一座多充现象;5、电动车需按秩序停放充电,充电时长不得超过6小时,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车辆不得停于此处,应停放到指定的位置,以方便下一辆电动车充电;6、充电站的供电时间为早8:00至当日晚上10:00,请业主提前计划好充电时间;7、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损失的由车辆所有人负责;8、电动车内严禁摆放贵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后果自负;9、充电站发生故障时,请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处,不得自行处理;10、请自觉爱护充电设备,损坏照价赔偿;11、需要购买充值卡的业主,请到xxx物业管理处办理。联系电话:xxxxxxxx物业管理处二0一五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