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处理好新时期涉军群体上访问题目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贫富差距的拉大,部分群体利益的调整,使各种社会矛盾和积压已久的历史性遗留问题开始逐步凸现,以期通过上访诉求解决问题呈上升趋势,其中涉军群体上访正成为政府信访接待工作中一个新的突出难点问题。由于涉军群体具有人数多、分布广、网络密、联动性强等特点,因而这部分特殊群体上访往往对社会造成的影响较大,处理解决难度大,同时问题解决的好与坏、快与慢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近年来,涉军群体上访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军转干部、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上访主要目的不外乎有三种:一是解决就业问题和身份问题;二是解决现实生活中生活、医疗、住房难问题;三是要求提高国家给予的定恤定补及自谋职业标准。通过几年来的实践,综合分析其中的缘由,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改革纵深推进和新旧体制矛盾交织凸现,是形成涉军群体利益矛盾的历史根源。近年来,我区加快经济发展,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减员增效,市场导向配置人力资源,直接加剧了涉军群体历史性遗留问题的凸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贫富差距的扩大,物价的上涨,优抚政策的不统一,造成了这一群体的困难和矛盾。势必造成这部分群体上访。二、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城乡弱势群体,是形成涉军群体上访的直接诱因。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公平与改革的不对称性。城乡差别、工作性质和岗位差别都导致了分配的不公和收入的巨大差异,如:涉军群体中安置在企业的军转干部与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企业改制遗留的历史问题,退休后收入待遇的差别;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差别;有单位与无单位重点优抚对象的收入差别等等,都造成了这部分涉军群体为摆脱不平衡,走上上访之路。2007年,我区对参战参试人员进行了审核认定,但省里考虑各种原因只出台了对在乡或城镇无工作单位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人员给予发放补助,其他参战退役人员认为这不合理,要求参照江西省的做法,给予平等的补助,为此我区以吴大海等为首的援越抗美老战士约定其它地区退役人员一起集体到中央、省、市政府上访。三、管理力量薄弱、财政投入不足是导致涉军群体性上访的内在重要因素。宣州区现有优抚对象3万人,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恤定补)5225人,其中: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03人,残疾军人467人,在乡复员军人1308人,带病回乡、参战、参试退役士兵3297人,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退休士官29人,建国前农村老党员21人;此外每年还有400人左右的部队退役人员返乡投入地方建设,人员多、类别杂,而区民政局管理优抚安置的专业管理人员只有2人,另外每个乡镇、街道配备1名民政助理员同时还兼职其它工作。工作人员往往疲于应付各种来访,解决应急矛盾,未能将精力集中放在如何提高服务质量上,主动综合统筹解决根本性问题。此外,虽然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连续几年提高优抚安置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但与经济发展的速度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正如一些老军人所讲的不恰当的话:干革命不如不革命,不革命不如反革命。就我区在乡复员军人定补而言抗日时期入伍的每月定补只有354元,投诚起义的每月已达556元;普通复员军人每月277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每月只有130元补助,而农村的普通五保户每月已达220元。虽然国家发放补助政策有其特定条件下的导向作用,但作为退役人员本人来说,他感到的是不合理、不平衡,有被政府遗忘的感觉,往往因为生活、医疗、住房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上访,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如:2009年3月溪口镇退伍军人汪祖林等21名退伍军人联名为提高补助致信省民政厅。四、国防观念淡薄,拥军意识不强是造成涉军群体上访的客观外因。改革开放30年,我国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未发生大的战争,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拥军意识日趋淡薄,“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传统被渐渐遗忘,“军人优先、为兵服务”理念缺失,导致现役军人和优抚安置对象享受的国家政策优惠得不到保障,侵犯涉军群体合法权益的例子屡见不鲜,2007年溪口一农村进藏兵回乡后,因基层单位工作未得到及时安排,自谋职业开出租被杀,引发20多名进藏兵集体上访。在军人的社会地位被矮化的情况下,涉军群体往往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一旦利益受到冲击,就会有种种反应。特别是长期平均主义养成的依赖心理和惰性心理,以及对改革风险的低水平承受能力,使人们对改革中诸如下岗等暂时性阵痛难以接受,习惯于有问题找政府,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全寄托在政府身上。有的还不相信问题能够在当地和本部门得到公正解决,抱着“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扭曲心态,越级集体上访或者制造社会影响。如:2008年寒亭镇退伍精神病军人张月华全家上访事件,直接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五、对党和政府期望值的不断提升,也是形成涉军群体性利益矛盾的现实原因。近年来,我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执政理念,更加激发了广大优抚安置对象对党和政府的热爱和信任。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实际困难,他们相信党,依靠党,诉求政府解决自己实际困难的决心和要求也随之增加,期望值大大提升,这客观上使矛盾及早暴露。因此,对当前涉军群体性利益矛盾增多、各类信访活跃的形势要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识,决不能一概否定。综合上述分析,担负优抚安置工作重任,被涉军群体俗称为:“军人娘家”的民政部门,又将采取何种措施、通过何种途径,予以应对,正确处理好新时期涉军上访问题,扮演好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优抚安置对象服务的角色?我们认为应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兵为本,为兵服务”的思想,建立固本控源的长效机制,妥善预控化解城乡涉军各类群体性利益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浓厚拥军优属氛围。通过开展争创拥军优属模范区活动,宣传好优抚安置对象的先进事迹和优安工作的新政策、新趋势,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帮助部分涉军群体摆脱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各种困难,切实维护好涉军群体的合法权益,使涉军群体真正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其次,通过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忧患意识,树立“无军不稳、无军不安”的思想,自觉增强国防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大局出发,重视涉军群体的合理需求和呼声,切实落实好涉军的各项优惠政策。再次,通过各种渠道的呼吁,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加快改革步伐,修正不切合实际的法律法规政策,从源头上缓解涉军利益矛盾问题。二、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服务质量,为涉军群体解难题、办实事。要把解决涉军群体切身实际问题作为化解这部分群体利益矛盾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一是:政府部门要重视为涉军群体服务机构的建设,克服机构精简矛盾困难,按照服务对象多少,加强这块工作人员配置,真正做到有人服务、有职办事、职权统一。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优抚安置改革,用改革创新工作机制解决改革中产生的矛盾问题。就我区而言,①争取地方财政配套投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定恤定补自然增长机制,使这部分特殊群体的生活水平与全区发展同步;②建立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制,尽快实施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模式,根本上解决这部分特殊群体的医疗问题;③多方筹措资金,大幅提高自谋职业补助标准,力争按照省政府下发的文件标准执行,推进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向全部货币化有偿安置过渡;④政府投入资金,开展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免费创业培训,建立退役士兵人才交流市场,为这部分特殊群体就业提供服务;⑤设立优抚安置对象临时性救助基金,解决企业下岗军转干部及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医疗、住房应急困难。三、建立预控长效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环境。新时期在解决深层次涉军群体矛盾的同时,要做好相应的预防稳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强化各级领导责任,维护最广大群众根本权益。要建立各地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和强化“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构建涉军群体性事件目标考核、领导责任追究、年度处理涉军群体性事件纳入三个文明建设考核等“三位一体”的考核机制,妥善处理好群体性事件。二是要做好涉军群体上访的预案,坚持做到热点滚动排查、群众建议征集、超前介入预警、快速处置化解、信访责任包保、公开承诺落实,主动及时化解矛盾。三是推行政领导接访制度,畅达信访渠道,增强接访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搭建信访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全方位服务,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抓依法行政,通过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民政部门维护涉军群体正当权益的效能,坚决杜绝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五是抓法制宣传。贯彻落实和大力宣传新的《信访条例》,引导这部分群体采取合法的方式和程序反映诉求,规范信访秩序。对合理的正当要求要满足,毫不含糊;对一些非法集会、扰乱正常信访秩序的行为,坚决制止,严厉打击。六是通过开展多种形宣传教育,帮助涉军群体和个人转变观念,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价值取向;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争取这部分特殊人群对改革发展的支持和参与,共同构建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