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大酒楼合作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住所乙方:身份证号:住所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饮项目。甲方出资方式:金额:大写(小写)乙方投资金额:金额:大写(小写)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企业名称企业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身份证号:。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企业依法或法定事由终止时,企业盈亏按照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的比例承担。第三条合伙企业管理方式1、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全体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经营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合伙人权利。2、财务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需要资金时,提前通知乙方准备,金额所用途径甲方必须留有做账凭证,账目条例清晰。3、在甲方管理期间设一年为一个单位盈利的话保持经营,如有亏损需于乙方管理。第四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企业亏盈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承担,按甲方50%,乙方50%的分配份额进行分配享有承担。第五条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入伙与退伙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第六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本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书,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第七条争议处理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违约处理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2、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第十条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十一条合伙终止财务清算1、合伙终止后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资。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合伙人所欠聘用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3、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