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学习《安全生产法》一、安全生产的立法目的:本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二、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的时间效力是:“本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三、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1、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职责。《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活动内容:学习《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实施前款规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对其免职、解聘以及其他打击报复。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职业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方可上岗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活动内容: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于2007年3月28日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十三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活动内容:学习《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活动内容:学习《安全标准化规范》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升其整体安全水平,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义和工作内容:1、再次明确了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并以其为中心,制定了相应的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各级安全职责,并与各级组织签订安全责任承包书,定期进行考核,以保证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有效完成。2、实施风险管理,定期对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进行风险评价。通过事先分析、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实现管理关口前移,实现事前预防,达到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4、健全了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5、制定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联系人管理机制,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6、制定安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十大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志或告知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7、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定专人对防护器具进行管理,确保安全、可靠。8、制定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规定事故报告程序,事故调查和处理相关要求,规范安全事故的管理。9、按照编制导则编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并明确系统成员职责,保证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进行处理。10、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哪些要求?1.能预防对人体各种暴露的危险,达到全面保护。2.穿着要舒适,佩戴方便,重量轻,不妨碍作业活动。3.选用优质材料,耐腐蚀,抗老化,对皮肤无刺激性,各部配件吻合严密、牢固。4.外观光洁、色泽均匀协调、美观大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安全执行力提升安全执行力是建设安全文化、强化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确保企业长治久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力量。安全执行力是指在正确的安全战略目标指引下,通过一套与安全有关的有效系统、体系、组织、文化或技术操作方法等,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组织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等,实现安全目标的能力。一般而言,安全执行力主要表现为三种能力:执行战略的能力、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及部门之间良好协调的能力。安全管理是一个由多种相互作用的因素组成的复杂系统,安全执行力的影响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安全组织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领导执行力、员工意愿与能力、执行力文化及安全投入。他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安全组织结构,是根据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的目的性、突出的全局性和清晰的层次性的特点,在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全面、系统的网络式安全组织保障和责任保障体系,是安全执行力的组织保障。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使员工有章可循。成功企业的经验和研究结论表明,执行力问题就是领导力问题,因为领导者的做事风格、制定的战略规划和确定的战略目标直接影响中层和普通员工的工作质量。员工意愿与工作能力也会通过员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心和技术水平影响安全执行力;安全文化执行力和安全投入通过职工的安全理念强弱和人力、物力投入多少作用于安全执行力。★自查安全隐患身边的安全隐患教育:是否有以下情况1、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和在生产过程中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袒胸露背等。2、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串岗、饮酒、干私活及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3、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者。4、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作设备,擅自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组织学习:求救报警事故发生时,本单位和家人首先要紧急抢救。同时,打电话求救报警。事故报警电话:1、人员受伤拨打“120”电话请求急救中心进行急救。注意要讲清楚受伤人数、什么伤、程度等。2、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拨“119”火警电话注意要讲清楚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着火物质、火情大小等。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拨打“122”电话报警注意要讲清楚事故发生地、情况。4、危急时刻拨打“110”报警电话刑事、治安案件,群众突遇的、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雷电基本防护1、建筑物上装设避雷装置,即利用避雷装置将雷电流引入大地而消失。2、在雷雨时,人不要靠近高压变电室、高压电线和孤立的高楼、烟囱、电杆、大树、旗杆等,更不要站在空旷的高地上或在大树下躲雨。3、不能用有金属杆的雨伞。在郊区或露天操作时,不要使用金属工具,如铁撬棒等。4、不要穿潮湿的衣服靠近或站在露天金属商品的货垛上。5、雷雨天气时在高山顶上不要开手机,更不要打手机。6、雷雨天不要触摸和接近避雷装置的接地导线。7、雷雨天,在户内应离开照明线、电话线、电视线和网络线等线路,以防雷电侵入被其伤害。8、打雷时不要开窗、打手机和电话,不要拿喷头洗澡,不要游泳。9、野外遇雷不要平躺地面,应两脚并拢,双手抱头,蹲下身体,披上不透水的雨衣。★夏季安全1-夏季高温、潮湿,容易中暑。夏季天气比较炎热,同时雷雨天气多,生产现场存在高温、潮湿环境,极大的增加了中暑的风险。2-天气炎热,心情容易烦躁,违章操作现象普遍增加。长期处于炎热环境中时,容易使人心情烦躁,表现在作业现场中就是违章作业现象普遍增多。员工心情烦躁时,往往会精力不集中,作业时容易走神,极易引发工伤事故。3-为避高温,大量夜班作业较为普遍,员工疲劳作业严重。进入夏季,随着装卸量增大,为避高温,大量作业安排夜班或加班进行比较普遍,而夜班或加班一方面疏于管理,一方面又疲劳严重,从而大幅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4-夏季天气炎热,劳动保护相对薄弱。夏季气温高,液体化工品极易挥发,天气炎热或因出汗等诸多原因,员工作业期间往往不规范穿戴长袖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劳保鞋、防护面罩、呼吸器防护用品,而这些防护用品都是员工人身安全防护的一道屏障,一旦缺失,刮伤、碰伤、灼伤、呼吸不适等轻微事故就不可避免了。5-雷雨天气多发,雷击、火灾事故增多。雷电天气往往伴随着强放电现象,因雷电放电电压极高,极易造成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6-台风多发,雨水较多,易生涝情水患。本地区是台风的频繁光顾地区,夏季是大风、大雨多发季节,靠泊船舶、移动的设备设施极易造成碰撞损伤,库区地势低洼,易积水成涝,江堤不稳固,易生灾情。★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01人的不安全