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层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问题及对策广平纪委监察局近日,广平县纪委监察局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周活动”,着重就当前基层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进行了思考和研究。一、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通过坚持不懈地抓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结合开展的“两项活动”,站位高,细部署,严督查,重惩处,逐步形成一种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在我县2009年度的民主评议中,群众对各参评单位的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这说明,广大党员干部主流是好的,取得的成绩是明显的,是可让党委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队伍。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十个方面:一是学习政治理论和党政纪知识消极应付,以“知”为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但个别党员干部不愿意学习、不善于学习、不乐于学习,以工作忙、业务多为借口,把学习当作负担,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党政纪知识以“知”为准,不求甚解。在2009年度县纪委对拟提拨干部的一次考试中,有个别同志连一些最基本的常识都不清楚。二是干事创业小富即安,以“有”为止。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广平县曾是河北省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被省委、省政府誉为“两平现象”。但由于没有进一步的开拓创新精神,没有进一步的做大做好做强精神,“广平现象”成了昙花一现。近年来,新的一届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在经过科学调研、反复论证后,大胆提出了实施“市场经济主体倍增计划”,领跑东部振兴。毋庸置疑,这个计划是广平明天发展的蓝图,是广平明天发展的希望。但一些党员干部认识不足,进取意识不强,带领群众致富的自觉性和本领不够。三是大局意识淡薄,以“利”为上。有的单位和部门不能以全县发展大局为重,而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凡事从部门利益出发,将权力部门化,部门个人化,个人利益化,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搞“有偿服务”或变自愿为强制“服务”,甚至只收费不服务。有的“零干忧日”规定于不顾,总能为进企业检查找借口,寻理由,诸如“省、市统一安排”、“接到群众举报”、“县(市、区)部门互查”等等,不一而足。更有甚者,明目张胆地以“单位自收自支人员太多,需要发工资”、“上级部门下达任务数完不成,需要企业帮忙”等理由向企业收费、罚款。四是服务企业嫌贫爱富,以“大”为先。为促进经济发展,引进项目建设,有关部门出台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这些政策都是对大项目、大企业优先扶持,而那些中小企业和投资小的项目却不能受到“关照”,导致他们起步难、发展难、壮大更难。五是权力观错位,以“我”为主。有的党员干部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工作的出发点不是为了党的事业,而是为了个人之利,凡事对己有利者上,无利者让。不能做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结合,只唯利,只唯上,不顾下。工作中不是实事求是,而是好大喜功、好高骛远。总结工作用加法,接受任务用减法,汇报成绩用乘法,查摆问题用除法等。六是执行政策偷梁换柱,以“财”为重。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在执行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时,因财迷心窍,偷梁换柱,投机取巧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骗取国家粮种补贴、有的贪污挪用救灾款、征地补偿款等等。在近几年县纪委查处的农村干部违纪案中,均是举报一个,查实一个,处理一个。2009年度共查处农村干部违纪案件27起,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4人。七是生活上贪图享乐,以“阔”为荣。有的党员干部艰苦奋斗意识不强,贪图享乐思想抬头。不是比工作,比奉献,而是讲排场、比阔气,在手机使用、办公装修、小汽车更换、进出高档饭店、婚丧事操办等方面出手大方,并以此为荣、乐此不疲。八是深入基层走马观花,以“到”为行。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三大作风之一,是我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联系群众首先就要转变作风、深入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各级党委都制定了干部联系点制度,让党员干部定期到联系点开展工作。但有的党员干部“怕”字当头,“难”字挡道,以“到”联系点就行,不能适应基层艰苦的环境,不能与群众打成一片,不能为联系点谋利造福。九是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以“小”为安。有的干部律己不严、不重小节,纪律观念淡薄,忽视从细微处严格要求自己。表现在:有的认为收点小礼、拿点小钱不算个事;有的认为上班迟到、上班玩游戏、下班早退也不算个啥;有的认为工作日中午喝点酒、婚丧事用几辆公车都是正常。在这些错误认识的引领下,一些党员干部违纪现象时有发生。2009年,县纪委共印发效能通报11期,发现问题61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涉酒”案件8起,处理11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1人被免职,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十是监督工作表面被动,以“和”为贵。阳光是腐败的天敌,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当前,我们的监督主体有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但因种种原因,有些监督还不能起到应有作用,凡事以“和”为贵。“民不告,官不究”思想严重,主动监督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到位,导致个别党员干部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甚至走上违法违纪道路。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责任机制不够完善。一些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没有很好地履行“一岗双责”,在抓业务工作时敢抓敢管,但在抓内部管理时却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方面的不良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待被群众举报,纪委查处时,也往往充当“和事佬”、“老好人”,遮遮掩掩,想方设法为其说情开脱。二是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在对干部的评价上,往往存在着重显性政绩、轻隐性政绩,重经济、轻社会,重当前,轻长远,重能力,轻德行的倾向,导致一些干部为了追求显性政绩,不惜损害群众利益、长远利益,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还有的工作,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单位主要领导基本上是重视的,但具体到一些党员干部则有“事不关己”思想,形成上头热、下边冷现象,这与考核机制不完善也是有关联的。三是培养教育机制不够完善。当前存在对干部用得多,但系统性、持续性培养教育不够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基层干部,缺乏履职前的系统培训。比如,农村中选举产生的“村官”,没有严格组织生活的经历,对于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一知半解,甚至一无所知,很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四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党性党风党纪的监督制约还存在一定的局限,形式监督多,内容监督和深度监督还不够,有针对性、有效性的监督检查手段还不多。再有,去年,我县进行县级派驻机构改革后,撤消了各县直单位的纪委(纪检组),新组建了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虽然要求各纪工委对辖管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列席监督,但有个别单位不通知纪工委、不愿接受纪工委的监督,造成监督真空,这也是十分现实的问题。三、解决问题的主要对策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追究”二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是明责任,关键是严追究。各单位要进一步将责任制目标进行二次细化分解,落实到科室、明确到人头,形成纵到边、横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对单位出现廉政问题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改革考核评价办法,突出“全面”二字。要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以及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全面、历史、客观地评价干部实绩,坚持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鼓励干部把心思用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用在为民办实事做好事上来。三是创新教育培训形式,突出“实效”二字。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最忌的是流于形式,最重要的是取得实效。要改变以往单一的宣讲、说教形式,探索更新、更好、更有效的,容易被广大干部接受的喜闻乐见的形式。要教育党员干部既要遵纪守法又要干事创业,既要带头致富又要带领群众致富,确保“倍增计划”顺利实施,确保“两平现象”再现辉煌。2009年,县纪委通过开设“廉政大课堂”、组织“国土杯”反腐倡廉书画展暨演讲比赛”、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光盘、设立廉政公益广告等形式和途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四是制定政策实行“国民待遇”,突出“公平”二字。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时,要不拘一格,秉承“你赚钱,我发展”双赢理念,优惠政策的制定更好地兼顾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需要,做到内企与外企一致,大企业下中小企业一致,让他们公平竞争、各显神通。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严格”二字。要加强廉情监控机制建设,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要重点监督、从严监督、主动监督,做到关口前移,未雨绸缪。县纪委监察局要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性党风党纪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监督检查,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列席会议、巡查、督查等形式对各辖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要秉公执纪、严格执法、狠抓典型。要定期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公开曝光,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