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寺上镇卫生院国医堂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为提升本院以及各参与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的整体形象,保证项目运行的高效性、严密性和条理性,确保本项目能保质保量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参与单位严格执行。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安全、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制“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夜间必须悬挂警示灯。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5、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病区的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保持工地周边整洁。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村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9、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10、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例“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烟火,抽烟罚款100-1000元。11、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施工现场应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浄,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含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12,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颇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固定与否,个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13、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14、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15、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16、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17、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18、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19、在本院施工时间为早上六点至下午六,不得夜间施工扰乱医院工作秩序和影响病员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